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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劇幫獨家專欄 王曉琪/文 斯想/編輯 自2016年3月起,編劇幫在微信公眾平臺開設法務專欄,專注為中國編劇解決項目合作過程中涉及法律方面的問題,為編劇解除署名權、著作權等版權問題的后顧之憂,為編劇專心講故事提供一個相對安全的環(huán)境,為規(guī)避影視合作中的風險開辟新的可能… 編劇幫法務專欄第 3 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
在闡述有關著作權歸屬問題之前,有必要強調一下著作權自動產生這一基本原則。根據(jù)中國著作權法規(guī)定,創(chuàng)作作品即享有著作權。著作權源于作品的創(chuàng)作,著作權的產生無需任何第三方,包括國家專門機構的認可或者授權,取得著作權法律上的保護無需履行任何手續(xù)。即使目前我國建立了作品著作權登記或備案制度,而且這種登記或備案具有一定的效力,但也不能成為著作權的取得和轉讓的前提條件,不能具有強制性。 也就是說,不需要任何人的許可,我娃生下來就是我娃。既然是這樣,那為什么還要證明我娃是我娃呢?因為誰生的娃娃只有自己知道,別人不知道呀! 著作權權利自動產生給著作權人獲得和行使權益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是與此同時也帶來了不便和不安全感。通常標志權利擁有的主要特征是占有或者權利憑證,而作為一種無形權利,著作權人既無法占有一個無形的權益,也無法提供具體權利憑證,這就使得權利人在行使權利時經常會處于一種不安全的狀態(tài)。 權利人在授權許可他人使用作品需要提供權利證明,或者在追究他人侵權責任需要舉證時,常常感到為難。 而被許可人在取得授權許可后或受讓人在獲得著作權轉讓后,也會因沒有明確的權利證明而對所獲得權利的真實性存在質疑,也存在不安全感。因此,需要著作權人采用一些手段、方式,獲得著作權權屬證明。這就類似于為娃娃領一個出生證明,上一個戶口,這樣別人就能知道這個娃是誰家的了。 可能大家都已經知道作品著作權登記(版權登記)制度的存在,至少略有耳聞。不過我們還是把這項最重要的著作權權屬證明放到后面來講,先說一說在不做著作權登記的情況下,怎樣證明自己享有著作權。 前面已經說過,證明著作權歸屬基本上就是為了交易和維權的方便,而為了交易證明著作權歸屬,實際上也是為了避免糾紛,或者說為了在糾紛中占據(jù)有利地位。歸根結底,著作權歸屬證明就是一項訴訟上的證據(jù)。從取得證據(jù)的角度分析怎么證明自己享有著作權,就比較方便了。 假如出現(xiàn)了兩個相類似的作品,怎么證明自己是權利人而對方是侵權者?只要證明自己比對方更早的把作品創(chuàng)作出來就好了。著作權歸屬的一個核心證明要點就是:
這一個核心要點又包括兩個相互關聯(lián)的內容:時間點和作品內容。 當前著作權保護服務商,基本上都是圍繞這個核心來設計業(yè)務模式的,比如數(shù)據(jù)保護、電子公證、時間戳、郵件保全等等方式,甚至于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推出的作品保管服務。 電子公證:通過在線公證平臺上傳儲存作品信息,必要時可以申請公證處出具電子或紙質公證書。 時間戳:通過第三方數(shù)據(jù)平臺技術手段,為作品加上一個時間印記,將作品來源信息、作品內容、作品形成時間固化,可以提供時間戳證書或出具公證書。 郵件保全:利用電子郵箱服務商提供的郵件備份保全功能,留存電子郵件內容、發(fā)送人、收件人、發(fā)送時間等信息,通常與公證處合作可出具公證書。 作品保管:中國國家版權中心提供的一種短期作品存檔保護,通過郵寄手段密封作品內容與作者信息,利用郵戳及存檔登記時間確認作品形成時間,需要證據(jù)時拆封使用。由于拆封過一次后就失去了證明效力,故一般用于未完成作品的短時保護。 技術手段也好,郵件備份也好,任何第三方提供的證明都存在證明力不足的風險,所以上面的各種方式基本最終都落實到公證書上,通過公證這一手段達到最高的證明效力。公證機關是國家司法證明機關,沒有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證據(jù),經過公證的內容可以直接作為訴訟中的認定事實的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67條:
我們也可以根據(jù)版權保護“時間點+內容”的原則,借鑒上面的方式,自己“制造”一些證據(jù)。在必要時,同樣通過公證的方式提升證據(jù)效力。比如: 自己給自己的電子郵箱發(fā)一封郵件,將作品內容作為郵件正文。需要保證郵件保存在網絡服務器上,不能使用不在云端保存郵件內容的電腦或手機本地郵件客戶端。 自己給自己寄一封掛號信,將作品內容打印出來密封在掛號信中,通過郵戳確認時間。應當采用郵政系統(tǒng),保證郵戳清晰,不能用普通快遞。 私密發(fā)表,在博客或其他內容發(fā)表網站上,采用只有自己可見的方式發(fā)布作品,保證登錄網站系統(tǒng)即可查看發(fā)表內容和發(fā)表時間。 盡管我們可以通過自行聲明或其他各種方式表明權利人身份和地位,但這種自我證明或第三方證明的方式在可信度和證明力封面都存在明顯不足,所以為了保證證據(jù)效力,上面各種各樣的著作權保護方法基本都采用公證的方式。 而作品著作權登記則是與公證效力等同的一種證明方式,司法機關一般無需再做查證,可以直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jù)。作品著作權登記證書,就是娃娃的出生證,有了這個出生證,就不用再費力證明娃娃是誰生的,什么時候生的,生下來長什么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
作品著作權登記是法律提供的一種專門保護制度,對與作品創(chuàng)作有關的原始信息以及權利變動的基本信息進行記載和公示,并作為著作權人擁有權利的初步證據(jù),從而為著作權人,包括通過轉讓取得權利的著作權人,以及專有權人等其他權利人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公示就是以令公眾信服的特定方式記載權利相關的信息。 通過公示,讓公眾了解某一作品的原始權利狀態(tài)和權利發(fā)生變動的情況。以登記的方式明確這些基本信息的法律效力,以增強這些信息的可信度和證明力。 正如文章開頭強調的,著作權源于創(chuàng)作活動。因此,著作權登記不是產生著作權的條件,因而不具有強制性。著作權以及相關權利進行登記的法律效力在于建立這樣一種推定:除非有相反證據(jù)證明,否則被記載的事實或行為就是真實的。換言之,根據(jù)著作權登記的信息,著作權人身份、權利歸屬、創(chuàng)作完成日期和首次發(fā)表日期等都推定為真實的。 著作權人真名登記是針對使用假名或不署名的著作權人而設立,以幫助權利人解決舉證難的問題。通過真名登記,可以明確著作權人在署名、真名和作品之間的對應關系,提供權利人身份的證明。 作品首次發(fā)表日期登記,是對作品發(fā)表狀態(tài)的記載,關系著著作權保護期的起算。 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日期登記則可以為證明作品創(chuàng)作在先提供幫助。 上述信息可以在授權許可、權利轉讓或追究侵權責任和訴訟中發(fā)揮初步證明的作用。著作權登記的作用在訴訟中特別是民事訴訟中體現(xiàn)的最為明顯,有著作權登記作為證據(jù),大大減輕了著作權人的舉證負擔,縮短了法院在審查權利人身份所花費的時間,使當事人和司法機關的訴訟成本都得到了節(jié)約。 目前提供作品著作權登記的機構有中國版權保護中心(CPCC)和各省級版權局。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登記的效力較高且不限制登記人的身份,但需要付費;各省級版權局的著作權登記通常是免費的,但有申請人戶口方面的限制。 作者們可以根據(jù)自己的情況靈活采用各種著作權歸屬證明方式,為自己的著作權加上一道保護鎖,給自己一顆定心丸。 如何證明我娃是我娃,你會了么?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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