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兒童的飲食健康,前不久,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圣克拉拉縣(Santa Clara County)下令禁止麥當(dāng)勞銷售“兒童樂園餐”,因為麥當(dāng)勞在這些熱量超高的垃圾食品里附帶了好玩的小玩具,不僅誘惑小孩子去吃,而且讓孩子們覺得吃快餐是受鼓勵的。除了兒童樂園餐以外,其他垃圾食品也都被禁止使用這樣的促銷手段。
有些人覺得這個法令荒唐透頂,因為孩子們吃什么東西應(yīng)該由家長來把握,并不是每個小時候吃兒童樂園餐的孩子日后都會長成大胖子;而且這種禁令治標(biāo)不治本,垃圾食品即使不促銷,在市場上也是隨處可見。
不過,也有不少人支持這一禁令,認(rèn)為它多少還是能夠促使人們遠(yuǎn)離快餐、選擇健康——既然禁止向兒童做煙草廣告是有意義的,那么禁止向兒童促銷垃圾食品當(dāng)然也有它的作用。
向圣克拉拉縣“快餐玩具收集控”們遙致同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