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都社論 英國公投脫離歐盟,標志著人類歷史上一次野心勃勃的制度設計的挫折。 歐盟本質是歐洲各國 簽訂的一項制度合約。合約的條款集中在軍事、外交、財政、社會福利、就業(yè)、貨幣等方面。其誕生主要是為化解歐洲內部部落林立(《威斯特伐利亞條約》后演變 為了幾十個民族國家),存在幾百年的以戰(zhàn)定爭的競爭困局;也是為了降低歐洲國家在貿易、貨幣上存在的高昂交易費用,以統(tǒng)一市場,深化分工,促進財富增長。 說 它是一項野心勃勃的制度設計,是因為這類組織在人類歷史上從沒有出現(xiàn)過。歐盟既不是明確的松散的邦國制,也不是中央集權下的聯(lián)邦制或郡縣制,更不是權利清 晰界定的公司制。在歐盟的權責條款中,出資額與決策權并不匹配,“大鍋飯”特色鮮明。它是“早產兒”,是在運行基礎不具備的條件下,歐洲人為尋找戰(zhàn)爭之外 建立一個“歐巴羅合眾國”的嘗試。 制度合約是為了協(xié)調選擇,降低個體成員間的選擇成本,從而增進整體的福利。一項制度,無論是明文 規(guī)定或風俗慣例,都必須尋找各方利益的交集。制度合約的存在與否取決于降低的選擇成本與制度運作費用的比較。一項制度,如果所有人都同意,就是可自動實施 的制度,運作成本等于零;若大多數人同意,只需要監(jiān)督少數人的“違規(guī)”,則是可強制實施的制度,但要付出監(jiān)督成本;若不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違規(guī)”的監(jiān) 督成本高上天,制度條款就會淪為一紙空文。 歐盟的困局在于建立之初就沒有找到各國的利益交集,連最初“經濟共同體”的六個成員國中 的兩大核心德法的利益都存在巨大分歧,勉強達成一致的結果是,定出的合約條款漏洞百出,且對成員國缺乏約束力。像當年《馬斯特里赫特條約》定出的年度財赤 和公共債務占GDP的比重,分別不超過3%和60%的條款,本應是整合“核心”的德國都不帶頭遵守。 由于出資額和決策權的不匹配, 在權利界定不清的歐盟和歐元內,等于像希臘這類缺乏競爭力的國家占了勤勞的德國人的便宜,其發(fā)債的成本和破產重組的費用部分是由出資額較高的德國人承擔 的。這類“大鍋飯”帶來的租值耗散,在經濟向好時尚可支撐,一旦經濟陷入衰退,歐盟內經濟競力強的國家的民眾生活水平被拖累,“權責不匹配”的紛爭就會多 起來,歐盟運作的成本就會激增。面對這次歐債危機,出資額占比近30%的德國央行與歐央行不斷討價還價,其實是意圖在貨幣政策上降低德國人未來要支付的成 本,即是明證。 英國之前雖然加入歐盟,但始終沒有加入《申根協(xié)定》和歐元,放棄本國獨立的勞工政策和貨幣政策,即是以英國人的智 慧,認識到歐盟先天不足而存在的巨大運作費用,加入得不償失。這次脫歐成功,市場雖做出了相反的解讀,由于信息費用的存在,大可不必過分在意。實質對英國 長期而言是利好,因為擺脫了歐盟的“大鍋飯”,也使英國為國家和產業(yè)競爭力擁有了更多的自主調整空間。 人類知識的累積、技術的進 步、分工的邏輯促使全球一體化,而財富增長、貿易或貨幣有降低交易費用的內在需求。歐盟和歐元是一次“偉大”的嘗試,是在試圖尋找非戰(zhàn)爭準則下降低交易費 用的制度合約。它給人類帶來的啟示是:當利益交集不具備,且設計者缺乏這方面知識累積時,去憑空生成這類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制度合約,易淪為“理性的僭 越”。 責任編輯:王彥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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