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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的丈夫叫趙明誠,看過李清照《金石錄后序》的都可以知道這對夫婦之間感人至深的伉儷之情。趙明誠的父親叫趙挺之,山東密州諸城人,與蘇軾同朝為官,任監(jiān)察御史。但此前,他與蘇軾卻發(fā)生矛盾,各生嫌隙。原來,趙挺之任監(jiān)察御史之前曾在德州任通判,與他同在德州的有后來成為“蘇門四學士”之一的黃庭堅,黃庭堅時任德安鎮(zhèn)監(jiān)官,而當時正值王安石變法時期,熱中于官場投機的趙挺之為迎合變法,求取進身的機會,硬要在德安實行王安石的“市易法”。市易法規(guī)定,商人小販都要向政府借貸經(jīng)營,每年納息百分之二十(其實更高)。黃庭堅認為德安鎮(zhèn)小民貧,百姓不堪盤剝,擔負不起債負,因而拒絕配合執(zhí)行。蘇軾得知這一消息,在趙挺之參加“召試館職”(相當于參加最高等級的公務員考試)時,公開批評趙挺之是個極力搜刮民財?shù)摹熬蹟啃∪?,學行無取”,無資格參加考試。為此,趙挺之深恨蘇軾。 至元祐六年,蘇軾在宣仁皇太后垂簾聽政時獲得重用,在京任翰林學士承旨(為皇帝起草文書的主官)時,趙挺之利用他的“御史”身份,上章劾奏蘇軾在為大臣呂大防授勛晉爵而寫的“制”書中有“民亦勞止”之句,認為這是在引用周厲王的典故“攻擊”宋神宗時期為“亂世”!為臣不忠、毀謗人主,令“識者聞之,為之股栗”,是大逆不道!照趙挺之的意見,蘇軾該當殺頭之罪了。但究其實,這明顯又是一種企圖以文字羅織人罪的“文字獄”手段。其實,蘇軾的原文是:“天維顯思,當將啟承平之運;民亦勞止,愿聞休息之期?!比鲇诠ы灝敵穆?lián)綿屬對之語,蘇軾亦熟知神宗對他個人的賞識,豈有“不臣之心”?相反,若以此為論,則當時侍御史賈易彈劾蘇軾的奏章中有:“豺狼當路,將肆其毒”,豈不是在攻擊宋哲宗與宣仁皇太后用人不當,使朝廷上“奸臣當?shù)馈??趙挺之的小人行徑當時就遭到正直人士的鄙視。但蘇軾卻因為被誣而主動要求“外放”,離開朝廷到潁州任知州去了。 李清照的父親名李格非,因文名而受蘇軾賞識,與廖正一等被后人稱為“后蘇門四學士”。但李清照似乎對此并不買賬。南宋初年(紹興三年),她曾有詩贈韓琦的曾孫韓肖胄,稱“父祖皆出韓公門下”,不承認與蘇軾有任何瓜葛,撇清了與蘇軾的關系。而李格非本人雖受知于蘇軾,但極少來往,考其生平,當蘇軾獲罪被遠貶儋州時,他獲得晉升,成為吏部員外郎,可見已經(jīng)擺脫了蘇軾的影響。而李清照在蘇軾去世那年(1101年),年十八,嫁與趙挺之的兒子趙明誠,成了蘇軾政敵家的兒媳婦。從這層關系上看,她對蘇軾并無好感可知。 不過,李清照之父李格非雖蓄意與蘇軾保持距離,后來又與蘇的政敵趙挺之結為兒女親家,卻也未能與趙挺之走到一 起。相反,到了宋徽宗朝,趙挺之作為排擊“元祐黨人”的干將獲得重用,官至副宰相,權傾一時。而李格非卻因蔡京頒布的“元祐黨籍碑”上列名其中,被革去了提點刑獄的官職,被驅逐出京,全家生計頓入困境。李清照作為趙挺之的兒媳因此出面求情,請趙挺之網(wǎng)開一面,給父親一條生路。但趙挺之無情拒絕,冷若冰霜。李清照為此有“炙手可熱心可寒”,“何況人間父子情”的詩句,對趙挺之的勢利無情表示出極大的憤慨。故此后人也有趙挺之不滿趙明誠與李清照的婚姻,猜忌兒媳的傳言。還有“趙明誠死后,李清照改嫁”的傳聞也公然出現(xiàn)在宋人的筆記中。 北宋末年,王安石變法之后,像趙挺之這類鉆營投機、拉幫結派的政客布滿朝列。而且更為可惡的是,這些人結為黨派排斥正人卻反指對方為“黨”,造成“新舊黨爭,禍及社稷”的假象,于是像蘇軾這樣本無意于爭權霸位、邀寵干祿的正人君子也被誣稱為“蜀黨”,冤背黑鍋,至今未能解脫。讓人感嘆的是,趙挺之最后也因與蔡京爭權而被蔡京整垮,落得個“家破人亡”的悲慘結局,貽笑后人。而因趙氏的倒臺,趙明誠的猝死,李清照晚年也很不幸,雖不至窮餓饑寒,卻也是:“尋尋覓覓,冷冷清清,凄凄慘慘戚戚。乍暖還寒時候,最難將息。三杯兩盞淡酒,怎敵他、晚來風急?”景況十分蕭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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