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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悼死者,寫給同情老虎的人 作者 | 劉濤 本文原載 木石有聲(GanlanUncle),中國社會學(sociology_cn)團隊精選推薦。 ﹀ 1月29日下午兩點多,一名男子在浙江寧波雅戈爾動物園被老虎咬傷,不幸身亡,老虎在傷人時被擊斃。 以上消息經(jīng)過官方發(fā)布,確認屬實。 至于他是什么原因進的虎山,目前沒有官方消息,暫不討論。我想討論:犯罪嫌疑虎被槍擊,應該還是不應該? 網(wǎng)上鋪天蓋地的評論同情老虎,因為老虎有非常強的領地意識,咬游客是動物本能,而非主觀殺人。而且,游客出現(xiàn)在禁區(qū)內,是游客先違反規(guī)則。因為游客違規(guī),卻讓老虎送命,這聽起來的確很不公平。 不管是否還有其他原因,我的看法是,老虎應該被槍擊。對于人類來說,人命的重要性高于其他一切動物。 今天,死亡的是路人甲,很多人同情老虎。如果,老虎嘴里的是他們呢?他們會對著工作人員大喊“別開槍,我活該!”嗎?如果因為咬的人不是自己,就認為老虎不該被槍擊,這叫對人不對事兒。 精英者A要殺死違規(guī)者B,管理者C為了阻止,擊斃了精英A,你同情A嗎? B違規(guī),應該由相應的規(guī)則和法律去懲治他,而不是其他人(或動物)對B行刑,這個道理把人換成動物也是一樣。 老虎(或其他動物)在咬人(不管是誰),都應該盡最大可能去救人。就算是國寶熊貓咬,咬的是殺人犯、強奸犯、死刑犯,我的答案還是救人。 他們有罪,要用法律的方式執(zhí)行。其他生物沒有權利殺人,如果它有這樣的行為,就去阻止它,即便會要了它的命。我的觀點不是殺虎,是盡最大力氣去救人,即便可能殺了它。 說完我的觀點,再談一下這個事件。 槍擊老虎,是當時唯一的救人方法。開槍前,工作人員并不知道扣動扳機后會發(fā)生什么,他們的心里只有規(guī)則和責任。他們既然選擇開槍,我相信動物園賦予他們的責任是不惜代價搶救游客。 如果老虎沒打死,游客活了下來,真的是皆大歡喜。至于責任和賠償,那是后來的事情。 如果老虎被打死了,人活了,這是第二完美的結局。動物園可以對違規(guī)的人進行起訴,要求賠償損失。但盡最大可能挽救游客,是人道主義的體現(xiàn),以及對人類生命的尊重。 如果老虎打死了,游客也沒救過來,這樣的結局就很可惜了,但還不是最差的。 最差的結局是,游客被老虎咬,動物園選擇保老虎。因為人被咬死的份兒大,不開槍最多賠一個人的錢,開了槍可能還要搭上一只虎。 以上四種情況在動物園中都有可能發(fā)生,我對這個動物園的應對措施還是很滿意的,雖然結果不盡人意。作為游客,你選擇去一個舍虎救人的動物園,還是一個讓違規(guī)者后果自負的動物園? 在這個事件中,老虎絕對是無辜的。但對不起,這是人類主宰的地方,只講人類的規(guī)則。生而為虎,是他唯一的錯,它沒有人權。 題外話 同情弱者是人性,遵循規(guī)則是道義。同情老虎并不是錯,但規(guī)則更為重要。人性不能維護社會,規(guī)則可以。 有人不守規(guī)則,不代表規(guī)則不重要。麗江傷人毀容事件中,當事公安和醫(yī)院就不守規(guī)則。但在有需求的時候,我們還是應該報警、看醫(yī)生,不要因為個例否認整體的價值。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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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東泰山人 > 《傳播學\街談巷議(雜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