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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大學的完全學分制改革并不徹底。很多學校號稱實行學分制,可是卻仍舊是學年制,或者說是學年學分制,只是把以前按學年收費,改為按修讀課程學分收學費。 4月初,北京大學決定取消本學期退課費,并自下學期起,在學生所退課程后面加注退課標記。就在今年1月,主管學費定價的部門在檢查北京大學后指出,延期退課費100元/學分,2013~2014年合計收費215萬元,是有問題的收費項目。以上收費基本被確定為亂收費,并且可能要罰款。去年,清華大學的退課費也被定性為亂收費。這不僅是北大、清華兩家高校面臨的問題。不少大學都面臨類似的問題。 有關研究者認為,取消退課費,加注退課標記,可能會導致大學學分制改革的倒退。學生選課之后再退課,會造成學校教育資源的浪費,退課學生當然應該承擔補償責任,這可彌補退課帶來的浪費與損失,也可培養(yǎng)學生的責任心(對自己的選課、退課行為負責)。另外,加注退課標記,學生們可能因為擔心在成績單有標記,從而不敢退課。如此,退課機制就可能形同虛設了。 從國外大學的情況看,退課費是學分制教學管理中很正常的收費——既然為學分制,學生有選課自主權,與之對應,也就有退課權利,而為平衡學校教育資源、學生權利之間的關系,就設計了退課費——可為何這在我國卻變成了亂收費呢? 事實上,不僅退課費被質疑為亂收費,還有重修費,也一直被質疑老師可能故意讓學生掛科然后收取重讀費,甚至學分制收費制度,從整體上就被質疑為借學分制改革漲學費、亂收費。為何社會輿論會把圍繞學分制的收費改革——按學分收費、退課費、重修費,都質疑為亂收費,以至于有關部門要出手治理呢? 這是因為我國大學的完全學分制改革并不徹底。很多學校號稱實行學分制,可是卻仍舊是學年制,或者說是學年學分制,只是把以前按學年收費,改為按修讀課程學分收學費。學校的必修課比重很大(有的高達80%以上),選修課比重低,學生并無多大的自主選擇空間。這和實行學分制的大學很不同,由于學校自主設置專業(yè)、開設課程,因此課程很豐富,學生選課空間大。在自主選擇課程空間很小的情況下,學分制很難得到認同,有的學生抱怨,課程體系沒有任何改變,改成學分制收費后只是漲了學費;還有的學校,開設的選修課,變?yōu)樗蛯W生學分的“水課”。 學生自主選課、選師,如何保障學生權利十分重要。比如,學分收費的標準如何制定?每個學分的成本是多少,如何進行清晰的核算?選了課之后,發(fā)現(xiàn)教師不好,能不能退課?另外,如何防止老師的不公正評價,故意讓學生掛科?等等。對此,國外大學的做法是推進學生自治,發(fā)揮學生參與學校管理、監(jiān)督、評價的作用。學校在出臺與學生利益相關的改革措施時,必須聽取學生的意見,而不是由學校單方面決策;對于教師侵犯學生權利的行為,學生可以通過學生自治組織,要求學校的教授委員會(或倫理委員會)對教師的行為進行調查,并根據(jù)調查結果作出處理。 如果收費項目的確定缺乏民主決策程序,對這種收費按亂收費處理,也就毫不奇怪,但這也陷入治理怪圈——行政部門的治理,依照的是行政邏輯,這只會強化行政權威,而并不利于推進學校的內部治理完善。從根本上說,要深入推進我國大學的學分制改革,關鍵還在于落實和擴大學校自主權,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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