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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崇禎四年 辛未(1631) 一歲 十一月某日,兆騫生。父吳晉錫,母李氏,為晉錫側(cè)室。徐釚《南州草堂集》卷二十九《孝廉漢槎吳君墓志銘》,吳晉錫《半生自紀(jì)》。 崇禎十一年 戊寅(1638) 八歲 是年前后,入塾就讀。塾師為計(jì)名。汪琬《說鈴》、胡思敬《九朝新語》。 崇禎十二年 己卯(1639) 九歲 作《膽賦》數(shù)千馀言,見者驚異。翁廣平《松陵四子傳·吳漢槎傳》,見《秋笳馀韻》附錄,轉(zhuǎn)引自李興盛《江南才子塞北流人吳兆騫年譜》,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少時(shí)簡傲,不拘禮法,不諧于俗。同學(xué)無不被其狎侮,嘗溺人所脫巾冠,其師計(jì)名懲之。汪琬《說鈴》、胡思敬《九朝新語》。 崇禎十六年 癸未(1643)十三歲 自吳江入楚,途中寫有《金陵》等六詩,為兄兆寬所激賞?!秴钦昨q集·秋笳前集》卷五。 是年作賦,始命題為《出塞賦》,兆寬以為讖語。《吳江詩粹》卷二十。 清順治六年 己丑(1649) 十九歲 冬,宋德宜、宋實(shí)穎、彭瓏等發(fā)起慎交社,兆騫三兄弟佐之。不久,同聲社繼起,二者隱若敵國。同治《蘇州府志》卷一四八引《震澤縣志》。 順治十年 癸巳(1653) 二十三歲 吳偉業(yè)等欲講求二社和局,于本年多次舉行各郡大會(huì)。吳氏兄弟聯(lián)翩入座,如隋珠玉樹,一座盡傾。兆騫尤踔厲騰越,與吳偉業(yè)等前輩耆宿即席唱和,名噪?yún)窍隆?font color="#136ec2">梅村以其與陽羨陳維崧其年、華亭彭師度古晉并稱為“江左三鳳凰”?!锻蹼S庵自定年譜》、杜登春《社事始末》、王家禎《研堂見聞雜錄》等、陳維崧《五哀詩·吳漢槎》、楊鐘羲《雪橋詩話》卷三。 順治十一年 甲午(1654)年 二十四歲 與顧貞觀相識,過從甚密。《秋笳余韻》卷上顧貞觀壬寅十月與兆騫書。 順治十四年 丁酉(1657) 二十七歲 八月,參加江南闈鄉(xiāng)試,中式為舉人。徐釚《南州草堂集》卷二十九《孝廉漢槎吳君墓志銘》。 十一月,南闈科場案起?!肚迨雷鎸?shí)錄》卷一百一十三順治十四年十一月癸亥。 十二月,兆騫被仇人誣陷得罪,奉命入京參加復(fù)試。葉舒穎《葉學(xué)山先生詩稿》卷六甲子稿《吳漢槎于十月十八日客死京邸,詩以哭之》自注。 順治十五年 戊戌(1658) 二十八歲 年初驅(qū)車北上時(shí),嘗托名金陵女子王倩娘題詩百余首于涿州驛壁,情詞凄斷,以自寓哀怨,三河兩輔之間和者頗多。徐釚《續(xù)本事詩》卷十二,計(jì)東《改亭集》卷五《秋興十二首》之三自注。 四月十三日,復(fù)試于瀛臺(tái),武士林立,持刀挾兩旁,兆騫戰(zhàn)栗未能終卷。見本文《考異》。 十一月二十八日,南闈科場案定案,兆騫與方章鉞等八人遭除名,責(zé)四十板,家產(chǎn)籍沒,并父母兄弟妻子流徙寧古塔(今黑龍江寧安)。《清世祖實(shí)錄》卷一百二十一戊戌十一月辛酉。 順治十六年 己亥(1659) 二十九歲 閏三月初三日,自京師出塞,送其出關(guān)之作遍于天下。詳見李興盛《江南才子塞北名人吳兆騫資料匯編》,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閏三月末,行抵沈陽,居二十馀日,與前大學(xué)士海寧陳之遴頗有交接?!?font color="#136ec2">秋笳集》卷八《與計(jì)甫草書》。 七月十一日抵戍所寧古塔舊城(今黑龍江海林舊街),城內(nèi)外僅三百家,其地重冰積雪,非復(fù)人間,至此者九死一生。吳晗《朝鮮李朝實(shí)錄中的中國史料》第九冊(順治十二年四月)、王家禎《研堂見聞雜錄》、《清世祖實(shí)錄》卷八十八順治十二年正月癸丑魏裔介奏言等。 順治十七年 庚子(1660) 三十歲 約是年秋,吳晉錫受兆騫事牽累至京師,將流徙塞外。翌年正月父母兄弟全家遇赦,殆以世祖駕崩、圣祖登極之故也。詳見李興盛考證,《江南才子塞北名人吳兆騫年譜》順治十八年,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順治十八年 辛丑(1661) 三十一歲 十一月,同徙之方拱乾父子遇赦南歸。拱乾臨行,托許爾安照拂兆騫,從此館于許氏?!稓w來草堂尺牘》家書第七壬寅正月上父母書。 康熙四年 乙巳(1665) 三十五歲 夏,與張縉彥、錢德惟等結(jié)七子詩會(huì)。分題角韻,月凡三集,后以戍役分?jǐn)y而罷?!?font color="#136ec2">秋笳集》卷八《寄顧舍人書》。 康熙六年 丁未(1667) 三十七歲 正月初五日,將軍巴海臥病,副都統(tǒng)某令兆騫遷往烏喇,次日動(dòng)身,行至三日,險(xiǎn)葬身雪海,幸巴海發(fā)覺,命飛騎追回,始免于難?!稓w來草堂尺牘》家書第九丁未七月廿一日上母書。 康熙七年 戊申(1668) 三十八歲 二月二十一日,朝廷特許優(yōu)復(fù)紳袍,遂得為塞外散人。《秋笳集》卷八《寄顧舍人書》。 康熙十四年 乙卯(1675) 四十五歲 察哈爾之亂,都統(tǒng)唐公限合城滿漢兵三日內(nèi)俱遷往必兒汀避難。倉卒中兆騫詩文稿遺失百余篇。吳桭臣《秋笳集跋》。 康熙十五年 丙辰(1676) 四十六歲 春,寧古塔將軍移鎮(zhèn)烏喇,兆騫遂失館職。雖受業(yè)者猶不乏人,然日漸搖落,雙鬢星星,妻復(fù)多病,頗覺悲辛。《秋笳集》卷八《寄顧舍人書》。 顧貞觀結(jié)識納蘭性德,為兆騫求援于容若,未即許。冬,貞觀寓居京師千佛寺,冰雪中憶及兆騫,賦《金縷曲》二闋以詞代書,容若見之泣下,答詞有“絕塞生還吳季子,算眼前、此外皆閑事”之語,應(yīng)允五載為期,營救兆騫入關(guān)。顧貞觀《彈指詞》卷下《金縷曲·寄吳漢槎寧古塔以詞代書時(shí)丙辰冬寓京師千佛寺冰雪中作》。容若賦《金縷曲》,表明漢槎歸計(jì),一身任之之決心。《納蘭詞》卷四《金縷曲·簡梁汾時(shí)方為吳漢槎作歸計(jì)》。 康熙十七年 戊午(1678) 四十八歲 正月十八日,清廷遣內(nèi)大臣覺羅武默納、一等侍衛(wèi)對奏賚敕封長白山之神,祀典如五岳。《清圣祖實(shí)錄》卷七十一正月庚寅。 夏,武默納、對奏等封祀長白山后,于視察寧古塔等地時(shí),向兆騫索詩賦。兆騫有《封祀長白山》、《奉贈(zèng)封山使侍中對公》等詩贈(zèng)之。并賦《長白山賦》數(shù)千言,詞極瑰麗,藉使臣?xì)w獻(xiàn)天子。此賦經(jīng)圣祖御覽,動(dòng)容咨詢,然有作梗者,召還未果。詩賦見《秋笳集》,事見《歸來草堂尺牘·奉吳耕方書》、徐釚《孝廉漢槎吳君墓志銘》。 康熙十八年 己未(1679) 四十九歲 冬,兆騫將徐釚《菊莊詞》、顧貞觀《彈指詞》、性德《側(cè)帽詞》三冊交驍騎校某帶至朝鮮會(huì)寧府,該國官員仇元吉、徐良崎以餅金購去,并各題絕句交驍騎校某帶回中國。仇題《菊莊詞》云:“中朝寄得菊莊詞,讀罷煙霞照海湄。北宋風(fēng)流何處是,一聲鐵笛起相思。”徐題《彈指》、《側(cè)帽》二詞云:“使車昨渡海東邊,攜得新詞二妙傳。誰料曉風(fēng)殘?jiān)潞?,而今重見柳屯田”。?font color="#136ec2">徐釚《菊莊詞紀(jì)事》、阮葵生《茶余客話》。按:此事徐釚《菊莊詞紀(jì)事》系于康熙十七年,李興盛先生以為不確,是,故系于此。見《江南才子塞北名人吳兆騫年譜》,頁145。 約是年,朝鮮使臣李云龍以事至寧古塔,兆騫應(yīng)邀為撰《高麗王京賦》數(shù)千言,其國頗以兆騫為重。徐釚《續(xù)本事詩》卷十二。 康熙二十年 辛酉(1681) 五十一歲 經(jīng)納蘭容若、徐乾學(xué)、徐元文、宋德宜、顧貞觀、徐釚等戮力營救,醵金兩千,以認(rèn)修工程名義贖罪放還。徐釚《孝廉漢槎吳君墓志銘》。 七月底,還鄉(xiāng)詔下。九月二十日起行,十一月中抵京師。吳桭臣《寧古塔紀(jì)略》。 先是,顧貞觀以奔母喪倉卒南歸,寫有書信告兆騫。至京,容若急欲晤對,一見即祈入城。 徐乾學(xué)設(shè)宴歡迎,即席有《喜吳漢槎南還》詩,和者后多至數(shù)十百人。詳見李興盛《江南才子塞北名人吳兆騫資料匯編》,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館于容若家,為容若弟揆敘授讀。徐釚《孝廉漢槎吳君墓志銘》、查慎行《人海集敘》。 康熙二十一年 壬戌(1682) 五十二歲 上元燈夕,與陳維崧、嚴(yán)繩孫、朱彝尊、姜宸英及返京不久之顧貞觀聚飲于花間草堂。姜宸英《蔣退庵遺稿·詞稿序》、《湛園未定稿》卷八《跋同集書后》。 向顧貞觀言及塞外多暴骨,貞觀即商之于留都當(dāng)事者,募多金,延關(guān)東僧心月,率徒遍歷興京、老城、薩爾滸、鐵嶺等古戰(zhàn)場,為之掩埋無算。鄒升恒《梁汾公傳》,《顧梁汾先生詩詞集》卷首。按:留都指入關(guān)前之都城盛京,李興盛先生于《吳兆騫交游考·顧貞觀》中以為“商諸京師當(dāng)事”,誤。 十二月底,歸省吳江,多人為詩贈(zèng)行。蔣景祁《吳漢槎孝廉自徙塞外二十五年矣,既許贖還,更蒙恩復(fù)南還拜母,人有贈(zèng)言,率成四首》?!?font color="#136ec2">秋笳馀韻》附錄。顧汧《送吳漢槎先生南旋》,《鳳池園詩集》卷四。李振裕《送吳漢槎歸吳江》,《白石山房稿》。 康熙二十二年 癸亥(1683) 五十三歲 春,至家,與生母李氏上觴稱壽,相見如夢寐。構(gòu)屋三楹,讀書其中,故人汪琬之子汪士鋐題曰“歸來草堂”。吳治謨《漢槎友札跋》,轉(zhuǎn)引自李興盛《江南才子塞北名人吳兆騫年譜》(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頁166。 與顧有孝、蔣以敏合編《名家絕句鈔》,選明清兩朝名家絕句。納蘭性德《通志堂集》卷十三《名家絕句鈔序》,又見李興盛《江南才子塞北名人吳兆騫年譜》(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頁167之考證。 夏,得疾臥床累月,以此延歸期。性德問訊數(shù)寄書信,速其返京。納蘭性德《通志堂集》卷十四《祭吳漢槎文》。 康熙二十三年 甲子(1684)五十四歲 春二月北上,三月中旬至京,重館于性德家,為揆敘授讀。見葉舒穎《葉學(xué)山先生詩稿》卷六《吳漢槎于十月十八日客死京邸,詩以哭之,即用徐學(xué)士舊韻》末句自注及《歸來草堂尺牘·致卜令書》。 十月十八日(公歷11月24日),客死京邸。見上。 臨歿語其子曰:“吾欲與汝射雉白山之麓,釣尺鯉松花江,挈歸供膳,付汝母作羹,以佐晚餐,豈可得耶?”徐珂《清稗類鈔》第二十七冊《吳漢槎為師于塞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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