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張方 吳琪 2月3日,演員吳若甫被綁架,綁架發(fā)生在距幾乎成為北京夜生活代名詞的“三里屯”咫尺之遙的一家酒吧門前。名人被綁架廣受關注,2月3日凌晨綁架案發(fā)生,當天上午已成為媒體的熱門新聞,它所引起的關注遠遠超出了吳若甫自身的號召力。 綁架吳若甫的犯罪嫌疑人當晚即被抓獲,吳若甫案也被警方定性為“持槍綁架人質”案,警方公布的資料顯示:這一犯罪團伙包括王立華等9名犯罪嫌疑人,有作案用的槍支和汽車及贓款,而在吳若甫被綁架的同時,還有另一人質,他們均被安全解救。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劉樹德博士說,綁架是一個重罪,中國對于綁架罪的處罰非常嚴厲。重擊之下,綁架犯罪生存的空間很小。北京警方以迅捷與穩(wěn)健在短時間內解救吳若甫與另一人質時,充分體現(xiàn)了其偵破能力。 在中國,綁架不可能成為一種產(chǎn)業(yè),即使是地域性的綁架犯罪產(chǎn)業(yè)也難以形成。 地點為什么是豹豪? 酒吧,凌晨1點鐘。專業(yè)研究者定義的綁架犯罪是:預謀性很強的犯罪形式。這幾項因素與吳若甫——一個曾經(jīng)演過話劇、電影與電視劇的演員疊加,好萊塢與香港電影的綁架故事畫面很難不在大家的想象中再現(xiàn)。 不過,第一個真正有價值的符號只是:北京豹豪酒吧。 比較起來,吳若甫是一個好標本,他對自己被綁架的敘述使一般大眾能分享他痛苦的經(jīng)歷,因而把個人經(jīng)驗上升為社會共同的經(jīng)驗——當吳若甫與制片人陳勇、香港導演和北京電視臺某制片人一道走出酒吧時,大約是2月3日凌晨1點左右,三個人突然出現(xiàn)在他們面前,并且出示了警官證。自此,吳若甫有了失去自由的恐怖的22個小時。 當吳若甫到達被“關押”的郊外,對方坦言:“你說對了,我們確實不是警察,就是綁架?!?/p> 吳獲救的第二天,通過網(wǎng)絡描述了他當時的經(jīng)歷,不過語焉不詳。稍后,他再次向記者再現(xiàn)了當時的場景:他們出示了警官證后聲稱,吳若甫的坐駕是一輛撞了人的肇事逃逸車,并要求吳出示駕照。吳一邊出示駕照一邊解釋說:“你們肯定是弄錯了,我這人別說是撞了人,就是撞了木頭也不會逃走?!钡侨藞猿忠獛俗?,吳馬上拒絕,“我現(xiàn)在不能肯定你們的身份。要不我們打110報警,來了警車我們一起走”。那三人立刻翻臉,掏出手銬準備強行鎖人,雙方發(fā)生沖突。就在這時,三人又掏出手槍,指向眾人,軍人出身的吳若甫意識到這幾把五四手槍并非假貨,于是表示,“我跟你們走”。 在那22個小時失去自由的時間里,吳若甫基本明白了他的不幸原因:他們(綁匪)轉到豹豪酒吧,看見一輛大奔(陳勇的車),于是以警察身份詢問旁邊的看車人,那人說,這輛車坐了三個人。他們又問大奔前面的寶馬,得知這是一輛明星的車……吳若甫的劫難由此確定。 揣測綁匪選擇豹豪酒吧的真正意圖,至少目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這家酒吧在過夜生活人群中所形成的口碑,卻不是可以輕易繞得過去的。 這家酒吧并不坐落在北京三里屯的酒吧群里,它與兆龍飯店隔路相對,東側緊鄰另外三間酒吧,西側是“一千零一夜”的阿拉伯風味西餐廳,對面即是諾基亞、IBM等跨國公司的中國總部。與其他酒吧頻頻易手換名不同,這家酒吧自1997年開業(yè)以來一直經(jīng)營不錯,酒保小劉告訴記者,“我們這里70%的客人都是熟客”。 吳若甫出事那天,小劉也在班上。他說:“吳若甫和朋友們離開的時候,我剛好從門外進來,還和他點頭打了個招呼。酒吧里當時只剩下幾桌客人。我們酒吧是這一片資歷老的酒吧。因為北京城的好樂隊都在這里表演,生意特別好,名氣挺大?,F(xiàn)在是每天晚上9點到12點天天都有樂隊演出,三支樂隊,一個禮拜2天、2天、3天這樣輪換?!?/p> 這家酒吧最令小劉自豪的是:“我們的客人就愛這里的樂隊?!币虼?,文藝圈里的人來得也多,很多國內知名的導演、制片、演員等大腕經(jīng)常來。小劉給記者估計的是:“(這里)每人的一次性消費就有200元,開什么車來的都有?!笨梢耘c此對比的是,北京著名的“順峰海鮮”人均消費的額度僅比這里稍高一點。熟悉這一帶酒吧消費人群的有關人士介紹:三里屯酒吧基本以觀光消費為主體,各色人等雜混,尚未形成對品牌的忠誠。但“豹豪”不同,記者的觀察結果是:消費對象以三四十歲男士和二十多歲女士為主。 更不湊巧的事實在于,停車管理員小吳說,綁架案發(fā)生在一點多鐘,我們早就下班了。 綁架為什么是吳若甫? 吳若甫,演員、名人。綁匪是沖著其名而去的嗎?專業(yè)人士分析說,綁架的犯罪人在犯罪前所關心的是犯罪的成本與收益、風險與回報,通常情況下,如果綁架有錢的名人同綁架有錢的非名人相比會使犯罪人付出更大的犯罪成本和風險的話,他們則寧愿躲開名人去選擇非名人。所以,吳若甫也再三表示,這只是一樁普通的刑事案。這背后沒有恩怨沒有陰謀。 真正將吳拉進這場劫難的另一個有價值的符號是:寶馬車。寶馬意味著富人。 在發(fā)現(xiàn)豹豪與寶馬車,并且寶馬車的車主是一個明星之前,吳若甫后來也知道了這樣的事實:這撥專門劫持開高檔車主的綁匪之所以將目標定準他,曾有一個失敗的經(jīng)歷。當天,他們原本要劫持的是另一輛載有一男兩女的寶馬車,那輛車都已經(jīng)停了下來,但就在他們準備拉開車門的時候,那車突然啟動跑掉了。 2月4日,在吳若甫已經(jīng)開始到媒體歷數(shù)自己的綁架遭遇時,遠在四川南充,同樣是在公共鬧市區(qū),發(fā)生了一起轟動南充的綁架案。南充市公安局李甫健局長告訴記者,綁架發(fā)生在南充的北湖公園后門,北湖公園因歷史上是國家領導人曾經(jīng)工作過的場所,現(xiàn)在則以不收門票的開放式公園形式成為南充市民休閑娛樂的主要場所,“客流量有十幾萬”。綁架案發(fā)生在晚上8點多鐘,四個綁匪圍住正在啟動汽車的受害人,他們輕敲車窗,受害人把車窗一搖下來,就被綁匪控制住了。他被綁匪蒙住雙眼,和自己的車一起被劫持而走。受害人是南充市一保險公司的副總經(jīng)理,案發(fā)時,這位副總經(jīng)理開的汽車同樣是被值得注意的符號。不過李甫健說,案情并不簡單,受害人的姐夫是南充市檢察院副檢察長。 無論是吳若甫案還是保險公司經(jīng)理案,他們傳遞出的共同信息是,在某種程度上他們有自身的富裕標記——高檔轎車。與吳若甫同時被綁架的另一位受害人杜慶疆更為不幸,他開的寶馬車是從女友那里借來的。顯然,富裕的特征引來禍患遠遠大于名人的身份。公安大學偵查系主任郝宏奎教授接受采訪時說,在中國,名人綁架案并沒有形成一個特殊的社會問題或治安問題,名人對媒體和公眾而言具有刺激效應,但對綁架犯罪人而言,名人的名是沒有獨立價值和意義的,他們所關心的只是名人的錢,如果名人只有名而沒有能夠滿足他們胃口的金錢,他們對名人的“名”是沒有任何興趣的。 郝宏奎說:“吳若甫綁架案可以說明中國的名人綁架問題,透過這個案件,窺斑見豹,名人綁架案和非名人綁架案沒有實質性的區(qū)別,有錢的名人和有錢的非名人被綁架的必然性概率和偶然性概率亦沒有太大的差別?!?/p> 但是,從傳播效力與大眾反應來觀察,吳若甫被重視,卻是因為“名人”。張子強把綁架的“名”、“利(富人)”演繹到了高潮,直到現(xiàn)在關于張子強綁架富豪的官方和民間版本還在流傳。有一個說法是,張子強綁架了香港某大富豪的兒子后,其父不但交付了10億贖金,還多給出3800萬,這一舉動使張子強異常激動,他一把抱住人質說,你真是有一個好爸爸!據(jù)說張子強自己擬定的犯罪日程,是要綁架香港十大富豪,然而,他的計劃剛剛完成1/5,自己就上了斷頭臺。 郝宏奎分析說,張子強之所以把綁架的對象指向名人,是因為他比一般的綁架犯罪人具有更強烈的金錢占有欲,一般的對象難以滿足其對巨額金錢的貪欲。因此,張子強對犯罪對象的選擇思路不具有普遍意義。通常情況下,綁架犯罪人更愿意選擇自己便于接近的、便于犯罪得手的有錢人作為綁架的對象。 相對而言,廣東和福建是我國綁架案件高發(fā)地區(qū)。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安廳刑偵大隊莫復生說,廣東經(jīng)濟發(fā)達,較早衍生出富人階層,可以被勒索綁架的對象較多,這些富人包括前來投資的大老板,也有本地富商。比如2003年廣東中山市的“八·八”綁架勒索案,贖金高達1000萬元人民幣;2003年10月22日,又有一起臺商遭綁架案,綁匪勒索168萬美元案件。警方說,這些案件既有大陸的犯罪團伙所為,也有香港或臺灣的犯罪團伙所為,還有大陸與港臺罪犯共同犯罪的情況。 在福建情況又有所不同,這里的跨國綁架案件較多。警方解釋說,這一方面是因為福建的地理位置使罪犯在作案后較容易逃往境外;更主要的原因是福建的偷渡現(xiàn)象嚴重,一些偷渡出境的人在國外遭到綁架后,罪犯向其在福建的家屬勒索;也有人在福建犯案后,罪犯要求家屬直接將巨額金錢匯往在國外的戶頭。當時比較轟動的案子是,去年8月4日有一西班牙籍福建男子林某在荷蘭被綁架,綁匪向其福建家屬勒索4萬歐元。 選擇有錢人,選擇綁架,這使得綁架犯罪逐漸發(fā)展蔓延,并呈上升趨勢。不過,郝宏奎指出,富裕階層的出現(xiàn)和增多只是綁架犯罪增多的必要前提,真正導致綁架犯罪增多的原因是多重的,并且他們交織在一起才能產(chǎn)生作用。 解救為什么這么及時? 22小時的綁架時間,毫發(fā)未損地安全歸來,相信這是綁架的曾推測,這一案件與演藝圈的恩怨與陰謀相關;不相信這是綁架的,則曾懷疑吳若甫的自我炒作。但這兩點揣測,在事實層面都無法找到支撐的論據(jù),吳若甫對媒體表示要再三感謝的是警方。 北京警方的成功破獲,由于案件尚未結束,警方表示緘默。 記者曾嘗試與警方相關人士聯(lián)絡,以期采訪這一案件的真實狀態(tài),但警方因為案件沒有結束而拒絕透露任何信息。對這一綁架案成功破獲的信息,最具畫面意義的來自吳若甫自己的敘述:“我當時真是感到猶如神兵天降,門窗一齊爆裂,屋子里一下子就充滿了警察……” 在相對間接的敘述里,可以認定的基本事實是:通過目擊者對綁架吳若甫犯罪嫌疑人及其作案手段的描述,警方判斷這起案件與平谷綁架案是同一伙犯罪嫌疑人所為,王立華這個名字浮出水面。王立華,27歲,因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出獄后聲稱身上就帶著手雷,誰抓他就與誰同歸于盡。在吳若甫被綁架的當天傍晚,王立華被捕,后來他同意帶警方人士去關押吳若甫的地點,但當他坐進警車后發(fā)現(xiàn):警方早已控制了他的窩點。 吳若甫的幸運在于,因為王有案底,北京警方早已開啟了對他的偵查程序。吳成為最后一個受害人。 法律意義上的綁架犯罪,包括綁架勒索犯罪和其他綁架犯罪,在中國,綁架犯罪不同于其他犯罪的一個顯著特點是,郝宏奎說,其他犯罪無論危害再大,警方受理案件時危害后果已經(jīng)形成,而綁架犯罪是一種完成進行狀態(tài)的犯罪?!胺缸锶私壖苋速|的行為已經(jīng)完成,而勒索行為尚在持續(xù)之中。警方受理案件之后不僅要擔負揭露和證實犯罪人的任務,還擔負著解救人質的任務。警方的偵查活動稍有不慎,就可能使人質遭受不測。” 從這種意義上說,綁架犯罪是警方最為關注的一個犯罪類型。 警方告訴記者,近幾年各地公安系統(tǒng)成立的特警隊主要是針對暴力犯罪,其中包括黑社會性質犯罪以及綁架等。而綁架案一旦發(fā)生,在有些地方從縣里到市里,從政府領導到公安系統(tǒng)負責人都會層層批示,而特警隊進入時,綁架案已經(jīng)進入抓捕階段,之前的偵破工作則由刑警和技偵部門負責。這樣一套程序的采用,警方官員說是因為綁架犯罪不僅僅是暴力犯罪也是智能化犯罪,“如果歸納的話,僅綁匪設計的與人質親屬等第三人聯(lián)系的方式就有幾十種辦法,雙方接頭的方式也有數(shù)十種”。 南充警方說,犯罪分子在作案時越來越隱蔽,反偵查和逃避打擊的能力越來越強,特別是最近兩年來發(fā)生的案件,犯罪分子充分利用了銀行系統(tǒng)的全國通存通兌,利用盜、搶或撿來的身份證辦理一張儲蓄卡,綁架人質后,要求被害人的家屬在指定賬戶上存款,犯罪嫌疑人卻逃往外地取款,給抓捕工作帶來極大的難度。 回溯綁架犯罪的縱向歷史變化,有專家說,舊中國綁架猖獗,到了新中國一度近于絕跡,這段時間從20世紀50年代末到70年代末持續(xù)20年,以致在1979年頒布《刑法》時,里面并沒有綁架罪。但是到了1981年前后,在東北發(fā)生了一起綁架中學生案,這幾乎可以算得上是重新出現(xiàn)的綁架案,但是最終以搶劫罪定案。十年后,到了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綁架就已經(jīng)開始變成一個突出的犯罪現(xiàn)象。 不過,衡量綁架犯罪的地位和角色,郝宏奎指出,從數(shù)量上看,即使是在近些年這類犯罪明顯上升的情況下,它同盜竊、搶劫、搶奪、詐騙等類犯罪相比,在犯罪總數(shù)中所占比重仍不是很大。 產(chǎn)生這樣結果的根源是,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其林告訴記者,中國對綁架的打擊處罰力度非常嚴厲:“《刑法》規(guī)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chǎn)。我們國家起刑從十年開始的只有三種罪名,一是武裝叛亂暴亂,一是劫機,另一個就是綁架?!弊罡呷嗣穹ㄔ貉芯渴覄涞虏┦空f,綁架在中國是一個重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綁架人的,處死刑,并沒收財產(chǎn)。劉樹德解釋說,這是一種絕對死刑,也就是法官選擇的余地很小。 在這個背景下就不難理解南充警方提供的一系列數(shù)字了:李甫健說,近三年來,南充市發(fā)生綁架案49件,破45件,破案率為92%,其中2000年立19件,破16件;2001年立11件,破10件;2002年立12件,破11件;2003年立7件,破6件??傮w來看發(fā)案呈下降趨勢。 聲明:《三聯(lián)生活周刊》授權新浪網(wǎng)獨家報道 相關專題:三聯(lián)生活周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