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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知行社第二次部長會議修改,2014年5月1號通過)
關于社團章程的修改說明:
繁星知行社不代表任何群體、任何階層,也不為實現(xiàn)任何群體、任何階層的利益訴求而存在。繁星知行社代表的是一群對真理有著執(zhí)著追求的至誠之人,代表的是
一種對至真真理有著執(zhí)著追求的精神,代表的是一條運用真理為人民謀求福利的至善道路 。繁星知行社的最高理想和最高目標是實現(xiàn)為萬世開太平。 繁星知行社和外界的關系,是服務者與被服務者之間的關系。繁星知行社如船夫,外界若船客,船客決定船要到達的目的地,船夫則負責船客的旅途安全和使船客的 旅途心情愉悅。如果船夫能料知哪個目的地是最好的選擇,能料知航行的道路上哪里有礁石,料知航行途中哪個時間段會有風浪,就應該耐心的向船客分析利弊得 失,只有在征得船客的同意之后,才能決定航路、啟航時間和靠岸休整的時間。這需要繁星知行社對外界有一種極強的責任感和對外界的感受有極貼切的換位感知能 力。而這種責任感和換位感知能力則又來源于繁星知行社全體社員是否具有一種為外界無私服務的至誠思想。 因為繁星知行社要服務的對象是外界環(huán)境這個整體,所以繁星知行社擁有的智識也一定要能夠支撐起由這個服務整體所帶來的全部壓力。用于疏導這些壓力的根本是 指導行事的理論,而這個理論的表現(xiàn)形式就是真理,然而就算“至純真理”真的可以永遠一成不變,但“含雜真理”的表現(xiàn)形式絕對會有著千萬種選擇。因此繁星知 行社擁有的必須是永不枯竭、永不滿足、永不停歇的對至真之理的執(zhí)著追求精神,而這又需要建立在全體繁星知行社社員能夠擁有對追求“至真之理”的不懈怠精神 之上,唯有如此繁星知行社才不至于嚴重固執(zhí)于成規(guī)、成見,不敢積極開拓、創(chuàng)新。 真理的價值在于它可以為外界環(huán)境帶去福祉。但這種福祉一定是建立在外界環(huán)境能夠運用這種真理,遵循這種真理的前提之上的。為此,繁星知行社要把已經獲得的“至真之理”毫無保留的與外界分享并耐心的向外界解釋,教外界使用。當然與此同時的還需要有不斷地追求更真真理的自我行動。 繁星知行社是由每一個繁星知行社的社員組成的,繁星知行社已有的思想和精神又是由每一個繁星知行社的社員通過不懈的努力奮斗、總結、創(chuàng)造出來的。繁星知 行社的明天和未來是否會更強大、更興盛、更有效完全依賴于每一個繁星知行社的成員是否能夠更好的為社團服務,依賴于每一個社團成員是否能夠更好的為社團貢 獻力量與智慧。而這一切又處決于我們所采用的方法論和我們所擁有的志向。為天地立心就是我們的方法論,為生民立命則是我們的志向。為天地立心,不是為天地 再另外立一顆心,而是努力去探求那顆屬于天地的真心。天地的真心代表的不是其他而只是一種自然的發(fā)展規(guī)律。為生民立命,立的不僅是自己的命,更是生民的 命。立自己的命是建立在追求至真之理之上的,立生民的命是建立在幫助他們了解、理解、實行真理之上的。唯有充滿智慧的奉獻而不是愚昧的忠誠才能給服務的對 象帶去真正的好處。為往圣繼絕學,提供給我們的則是一條尋找智慧的捷徑。站在巨人的肩上看遠方,我們才能夠看得更遠。 任何事物都有它存在的意義和價值,繁星知行社也不例外,它的意義和價值就是終其一生為萬世開太平。 為了實現(xiàn)繁星知行社的價值,就要求每一個繁星知行社社員都能長期堅定地團結在繁星知行社的旗幟之下,把知行合一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把集至誠之思、求至真之理、行至善之道作為自己的行動導向,把以為天地立心作為自己的方法論、把為生民立命作為自己的志向、把為往圣繼絕學作為自己手段,把為萬世開太平作為自己的最終追求,鞠躬盡瘁,死而后已。 2 社員 第一條 凡認同繁星知行社的總綱,愿意參加繁星知行社這個社團并在其中積極工 作、熱情奉獻,堅決執(zhí)行繁星知行社的決議并按期繳納社費的人士,無論 性別、年齡、地域、職位皆可申請加入繁星知行社。 第二條 繁星知行社社員代是追求真理,為外界服務的先行者。繁星知行社社員必 須盡心盡力、全心全意以真理為指導,終生為外界服務,終生為開萬世太 平這一終極目標服務。 第四條 社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第五條 社員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繁星知行社的所有日?;顒雍陀缮鐖F舉辦的活動,閱讀社團的 有關文件和借閱社團的學習資料,享用社團的公共資源,接受社團 的培訓和指導。
申請加入社團的人,要填寫申請加入社團申請書,要有正式社員作介紹人,要經過監(jiān)察部的審批和批準,只有通過了一個月的考察期后,在最后評定中通過的申請者,才有資格通過最后宣誓成為正式社員。 介紹人必須了解、熟悉申請人的思想、品質、經歷和工作表現(xiàn)。在介紹申請人入社之前必須向申請人解釋社團的宗旨和追求,說明成為社員所需要的條件、義務和權利。介紹申請人入社之前介紹人需要向監(jiān)察部作出關于申請人的負責的書面報告。 第七條 通過考察期的預備社員必須面對孔子像進行宣誓。 第八條 社員有退社的自由。社員要求退社,應當監(jiān)察部批準和除名,并向內公布。 社員缺乏追求真理的渴望和服務外界的熱情,不履行社員義務,不服從社團的工作安排,或工作、學習、生活不符合社員條件,介紹人應當對他進行教育,要求其 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其退社。勸社員退社,應當經監(jiān)察部批準。如被勸告退社的社員堅持不退,則由監(jiān)察部強制執(zhí)行,并向內公布。 社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一個月不參加社團的日常活動,拒不執(zhí)行社團分配的工作或者在應該交納社費的時間點后的三個月內仍舊未能按量上交社費,就被認為是自行退社。監(jiān)察部應當決定把這樣的社員除名,并向內公布。
3 組織結構 第九條:社團的最高權力來自于部長聯(lián)合會議,社長有一票處決權和否定權,但如果部長聯(lián)合會議有五分之四或以上的人否決了社長的一票處決權和否定權,那么社長的決議無效。 第十一條:社團設置組織部,實踐部,外聯(lián)部,宣傳部,財務部,監(jiān)察部六個部門。并由六個部長組成部長聯(lián)合會議,通過部長聯(lián)合會議確定社團各項活動的開展和改善。 各部門的職責: 部長聯(lián)合會議:負責對社團重大活動的策劃和籌備,并根據(jù)結果給各部門分配相應的工作。在各部門進行推薦的前提下,討論確定各部門成員的職位變動問題。負責實踐部各項實踐活動策劃的最終討論審批,也負責對實踐部新增實踐活動進行探討,指導各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維控社團的整體發(fā)展方向。 組 織部:負責組織社團各項會議及其活動,協(xié)調配合各部門開展工作。聯(lián)系好各部門之間的工作,并將部長聯(lián)合會議的結果整理成指導文件的形式分配到各個部門。代 表部長聯(lián)合會議和外界簽署重要文件以及對經過部長聯(lián)合會議討論決定的新增實踐活動簽字。并負責對社團各類資料,檔案的管理,以及對相應資料的起草和發(fā)送。 實 踐部:對各項實踐活動負總責。包括負責對各項新開展的實踐活動策劃進行初步審批,以及對已開展的實踐活動的各階段計劃歸納,匯總,制表。負責指導新的實踐 活動的發(fā)動和開展,并負責輔助各實踐活動負責人制定各種實踐活動的規(guī)章制度以及對這些文件資料進行初步記錄和整理。負責學期末手機各實踐活動的工作總結, 并提交給部長聯(lián)合會議,最終將部長聯(lián)合會議對各實踐活動的總結以文字或報表的形式總結出來。 外 聯(lián)部:作為社團的代表和外界接觸,負責對外的聯(lián)系和交流工作,以及向外尋求活動贊助的任務。如果新增的實踐活動需要和外界建立聯(lián)系,則負責為實踐活動取得 開展的外部基礎,并維持對已有的實踐活動與外界的聯(lián)系關系。拓展與校內外社團的聯(lián)系,增進與其之間的合作關系,負責策劃和舉辦與其他社團之間的聯(lián)誼活動。 宣 傳部:負責社團以及各部門還有各項實踐活動的信息收集,整理,歸納和向外宣傳的工作,定期向外宣傳社團的各項活動進展,擴大社團對外的影響力。負責對社團 各項對外媒介的規(guī)劃和管理,對社團的網站,公共主頁,郵箱等進行開發(fā),完善和管理。配合實踐部的各項實踐活動的宣傳策劃和具體操作,如海報的設計,制定, 粘貼等。負責社團活動的會場設計和布置工作,配合實踐部的具體實踐活動的宣傳工作。 財 務部:主要負責社團的財務支出和收入,并做好財務的收支情況登記,還要負責好每學期的社團財務收支總結,制定成報表的形式,供部長聯(lián)合會議參考。負責對各 項實踐活動的預算進行審核,按通過后的預算給予報銷活動支出。實行財務公開,每月最后一天向部長聯(lián)合會議以及各實踐活動的負責人匯報本月財務支出情況,每 學期末則面向社團所有人員公開以此本學期的財務收支情況。負責購置社團所需設備,登記在冊并按時檢查。負責各實踐活動的活動場所申請,設備租借。 監(jiān) 察部:負責對社團及其各項實踐活動的活動效果考察評估,及時向部長聯(lián)合會議反應各活動的活動情況。監(jiān)督各部門的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并對存在問題的環(huán)節(jié)給 予指正。負責對社團成員進行培訓,監(jiān)督和考評,并于每學期末向部長聯(lián)合會議提交各活動負責人的本學期綜合表現(xiàn)情況,且需對需升降的成員情況向部長聯(lián)合會議 反應。審查財務部的財務情況。并承擔社團會議,實踐活動的場所紀律,秩序維持責任。 實踐活動負責人:全權負責某項實踐活動的各項情況,包括實踐活動的規(guī)章制度,操作流程,成員安排等,但是其要受到實踐部的協(xié)助管理和監(jiān)察部的監(jiān)督。
4 財務制度 第十二條:社團的經費來源為社費,外聯(lián)贊助。 第十三條:會費繳納,社團成員每月交納十元錢作為社費,以年為周期交納,新入社的成員,在正式入社的時候需交納當年一年所需的社費,已經入社的成員則在每年的五月一號交納當年的社費。 第十四條:社團財務由財務部統(tǒng)一管理,受監(jiān)察部監(jiān)督。 第十五條:社團的財務月預算和結算需提請部長聯(lián)合會議討論。 第十五條:活動所用的活動費用使用情況必須經過部長聯(lián)合會議討論,再經財務部長和組織部長兩者同時簽字批準同意才能夠給予申請或報銷,報銷時相關人員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附則 第十六條條:本章程于2014年5月1日由繁星知行社第二次部長會議討論通過,并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社團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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