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八字撮要法》
用之為官,不可傷。用之為財,不可劫。
用之為印,不可破。用之食神,不可破。用之為祿,不可沖。
若有七殺須要制,制伏太過反為兇;若遇傷官須要靜,此是子平萬法宗。
傷官最怕為官運。正官尤忌見財星。
印綬好殺,嫌財位。陽刃怕沖,宜合迎。
比肩要逢七殺制。七殺喜見食神刑。
有祿怕見官星到。食神最喜偏財臨。
此是子平撮要法,江湖術(shù)者仔細明。
【點評】“用之為官,不可傷。用之為財,不可劫。用之為印,不可破。用之食神,不可破。用之為祿,不可沖?!薄具@些觀點是全書關(guān)于六親喜忌生克的精華。反過來說就是:不用官殺盡可傷;不用財星盡可劫;不用印星盡可損;不用食傷盡可奪;不用祿刃盡可沖;不用比劫盡可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