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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積極推進家事審判改革,開展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 深圳新聞網10月17日訊(記者 張玲 通訊員 趙明升 周丹)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積極推進家事審判改革,開展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早在2012年底,福田法院便著手啟動家事審判改革,歷經近四年的摸索、實踐和完善,該院以“審判理念專業(yè)化、審判法庭專業(yè)化、審判人員專業(yè)化”三個專業(yè)化為著陸點,形成了家事調查員、家事調解員、財產調查員、人身保護令、離婚證明書、財產申報等一系列配套改革制度成果,大量婚姻家庭糾紛、繼承糾紛等家事案件得到妥善圓滿解決,當事人對裁判結果的滿意度和認可度較好。據(jù)統(tǒng)計,2013年以來,福田法院受理家事糾紛2884宗,結案2596宗,調撤率達48%,多次收到當事人送來的表揚信、感謝信和錦旗。 福田法院表示,家事審判改革是該院轉變家事審判理念、擴充家事審判職能、促進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踐行司法為民的一項重大改革創(chuàng)新項目,較好地適應和滿足了新時期下人民群眾日益多元的家事審判司法需求。隨著社會發(fā)展和生活文明的提高,家事案件審判不僅是對糾紛是非曲直的法律裁斷,審理過程中還要更多體現(xiàn)司法柔性關懷,強化對當事人的情感撫慰和心理干預,注重促進家庭關系修復、降低感情創(chuàng)傷、保障兒童成長,并善于整合和借助社會力量。 家事案件具有高度的專業(yè)性,需要有相應配套的專業(yè)人員和機構才能適應案件的審判需要,為此,福田法院總結形成《家事糾紛案件審判規(guī)程》、《家事糾紛案件訴訟指引》等多個審判指引文件,并專門組建3個家事審判團隊,在設計風格溫馨的法庭里專審家事糾紛案件,精心配置審判人員,團隊法官均為具有婚姻經歷、家事審判經驗豐富、協(xié)調能力強并善于做群眾工作的資深法官。專門的團隊化制度設計和審理機制,既確保了專業(yè)化,也有利于提高審判效率。據(jù)了解,目前福田法院家事審判團隊共有法官7人、助理8人、陪審員5人。 家事案件審判涉及情感疏導、心理矯正、成長規(guī)劃等多領域專業(yè)問題,引入第三方專業(yè)力量形成社會合力,搭建一套司法、行政及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對避免簡單粗糙處理糾紛、緩解家事審判柔性不足問題具有關鍵意義。福田法院創(chuàng)新性建立家事案件調查員制度,調查員著重對家事糾紛案件當事人以及周邊社會關系和心理狀態(tài)進行調查,對涉及子女撫養(yǎng)的案件,提出歸哪一方撫養(yǎng)更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專業(yè)意見。 建立家事調解員制度,運用愛心調解員、人民陪審員等資源,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創(chuàng)新方式,設立家事糾紛調解員,配合家事審判團隊開展案件調解工作。家事調查員、家事調解員和社工均為具有相應心理學、社會學等知識的專業(yè)人士,有了他們的參與,家事糾紛雙方當事人對抗情緒明顯緩解,離婚案件信訪大幅下降,大大緩解了家事法官工作壓力。 據(jù)介紹,在法官和調解員的配合下,曾僅用半個月時間便成功促成一宗標的額高達7千萬余元的離婚訴訟達成調解。今年,福田法院家事調解員和調查員力量將進一步得到配強,該院與區(qū)婦聯(lián)達成合作備忘錄,由區(qū)婦聯(lián)指派其婚姻專家?guī)旒盎橐稣{解所力量支援法院開展工作。 化解家事案件矛盾糾紛,福田法院非常注重人文關懷,加強對弱勢方的合理合法保護。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合法權益,建立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人身安全保護令不以離婚為前提,當事人可以不用離婚直接向法院申請保護令,同時該院加強與區(qū)公安分局的協(xié)調,以《合作備忘錄》的形式全面落實人身安全保護機制,深圳首份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由該院發(fā)出,2016年已發(fā)出人身安全保護令5宗;探索婚姻解除和財產分割相分離的裁判模式,對存在家庭暴力的家事糾紛案件,因財產評估調查、審計等原因延遲判決的,嘗試先行判決離婚,而后進一步對財產和子女撫養(yǎng)糾紛進行審理和判決,降低后續(xù)家暴發(fā)生可能性。 建立財產調查員制度,屬深圳首創(chuàng),專門安排人員從事家事財產調查工作,此舉能在很大程度上緩解家事糾紛中財產控制弱勢一方面臨的無法知曉和獲取共同財產信息的困境。 保護當事人隱私,建立離婚證明書制度,證明書既能反映法院權威意見,又能有效避免家事案件當事人出示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等時個人隱私被其他人所知,而且還便于當事人依據(jù)法院證明書處理相關事務,該制度贏得了當事人普遍好評。 積極建設兒童權利保障機制,對于兒童監(jiān)護權案件,委托人民陪審員走訪社區(qū)、學校、相關單位了解兒童真實生存狀況,確保案件處理結果最有利于兒童成長及權益保護。 隨著家事案件裁判文書改革、財產申報令和離婚信息通報制度的運行,家事審判在普及法律常識、引導社會誠信建設、促進社會管理方面的作用進一步顯現(xiàn)。福田法院對家事案件裁判文書進行了改革,更加注重說理和倫理教育,文書撰寫采取要素式,便于人民群眾理解法官裁判思路和要點,把裁判文書的送達過程變?yōu)榉沙WR的普及過程。制定家事案件財產申報令引導誠信訴訟,對于應該判決離婚并涉及較多財產分割的案件,法院可應當事人申請或主動依職權向當事人下發(fā)財產申報令,要求當事人主動向法院申報夫妻共同財產,隱瞞申報或拒絕申報的,則面臨少分或不分的法律后果。與民政局建立的離婚信息通報制度,提升了婚姻登記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有效解決了因離婚信息互不銜接而產生的當事人利用信息漏洞實行違法行為、規(guī)避法律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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