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陽修舉進士科甲于仁宗天圣八年, 直言敢諫, 數(shù)被貶官仍不改初衷。嘉佑年間, 他官拜參知政事, 與韓琦同心貢獻國家。歐陽修官越大, 越注重品德修養(yǎng)。一次, 他與數(shù)友人行酒令, 以徒刑以上的罪行入聯(lián), 有一朋友道: 持刀哄寡婦 下海劫人船 大家都認為這種罪行判個徒刑是綽綽有余, 通過到下一人接道: 月黑殺人夜 風高放火天 大家都認為這種罪行極重, 豈只判個徒刑, 臨到歐陽修, 緩緩說道: 酒沾衫袖重 花壓帽檐偏 友人們不解, 問道:這又不犯法, 如何可以判刑? 歐陽修說道:人修心養(yǎng)性, 須從小處做起, 如果酗酒好色, 不要說徒罪, 多大的罪也會犯。友人們聽后,皆點頭稱是。 |
|
|
來自: 老劉tdrhg > 《2、對聯(lián)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