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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一般可分為中心視力和周邊視力。平時我們所測的視力多為中心視力(即眼底黃斑部注視的視力)。在臨床上除急性閉角型青光眼急性發(fā)作后視力不正常外,其它青光眼如急性閉角型青光眼的臨床臨床前期、慢性閉角型青光眼、開角型青光眼等,在早、中期的中心視力往往均可以很好,即使晚期的青光眼,有時在失明的前一天,中心視力仍可能很好,但是視野可能早已發(fā)生嚴重損害,亦即周邊的視網(wǎng)膜功能(周邊視力)已喪失。所以,此時如眼壓升高,中心視力就有瞬間失明的危險。因而晚期青光眼的視力猶如風中殘燭,很快就可熄滅。青光眼是一種不可逆的致盲眼病,因此對那些中心視力正常的青光眼也不應掉以輕心。事實上,盡管上面這些青光眼無明顯眼脹、不適等癥狀,但其眼底視神經乳頭、視野仍呈進行性改變,使中心視力下降、視野縮小。那么,青光眼病人應該怎樣上醫(yī)院復查呢? 一般來說,病情處于穩(wěn)定階段的青光眼,每周測眼壓一次,每月查眼底一次,每3~6個月查視野一次;對于日常生活及點眼藥水有規(guī)律而病情又穩(wěn)定的病人,可每月測眼壓一次,每3個月查眼底一次,每6~12個月查視野、眼底、房叫一次。青光眼后近期眼壓多數(shù)能被控制,但不久后有一部分患者眼壓有開始上升,所以也要定期復查,不可高枕無憂。 摘自《家庭醫(yī)生報》2001.12.10 羅興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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