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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顥的識仁篇和定性書 程顥的《識仁篇》說:“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義、禮、知、信皆仁也。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而已,不須防檢,不須窮索。若心懈則有防,心茍不懈,何防之有?理有未得,故須窮索,存久自明,安待窮索?此道與物無對,大不足以名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萬物皆備于我’,須反身而誠,乃為大樂。若反身未誠,則猶是二物有對,以己合彼,終未有之,又安得樂?《訂頑》意思乃備言此體。以此意存之,更有何事?‘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未嘗致纖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若存得便合有得。蓋良知、良能,元不喪失。以昔日習心未除,卻須存習此心,久則可奪舊習。此理至約,惟患不能守。既能體之而樂,亦不患不能守也。”(《程氏遺書》卷二上)這是二程的學生呂大臨所記的一條程顥的語錄。后來人把這條語錄作為一篇文章,并為之加上一個題目:《識仁篇》(例如黃宗羲《宋元學案》)。“渾然與物同體”,這是程顥對于宇宙、人生的理解。他認為,萬物本來是一個整體,它們之間有著休戚相關(guān)的內(nèi)部聯(lián)系。他認為,學道學要首先明白這個道理。但道學并不是一種知識,所以僅只“識得此理”還不行,更重要的是要實在達到這種境界,要真實感覺到自己與物同體。這種境界叫作“仁”,達到這種境界的人叫作“仁人”或“仁者”。程顥比喻說:“醫(yī)書言手足痿痹為不仁。此言最善名狀。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莫非己也,認得為己,何所不至?若不有諸己,自不與己相干。如手足不仁,氣已不貫,皆不屬己。”(同上)既“不屬己”,不但空談“愛人”是假話,即使為己利的目的真作些“愛人”之事,也不是真實。上邊所講,程顥所說,“至誠惻怛之心”,“《關(guān)雎》、《麟趾》之意”,都是真正的“仁”的表現(xiàn),以至義、禮、智、信都是“仁”的表現(xiàn)。 所以,既“識得此理”,還要“以誠敬存之”。“誠”是沒有虛假的,用道學家的話說,就是“不妄”。“敬”是心不分散,用道學家的話說,就是“主一”。“以誠敬存之”,就是實實在在地注意于“渾然與物同體”這個道理。這就夠了,不需要防守自己,怕自己的行為有誤,也不需要再事追求,怕這個道理有錯。 “此道與物無對,大不足以名之”,“渾然與物同體”。這個“物”就是指的一切東西,它就是一切,就是宇宙。哪里還有什么東西能在一切東西之外呢?既不可能有什么東西能在其外,所以也就不可能有什么東西可以與之相對,所以“與物無對”。既然“與物無對”,那就是“絕對”。這就是“絕對”這個名詞的確切意義。這不是說,程顥所說的“與物無對”與黑格爾所說的“絕對精神”有什么共同之處,只是說,這個名詞有這樣的意義。 道學家所說的“太極”也有“與物無對”的意思,不過二程都沒有用這個名詞。 既然“我”真實覺得“渾然與物同體”了,所以“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軻說:“萬物皆備于我”。這都是說明天地萬物皆與“我”渾然一體的精神境界,并不是說,自然界的現(xiàn)象都是“我”所作為,如自然界刮風下雨,就能“呼風喚雨”。這種境界的哲學意義,打破主觀和客觀的界限,中國哲學稱為“合內(nèi)外之道”。 照道學的要求,這個“合”不僅是知識上的事,還需要反過來看看自己是否真有這種精神境界,是否真正感覺到如此。如果真有這種境界,真是如此,那就是“反身而誠”,那就可以有最大的快樂(“樂莫大焉”)。如若不然,僅只是在知識上認識有這個道理,而實際上仍然覺得自己是自己,萬物是萬物,主觀是主觀,客觀是客觀,爾為爾,我為我,那么,即使努力要取消這種界限,那也還是“以己合彼,終未有之”,那也不能有樂。這就回答了什么是“孔顏樂處”、“所樂何事”那些問題。這種精神境界正是張載的《西銘》(《訂頑》)中所說那種境界,不過張載是用形象思維的語言說出來,而程顥則是用理論思維的語言說出來。 程顥于下文又指出,所謂“以誠敬存之”的修養(yǎng)方法就是孟軻所說的“養(yǎng)浩然之氣”的方法。這種方法是“‘必有事焉而無正,心勿忘,勿助長’,未嘗致纖毫之力”。“必有事焉”,就是說,要堅持這個道理,有這種精神境界,自己也要求達到這種精神境界??墒且膊荒懿僦^急,要求速效。如求速效,這就叫“助長”。如像孟軻所說的用手拔苗,叫它快長,如果若此,那苗不但不能長,而且會死的。這個方法,總起來說,就是“勿忘”“勿助”。凡是養(yǎng)什么活的東西,都需如此。如同養(yǎng)花,既不能把它忘了,不澆水,不施肥,也不能澆水、施肥過多,或甚至于拔它,叫它快長?;畹臇|西,不像機器那種死的東西,只要加大油門,它就可以快轉(zhuǎn)。 程顥的這種意思,又見于他和張載討論“定性”的信中,這是程顥遺留下來的唯一自己寫的討論哲學問題的文章。后人簡稱這封信為《定性書》(例如《宋元學案》)。 《書》的開頭說:“承教,諭以定性未能不動,猶累于外物”,這是張載所提出的問題。意思是說,他想希望達到“定性”,可是他總為外來的事物所牽累,以致于不能不“動”。張載的這個問題一方面說的是他自己的經(jīng)驗,一方面也是引用《禮記》的《樂記》中的一段話?!稑酚洝氛f:“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動,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惡形焉。好惡無節(jié)于內(nèi),知誘于外,不能反躬,天理滅矣。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jié),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道學很重視這一段話。張載所提的問題,其主要的意思是問如何才可以不至于“物至而人化物”。物來引誘是“動”,不為其所引誘是“靜”,這不是一個知識的問題,而是一個修養(yǎng)的問題。在道學中這兩個問題是分不開的。道學家們不專門討論知識問題,而是于修養(yǎng)問題中附帶討論知識問題。為什么要附帶?因為兩個問題本來是在哲學上互相牽涉,分不開的。 程顥回答說:“所謂定者,動亦定,靜亦定,無將迎,無內(nèi)外。茍以外物為外,牽己而從之,是以己性為有內(nèi)外也。且以己性為隨物于外,則當其在外時,何者為在內(nèi)?是有意于絕外誘而不知性之無內(nèi)外也。既以內(nèi)外為二本,則又烏可遽語定哉?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順萬事而無情。故君子之學,莫若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yīng)?!兑住吩唬?/FONT>‘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茍規(guī)規(guī)于外誘之除,將見滅于東而生于西也,非惟日之不足,顧其端無窮,不可得而除也。人之情各有所蔽,故不能適道,大率患在于自私而用智。自私則不能以有為為應(yīng)跡,用智則不能以明覺為自然。今以惡外物之心而求照無物之地,是反鑒而索照也?!兑住吩唬?/FONT>‘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孟氏亦曰:‘所惡于智者,為其鑿也。’與其非外而是內(nèi),不若內(nèi)外之兩忘也。兩忘則澄然無事矣。無事則定,定則明,明則尚何應(yīng)物之為累哉!圣人之喜,以物之當喜;圣人之怒,以物之當怒;是圣人之喜怒,不系于心而系于物也。是則圣人豈不應(yīng)于物哉?烏得以從外者為非而更求在內(nèi)者為是也?今以自私用智之喜怒,而視圣人喜怒之正為何如哉?夫人之情易發(fā)而難制者,惟怒為甚,第能于怒時遽忘其怒而觀理之是非,亦可見外誘之不足惡,而于道亦思過半矣。”(《答橫渠先生定性書》,《程氏文集》卷二) 程顥認為,張載的問題的根本錯誤是“以外物為外,牽己而從之”,這就是“以己性為有內(nèi)外”,而不知性之無內(nèi)外。既然“以己性為有內(nèi)外”,那就發(fā)生以“己性”為內(nèi),以外物為外,“己性”為外物引誘而不能“定”的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那就須首先認識在“己性”中本來無所謂內(nèi)外之分。他說:“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順萬事而無情”。意思就是說,天地沒有它自己的心,萬物之心就是它的心。“圣人”的精神境界是與天地同樣地“廓然大公”,所以他的好惡能順應(yīng)萬物而沒有為自己的利害的好惡。莊周說:“圣人用心若鏡,不將不迎,應(yīng)而不藏,故能勝物而不傷。”(《莊子·應(yīng)帝王》)程顥所說的“無將迎”,是從莊周來的。他們都認為,“圣人”的心,好像是一面鏡子,能照一切東西,有什么東西來,就現(xiàn)出一個什么影子。所映之物去了,它不去送(將)它,所映之物來了,它也不去迎它。物不來即不應(yīng),物來即應(yīng),應(yīng)了也不把它藏起來。程顥雖然用了莊周的這個比喻,但是他和莊周的目的不同。莊周的目的是養(yǎng)生,他講的是“勝物而不傷”,就是說,這樣可以戰(zhàn)勝外界的事物而不為他們所傷。程顥講的是“定性”,講的是這樣可以安定自己的“性”而不為外界的事物所動搖。張載的意思大概是說:要“定性”必須與外物隔絕。程顥認為,這不是一個辦法,至少不是一個根本解決問題的辦法。他說:“所謂定者,動亦定,靜亦定,無將迎,無內(nèi)外。”意思就是說,如果認為有內(nèi)外之分,以自己心為內(nèi),以外界的事物為外,由此而設(shè)法企圖使自己的心免于受外物的引誘,這個出發(fā)點是錯了。如果把“動靜”對立起來,認為必須沒有動才可以保持靜,這個前提也錯了。真正的定,并不是與活動相對立的,它是“動亦定,靜亦定”,好像一面鏡子,雖然它能照出來任何事物的影子,但是它本身是不動的。這個比喻還不夠確切,因為就一個鏡子說,它的本身和它以外的東西畢竟還是有分別的。至于人的“本性”和所謂外界的東西,本來是沒有內(nèi)外之分的,所以必須從無內(nèi)外這個前提出發(fā),才可以達到“動亦定,靜亦定”的精神境界。 這里所謂內(nèi)外就是主觀和客觀,程顥認為,“不可以內(nèi)外為二本”。就是說不要把主觀與客觀對立起來,而要變二本為一本。他說:“既以內(nèi)外為二本,則又烏可遽語定哉?”意思就是說,必須懂得內(nèi)外一本,才可以懂得“動亦定,靜亦定”的道理,才可以達到這種精神境界。 程顥接著說:“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順萬事而無情。”這是程顥舉例以為所謂“無內(nèi)外”的說明。這里所謂“天地”就是宇宙,宇宙是包括一切事物的總名。任何事物只能在宇宙之內(nèi),不能在宇宙之外,所以宇宙是無內(nèi)外。宇宙沒有自己的心,一切有心的東西的心,都是宇宙的心。對于宇宙說,沒有主觀與客觀之分。也就是說,圣人的精神境界是和宇宙一樣的廣大,對于他也沒有主觀和客觀的分別,所以他沒有專為他自身的利益而引起的感情。他的感情是無私的。 程顥接著說:“故君子之學,莫若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yīng)。”“廓然而大公”就是形容上面所說的天地和圣人的情況。因為他們是“廓然而大公”,無論什么事情來他們都順其自然而反應(yīng)之。這就是所謂“順應(yīng)”,就是沒有加以思索考慮的自發(fā)反應(yīng)。 程顥又說:“人之情各有所蔽,故不能適道,大率患在于自私而用智。自私則不能以有為為應(yīng)跡,用智則不能以明覺為自然。”這是說,一般人所有的犯錯誤的根本,就是在兩點上與圣人不相同,與天理不相似。這兩點就是“自私”和“用智”。“自私”是和“廓然大公”相對立的,“用智”是和“物來順應(yīng)”相對立的。如果一個人的思想行為都是以自己利益為出發(fā)點,出于自私的動機,他的思想行為就都是有所為而為,而不是對于事物的自發(fā)的反應(yīng)。所以說,自私就不能“以有為為應(yīng)跡”。他為這些有所為的行為,必定有許多思索、辯護,即使自己明知是不應(yīng)該做的事,他也要想出理由辯解,仿佛也是應(yīng)該做的。其實哪些事情應(yīng)該做,哪些事情不應(yīng)該做,人心本來有明覺,所以是能夠自發(fā)地作出反應(yīng)的。“用智”的結(jié)果,就把這種自然的明覺歪曲了,掩蓋了,所以說,“用智則不能以明覺為自然”。這里所謂明覺,完全是就道德說的。 程顥接著說:“非外而是內(nèi),不若內(nèi)外之兩忘。”他認為張載的問題就在于“非外而是內(nèi)”,這就是“以內(nèi)外為二本”。既然從“以內(nèi)外為二本”出發(fā),那就永遠不能達到張載所要求的“定性”的精神境界。所以要“內(nèi)外兩忘”,以“內(nèi)外為一本”。程顥接著說:“兩忘則澄然無事矣。無事則定,定則明,明則尚何應(yīng)物之為累哉?”他認為,是內(nèi)而非外,是自找麻煩。如果內(nèi)外兩忘,這些麻煩自然都沒有了。但這并不是說,人應(yīng)該與社會隔絕,“形如槁木,心如死灰”,好像一個活著的死人。人的心本來有一種自然的明覺,遇見問題時,什么事情應(yīng)該做,什么事情不應(yīng)該做,他能自發(fā)地作出反應(yīng)。人只要順著這種自發(fā)的反應(yīng)去做,自然就不會有錯。 程顥接著講喜怒兩件事以為說明。一般人的喜怒,多是從個人利害出發(fā)的,所以在與自己有利的事就喜,遇見與自己有害的事就怒。一般人的喜怒都是與自私關(guān)系密切,在喜怒上可以看見自私的表現(xiàn)。如果一個人完全沒有自私,他的喜怒就不是從他自己的利害出發(fā),而是從社會的利害出發(fā)。遇見對社會有利的事,雖然與自己有害,他的心理自然的明覺也自然會發(fā)出喜的反應(yīng)。遇見與社會有害的事,雖然與自己有利,他的心的自然明覺,也會發(fā)出怒的反應(yīng)。這就是程顥所說的:“圣人之喜,以物之當喜;圣人之怒,以物之當怒。是圣人之喜怒,不系于心而系于物也。” 由此程顥得出結(jié)論說:“是則圣人豈不應(yīng)于物哉?烏得以從外者為非而更求在內(nèi)者為是也?” 程顥的《定性書》所說的道理,以及所要達到的精神境界,和《識仁篇》是完全一致的。《定性書》說“性無內(nèi)外”,《識仁篇》說:“仁者渾然與物同體。”這都是取消主觀和客觀的界限。《定性書》說:“兩忘則澄然無事矣。”《識仁篇》說:“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而已。”事情就是這樣的簡單、直接。因為照他說,人性本來就有自然的明覺,這就是《識仁篇》所說的“良知良能元不喪失”。道學中的“心學”一派,都認為道德修養(yǎng)主要是擴充“良知良能”,后來王守仁把這個意思概括為三個字:“致良知”。 朱熹的語錄中有一條說:“《定性書》說得也詫異。此性字是箇心字意。”(《朱子語類》卷九十五)朱熹的這句話很對?!抖ㄐ詴匪f的實際上是心無內(nèi)外,朱熹為什么覺得詫異呢?因為在中國古代哲學中,性、心兩個字的意義沒有嚴格的分別。在道學中,性、心兩個字成為兩個主要的術(shù)語,它們的意思有了嚴格的區(qū)分。朱熹很推崇張載的一句話:“心統(tǒng)性情”。既然是性、情的統(tǒng)一,那就是把三個術(shù)語的意思確定下來了。照這個確定的意義,所謂“定性”應(yīng)該是“定心”。照程顥的《定性書》中所說的,“定性”這兩個字似乎是張載提出來的,張載給程顥的這封信可能是張載早年時期寫的。在那個時候,他對于心、性、情,還沒有作出嚴格的區(qū)別。 張載所說的“定性”,實際上就是孟軻所說的“不動心”。孟軻所說的“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就是說,“養(yǎng)浩然之氣”的人的心,不為這些外物所動。 二程語錄中有一條說:“侯世與云:某年十五六時,明道先生與某講《孟子》,至‘勿正,心勿忘,勿助長’處云:‘二哥(指程頤)以“必有事焉而勿正”為一句,“心勿忘,勿助長”為一句,亦得。’因舉禪語為況云:‘事則不無,擬心則差。’某心當時言下有省。”(《程氏遺書》卷一)“事則不無,擬心則差”,是說,禪宗的人也并不是不應(yīng)付事物,但不可有擬心。這個擬心就是程顥所說的用智。這一條泄露了道學和禪宗的繼承關(guān)系。 《定性書》實際上是以心為性。這并不是程顥誤用了字,這是因為在他的哲學系統(tǒng)中本來沒有這個分別。張載也以心為性,可能是遷就程顥的系統(tǒ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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