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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納稅人生產下列貨物,可按簡易辦法依照6%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一)縣以下小型水力發(fā)電單位生產的電力; (二) 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三)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xù)生產的磚、瓦、石灰; (四)原料中摻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燒煤鍋爐的爐底渣及其他廢渣(不包括高爐水渣)生產的墻體材料; (五)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
二、金屬礦采選產品、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由17%調整為13%。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來水可按6%的稅率征收。
四、文物商店和拍賣行的貨物銷售按6%的稅率征收。
五、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典當業(yè)銷售的死當物品按6%乃奧收魘鍘六、單位和個人經營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游艇、摩托車和應征消費稅的汽車,按6%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七、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屬于貨物的固定資產,暫免征收增值稅。注:“使用過的其他屬于貨物的固定資產”應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一)屬于企業(yè)固定資產目錄所列貨物; (二)企業(yè)按固定資產管理,并確已使用過的貨物;銷售價格不超過其原值的貨物。對不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無論會計制度規(guī)定如何核算,均應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八、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進口貨物,稅率為6%,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6%。
九、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與個人銷售集郵商品、征收增值稅。
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買的農業(yè)產品,可視為免稅農業(yè)產品按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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