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書札記 前言 古代論書法的文章,很不易懂。原因之一是所用比喻往往近于玄虛。即使用日常所見事物為喻,讀者的領會與作者的意圖,并不見得都能相符。原因之二是立論人所提出的方法,由于行文的局限,不能完全達意,又不易附加插圖,再加上古今生活起居的方式變化,后人以自己的習慣去理解古代的理論內(nèi)容,以致發(fā)生種種誤解。 比喻的難解,例如“折釵股、屋漏痕”,大致是指筆劃有硬折處和運筆聯(lián)綿流暢,不見起止痕跡的圓渾處。“折釵股”又有作“古釵腳”的,便是全指圓渾了。用字尚且不同,怎么要求解釋正確呢。 又例如:古代沒有高桌,人都席地而坐,左手執(zhí)紙卷,右手執(zhí)筆,這時只能用前三指去執(zhí)筆,有如今天我們拿鋼筆寫字的樣式,這在敦煌發(fā)現(xiàn)的唐代繪畫中見到很多。后人只聽說古人用三指握管,于是坐在高桌前,從肘至腕一節(jié)與桌面平行,筆桿與桌面垂直,然后用三指尖捏著筆桿來寫,號稱古法,實屬誤解。 諸如此類的誤解誤傳,今天從種種資料印證,舊說常有重新解釋的必要。啟功幼年也習聞過那些被誤解而成的謬說,也曾試圖重新做比較近乎情理的解釋,不敢自信所推測的都能合理,至少是尋求合乎情理的探索。發(fā)表過一些議論,刊在與一些同好合作的《書法概論》中,向社會上方家求教。從這種探索而聯(lián)系起對許多誤傳的剖析,有時記出零條斷句,隨時寫出,沒有系統(tǒng)。案頭偶有花箋,順手抄錄,也沒想到過出版。 近承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的朋友從鼓勵的意圖出發(fā),將要把這個小冊拿去影印出版,使我在慚愧和感激的心情下有不得不做的兩點聲明:一是這里的一些論點,只是自己大膽探索的淺近議論,并沒想“執(zhí)途人以強同”。二是凡與傳統(tǒng)論點未合處,都屬我個人不見得成熟的理解,如承糾正,十分感謝。 一九九二年二月十五日啟功自識
 或問學書宜學何體,對以有法而無體。所謂無體,非謂不存在某家風格,乃謂無某體之嚴格界限也。以顏書論,多寶(一)不同麻姑(二),顏廟(三)不同郭廟(四)。至于爭坐、祭侄(五),行書草稿,又與碑版有別。然則顏體竟何在乎,欲宗顏體,又以何為準乎。顏體如斯,他家同例也。 (一)指《多寶塔碑》 (二)指《麻姑仙壇記》 (三)指《顏家廟碑》 (四)指《郭家廟碑》 (五)指《爭坐位帖》和《祭侄文稿》
 寫字不同于練雜技,并非有幼工不可者,甚且相反。幼年于字且不多識,何論解其筆趣乎。幼年又非不須習字,習字可助識字,手眼熟則記憶真也。
 作書勿學時人,尤勿看所學之人執(zhí)筆揮灑。蓋心既好之,眼復觀之,于是自己一生,只能作此一名家之拾遺者。何謂拾遺?以己之所得,往往是彼所不滿而欲棄之者也。或問時人之時,以何為斷。答曰:生存人耳。其人既存,乃易見其書寫也。
 凡人作書時,胸中各有其欲學之古帖,亦有其自己欲成之風格。所書既畢,自觀每恨不足。即偶有愜意處,亦僅是在此數(shù)幅之間,或一幅之內(nèi),略成體段者耳。距其初衷,固不能達三四焉。他人學之,藉使是其愜心處,亦每是其三四之三四,況誤得其七六處耶(一)。 (一)宋代大書家米芾自書七言絕句二首,自注云:“三四次寫,間有一兩字好,信書亦一難事。”按米氏自己寫一百余字中,只自認為有一兩字好,約占百分之一。而不滿意的卻有百分之九十余。今人學古人書,不宜學其百分之九十余,豈不明顯無疑。
 學書所以宜臨古碑帖,而不宜但學時人者,以碑帖距我遠。古代紙筆,及其運用之法,俱有不同。學之不能及,乃各有自家設法了事處,于此遂成另一面目。名家之書,皆古人妙處與自家病處相結(jié)合之產(chǎn)物耳。
 風氣囿人,不易轉(zhuǎn)也。一鄉(xiāng)一地一時一代,其書格必有其同處。故古人筆跡,為唐為宋為明為清,入目可辨。性分互別,亦不可強也。“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一)故獻不同義,轍不同軾,而又不能絕異也,以此。 (一)曹丕《典論論文》語。
 或問臨帖苦不似,奈何?告之曰:永不能似,且無人能似也。即有似處,亦只為略似、貌似、局部似,而非真似。茍臨之即得真似,則法律必不以簽押為依據(j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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