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單切勿代簽名(2010-05-25 18:29:29)
老百姓買保險買的是保障,圖的是放心,但面對各種各樣的保險推銷術,如果不仔細辨別,往往會在投保時掉入“陷阱”,真正出險時很可能難以獲得賠償。 記者在采訪時了解到,盡管監(jiān)管部門嚴格禁止保單代簽名的行為,但在實際投保的過程中,仍有部分消費者或代理人為了圖方便采取代簽名的方式。 根據(jù)保險法的規(guī)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P> 因此,如果保單上缺少投保人的親筆簽名,保險公司可以合同不成立為由將該“代簽名”保單視為無效保單,從而拒絕理賠或退保。 業(yè)內一位資深代理人告訴記者,除了保單簽名處一定要確保由投保人親筆簽名外,其他個人信息,如健康狀況等最好也由自己親自填寫。 據(jù)記者了解,不少消費者覺得填寫個人資料太麻煩,于是在保單簽名處簽名后就將剩余內容交給代理人處理,有些代理人為省事或確保保單能夠審核通過,故意忽略掉某些信息,而這可能為日后的理賠埋下“禍根”。 比如某女士懷孕期間投保,代理人未在保單上填寫其具體懷孕信息,結果日后理賠時,保險公司方面稱,懷孕超過一定時間的孕婦不能投保該產品,投保人投保時未如實告知,因此保單無效拒絕理賠。 此外,消費者還要注意的是,在購買壽險產品時,保單上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兩處均需由相應人員親筆簽名。 業(yè)內人士告訴記者,有些消費者認為,自己為家人投保就可以直接代替被保險人簽名,反正都是一家人,但實際上這種“代簽名”保單也屬無效。 專家提醒,無論投保人與被保險人關系如何親密,包括夫妻、父母與成年子女,投保人都不能代替被保險人簽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