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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雄一時的滿清“八旗兵”,到底有多用人? 八旗制度是清代滿族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明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努爾哈赤在“牛錄制”的基礎(chǔ)上初建黃、白、紅、藍四旗;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增建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共為八旗,并稱前建四旗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旗。 每三百人為一“牛錄”,設(shè)一佐領(lǐng); 五“牛錄”為一“甲喇”,設(shè)一參領(lǐng); 五“甲喇”為一“固山”,設(shè)一都統(tǒng)。 “牛錄”、“甲喇”和“固山”均為滿語?!肮躺健奔雌?。 由此可見,一旗的人數(shù)為:300X5X5=7500(人) 滿清“八旗”的人數(shù)為:8X7500=60000(人) 凡滿族成員分屬各“牛錄”,平時生產(chǎn),戰(zhàn)時從征。 皇太極天聰九年(1635年),隨著兵力的擴大,分設(shè)蒙古八旗,共16840人。 崇德七年(1642年),分設(shè)漢軍八旗,共24050人。 滿清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的總兵力為10089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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