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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時間2時間的發(fā)現 公元前2000年前左右,古埃及人根據計算尼羅河泛濫的周期,制定出了太陽歷(一說公元前4221年,埃及人將一年分為12個月,一個月30天,最后一月加5天)。公元前46年羅馬統(tǒng)治者儒略·凱撒對太陽歷作了修改,制定儒略歷。公元前8年,儒略歷做了調整,分一年為十二個月,平年365日;年份能被4整除的為閏年,共366日。 中國的歷法在夏代已經有天干紀日法。商代在夏代天干紀日的基礎上,發(fā)展為干支紀日。中國真正有嚴格意義上的歷法,始自漢代。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漢武帝下令造新歷,故把元封七年稱為太初元年,每年從孟春(正月)開始,到季冬(臘月)年終。這部歷法即叫做《太初歷》。這是中國有完整資料的第一部傳世歷法。東漢末年(公元158-167年)制訂的《乾象歷》,首次將回歸年的尾數降至1/4以下,成為365.2462日。歷經中國歷代皇帝的許多修改一直到元朝的《授時歷》。辛亥革命后的1912年,中國開始使用公歷。 中國大約西周之前,古人就把一晝夜均分為100刻,在漏壺箭桿上刻100格。 “百刻制”是中國最古老、使用時間最長的計時制。漢代,在使用“百刻制”的同時,又采用以圭表測量太陽射影長短,來判斷時間的“太陽方位計時”法。圭表所測得的每一太陽方位,就是時辰的來歷。到了隋唐,“太陽方位計時”,正式演變?yōu)?/SPAN>“十二時辰計時”。古時采用地支作為時辰名稱,所以一日分為十二時辰。北宋(公元960年至1127年)時,開始將每個時辰分為“初”、“正”兩部分,分十二時辰為二十四小時辰,稱“小時”。 據信,公元前5世紀,巴比倫人教會羅馬人和希臘人,使有日晷桿,一直到(1060年),歐洲人用日晷儀,將白天分為12小時(也有分為8小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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