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格律標準”之我見 ——摘自拙作《詩詞咀英》 一、現(xiàn)在,我們常見的“格律標準”屬易學易懂的啟蒙階段,只要對照一下,什么都明了了,是詩詞入門的好幫手、好伙伴。很多朋友本來就很喜歡古詩詞的,有了這么一個“工具”,因此也躍躍欲試,自己動手琢磨學寫詩填詞了。這對我們中華文化的瑰寶——詩詞的發(fā)揚光大起到了普及推廣的良好作用。我們從“格律標準”中也可以看出,其中就有可平可仄的地方,說明了詩詞格律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我們還可以悟出可平可仄的地方是有一定的規(guī)矩的,于是又出現(xiàn)了所謂“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易學易懂的“口訣”。殊不知,唐宋的古詩詞博大精深,不是一兩個格律公式或者“口訣”就可以馳騁詩山詞海了。對于一個已經(jīng)上路的詩詞愛好者,要想繼續(xù)深造,就不應該滿足于這類知識而一直停留在啟蒙階段。此外,許多文學網(wǎng)站和圈友把“格律標準”放在首頁,并以此作為標準來“衡量”律絕是否有出入。這并不錯,但不全面。綜觀唐宋的律絕都有拗救,而“格律標準”卻沒有如何“拗”,如何“救”的標準,顯然沒有囊括更深層次的唐宋律絕的總體概念。(此外,“格律標準”的編撰因出發(fā)點的緣故,刪減了一些本不該刪去的非生僻字,以及少量入聲字也不在“標準”中的仄聲韻里。)如果用此“標準”去評判詩友們的作品是否合律,也許會出現(xiàn)一些冤假錯案。 二、應該知道,有了拗救反而多了許多自由,發(fā)揮的空間也大了許多。拗救的產(chǎn)生就是不傷意、不死板,自然貼切。沒有拗救的格律詩只能“跟它走”,很難達到自己想要的最佳效果。詩詞是帶鐐的文體。而“拗和救”就是加長了手銬腳鐐,發(fā)揮的空間大了,使意境表達得更完美。作為詞來講最為明顯,凡是第一個填詞(既是第一個寫詞的作者,也就不存在“填”,稱自度詞)的人,其平仄是一成不變的,無“可平可仄”而言。但到后來,人們按自己的情志恣意發(fā)揮,就改變了一成不變的詞譜(甚至詞牌名也會因后人的佳句而改變,出現(xiàn)了一詞多名、一名多體的現(xiàn)象),也就出現(xiàn)了很多可平可仄的地方。填的人越多,可平可仄的地方也就越多,反之就越少,甚至是“全額”平是平、仄是仄的詞譜。出現(xiàn)可平可仄的現(xiàn)象,就是因為“詩言志,志達情”,詩人們不愿為格律而傷志損情。近代國學大師王國維在《人間詞話》中開宗明義的第一句話就是“詞以境界為最上”!詞寬詩嚴,就詩而言,詩人們寧愿違反格律(稱“拗”)也要充分發(fā)揮自己的情志。問題是,拗了怎么辦,古人就在其他的位置改動一下平仄,使其讀起來仍舊保持抑揚頓挫鏗鏘有味,這個改動的地方就叫“救”。那么,哪些地方可以“拗”,哪些地方可以“救”?經(jīng)過千余年的實踐、歸納、總結,最后到我們今天就形成了“拗救”的規(guī)矩。是作為正規(guī)格律的一個補充。 舉個大家都熟悉的例子: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林逋山園小梅) 這句的平仄原來是: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第1、3兩字均可平仄)。但上句第5字平處改成了水(仄),如果后兩字不變,就成了仄仄仄(三仄尾了),而末字是絕對不能改動成平聲的,唯一能改動的就是第6字了。事實真的是這樣:清(平)。詩人為什么偏要這么“折騰”呢?就是不能以格律傷情志! 關鍵還在于,水清淺對月黃昏(1+2句式):水對月、清淺對黃昏(且清與黃又是顏色音對),如按格律,詩人就無法不傷情志,我們也就永遠欣賞不到這么美好的詩句了。其實,這個句子值得學的地方還很多:1、“疏”平了(雖可不救),但下句的暗(平變仄)救了疏(古法稱“救頭”);2、下句的?。ㄘ谱兤剑┯志攘税担ü欧ǚQ補平)。 三、主要的拗救有: 1、第一個必須救的是犯“孤平”。以五言為例,在“平平仄仄平”的句式中,第一字若用了仄聲,成“仄平仄仄平”,中間只有一個平聲了,這就屬“孤平”,它的特殊性在于是韻句(雙句),前不救后,只能在本句救。這時,就必須把第三字仄聲改為平聲,成“仄平平仄平”(中間有兩個平挨著了),即第一字拗,第三字救。其實,凡是中間沒有兩個平聲挨著,只有一個平聲的句子,都屬“孤平”(而不是指五個或七個字里有了兩個平聲就不是孤平)。但現(xiàn)代格律詩對于“孤平”的理論是:只把“仄平仄仄平”的句式稱之為“犯”孤平,必須救。而對其他句式中的孤平不叫“犯”,可以不用救。)連王力先生對這一理論也表示“困惑”。不過,我倒以為,幸好只有這么一個“孤平”要救,要是其他所有的孤平都要救,那么廣大的愛好詩詞的朋友們就很全面難掌握了。 這個第三字救孤平的句式,還有另一個功能,就是可救上句第三字的拗(甚至第四字的拗也可以救):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或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救上句第三字如: 落日鳥邊下,秋原人外閑。(王維:登裴迪秀才小臺作) 促織甚微細,哀鳴何動人!(杜甫:促織) ——救上句第四字如: 落日池上酌,清風松下來。(孟浩然:裴司事見尋) 況有臺上月,如聞云外笙。(劉禹錫:秋日書懷) 2、第二個必須“救”的還有一個句式,就是“平平平仄仄”的句式。(就是前面所舉林逋山園小梅的例子)當?shù)谌钟昧素坡?,便成了三仄尾(一三五在此就出現(xiàn)問題了)。怎么“救”呢?我們的先哲們很巧妙:把第三、第四兩個字的平仄對換,成:平平仄平仄(二四六在此也不全面了)。其句式到后來沒人認為是“拗救”了,(王力先生定為“特例”也是無奈之舉。)這在唐宋時期反而成為諸多名家的一種“時尚”: ——五言: 言陪柏梁宴,新下建章臺。(王維奉和圣制) 檐飛宛溪水,窗落敬亭云。(李白過崔八丈水亭) 何時占叢竹,頭戴白烏巾。(杜甫奉陪鄭駙馬) 山橋斷行路,溪雨漲春田。(歐陽修離彭婆值雨) 排云數(shù)峰出,漏日半江明。(楊萬里明發(fā)新涂晴) ——七言: 日色悠揚暎山盡,雨聲蕭颯渡江來。(白居易百花亭晚望) 欲問吳江別來意,青山明月夢中看。(舊“看”平)(王昌齡曹宅夜飲) 寒樹依微遠天外,夕陽明滅亂流中。(韋應物舟行入黃河) 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林逋山園小梅) 栽種成陰十年事,倉皇求買萬金無。(蘇軾傅堯俞濟源草堂) 連考狀元的殿試也敢這么寫,如:元稹的河鯉登龍門:“回瞻順流輩,誰敢望同升?!?nbsp;足以說明它已不屬“拗救”的范疇了,所以在段落開頭的救打了引號。(因為“拗救”在應試中畢竟不屬正格,因為誰也不敢在這種場合玩“拗救”。)從上面舉的十個例句,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這些“特拗”其五言第一字(言檐何山排、以及殿試的回),七言第三字(悠吳依橫成),無一例是仄聲。就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而是必平,要注意! 還有一些拗與救,屬于可救可不救的,就不贅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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