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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關于2009年3月對事業(yè)單位A及其所屬單位B、C的2008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審計,該事業(yè)單位已納入國庫單一賬戶試點,所屬事業(yè)單位B、C尚未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A、B、C單位部分業(yè)務具體情況如下: (1)2007年底,所屬單位B將專項經(jīng)費250 000元,借給企業(yè)用于資金周轉,至審計時仍未收回。B單位會計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 250 000 貸:銀行存款 250 000 (2)所屬單位C由于承擔重大省級課題,2008年2月份收到撥款900 000元,3月份購入專用設備300 000元、課題費、資料費100 000元,11月份支付鑒定費300 000元,經(jīng)財政部門同意課題經(jīng)費結余200 000元轉入事業(yè)基金,會計處理: 借:撥入專款――XX課題 200 000 貸:事業(yè)結余 200000 (3)2008年,經(jīng)財政部門批準,A單位第一季度基本支出的核定用款計劃數(shù)共為1 800 000元,每月為600 000元:其中,財政直接支付每月350 000元,用于支付該事業(yè)單位財政供養(yǎng)人員的工資;財政授權支付的額度為每月200 000元,用于一般性辦公開支。A單位未做會計處理。 (4)2008年2月2日,A單位當月的授權支付額度400 000元到賬,與核定用款計劃數(shù)相符。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400 000 貸:財政補助收入 400 000 (5)A單位收到代理銀行轉來的“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及蓋章轉回的工資發(fā)放明細表,當月發(fā)放本單位工資850 000元,款項已由代理銀行支付到個人工資賬戶。會計處理: 借:事業(yè)支出 850 000 貸:財政補助收入 850 000 (6)2008年12月,B單位收到A單位撥來當月經(jīng)費720 000元。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720 000 貸:上級補助收入 720 000 (7)年終,A事業(yè)單位尚未使用的年終結余用款計劃額度為270 000元,其中財政直接支付結余160 000元,財政授權支付額度結余110 000元,被予以注銷。會計未做出處理。 要求:請依據(jù)相關法律制度分析判斷以上會計事項是否符合規(guī)定?說明理由。如不正確請說明正確的處理方法。 【正確答案】:(1)處理不正確。 本案例屬于B單位所屬利用財政資金非法借貸行為。該單位應立即采取措施,盡快收回借給企業(yè)用于周轉的資金25萬元,并上交本級財政。收到企業(yè)歸還的資金25萬元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繳預算款”科目;上交本級財政時,借記“應繳預算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處理不正確。根據(jù)《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應轉入事業(yè)基金而非事業(yè)結余。 正確會計處理為,收到課題經(jīng)費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900 000元,貸記“撥入專項――XX課題 ”科目900 000元;購買設備、支付資料費用時,借記“??钪С觥笨颇?00 000元,貸記“銀行存款”科目700 000元;借記“固定資產(chǎn)”科目300 000元,貸記“固定基金”科目300 000元;項目完成結轉項目結余時,借記“撥入??瞑D―XX課題”科目900 000元,貸記“??钪С觥笨颇?00 000元,貸記“事業(yè)基金――一般基金”科目200 000元。 (3)處理正確。 (4)處理不正確。正確處理應該是,該事業(yè)單位應當依據(jù)收到的代理銀行蓋章的《授權支付額度到賬通知書》,應該借記“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400 000元,貸記“財政補助收入”科目400 000元。 (5)處理正確。 (6)處理不正確。根據(jù)《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事業(yè)單位收到上級撥入的預算資金,應該記入財政補助收入。正確處理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720 000元,貸記“財政補助收入”科目720 000元。 (7)處理不正確。該事業(yè)單位應當依據(jù)收到的代理銀行轉來的有關票據(jù)做出賬務處理,借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160 000元,貸記“財政補助收入”科目160 000元;借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110 000元,貸記“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110 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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