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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7月19日起,中央部門陸續(xù)向社會公開2011年部門決算,并同時公開“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等有關數(shù)據。與去年首次“曬三公”相比,今年首次公布公車數(shù)量、出國人數(shù)等細賬,并首次公布工資獎金等行政經費數(shù)據。這是政府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的一個重要舉措。 2007年,國務院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動政務公開走上法制軌道,政務公開不斷規(guī)范和深化。近年來中央政府著力推進財政預算決算公開,要求各級政府財政總預算和總決算、部門預算和決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等方面的預算和決算都向社會公開。特別是各部門的行政經費,包括出國出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等支出,都要詳細公開。各類預算執(zhí)行和決算的審計報告也要向社會公開。 2011年,政務公開邁出重要的一步,首次向社會公開了中央財政行政經費支出總額、“三公經費”等情況,有90個中央部門向社會公開了部門預算收支總表和撥款支出預算表,并首次向社會公開了部門決算,有99個中央部門公開了“三公”經費使用情況。省級公共財政預算全部公開。政府透明度進一步提高。 今年“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公開情況和去年相比,又有了很大進步,規(guī)范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全國人大代表葉青表示:和去年相比,今年的特點是,一是公開時間相對集中,二是公開內容比較一致,三是行政經費首次公開,四是文字說明比較清楚。 “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等有關數(shù)據的公開,是加強政府制度建設、推行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是加強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強化對公權力的監(jiān)督制約,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關鍵一環(huán),同時也是反腐倡廉建設的有效途徑。 從政治建設角度看,我們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其內容包括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四個基本方面;我們強調人民擁有廣泛的政治權利,主要包括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四個基本內容。其中,民主監(jiān)督和監(jiān)督權的落實,都需要以政務公開為條件,需要公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為前提。 前不久,國務院公布了《機關事務管理條例》,這是我國首個專門規(guī)范機關管理活動的行政法規(guī),對限制“三公”經費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對濫用公共財政的行為將進行問責。條例要求從10月1日起,縣級以上政府將“三公經費”納入預算管理并定期公布。這一條例標志著“三公經費”的管理將會更趨規(guī)范,公開的范圍也將進一步擴大。通過這一環(huán)節(jié),可以讓人民群眾更清楚地知道政府的錢是怎么花的,辦了什么事,使人民群眾更方便地了解和監(jiān)督政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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