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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鳳小學行政會議制度 學校行政會議主要討論研究和決定學校的重要問題,部署學校的日常行政工作任務,并負責實施督查與反饋總結(jié),以促進學校各部門協(xié)調(diào)運轉(zhuǎn),確保學校工作目標和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 一、學校行政會議一般每周一召開一次,遇有重要情況或急需處理的重大問題可隨時召開。 二、參加人員,通常是學校校長、支部書記和中層以上干部參加,必要時可召開行政擴大會議,請有關人員列席會議。參加會議人員要及時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準時參加會議,不拖拉不早退,有重要事情要向校長請假,過后由部門負責人負責傳達會議精神。 三、學校行政會議由校長召集并主持,必要時可委托副校長主持召開。會議的議題由校長確定,會議成員個人認為需要集體討論的議題,會前應向校長提議。 四、議題的主要提出人就議題作簡要說明,成員就議題進行充分醞釀討論,會議主持人根據(jù)多數(shù)人意見,提出該事項的處理意見,由全體成員作出決議或表決。重大議題一般會前通知各成員。 五、行政會議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本著對工作極端負責的態(tài)度,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fā),實事求是,有民主作風,有大局觀念,講真話,辦實事,求實效,倡導暢所欲言充分發(fā)表意見并服從會議決定。 六、會議通過的決議,由分管校長、責任部門或指定人員負責貫徹落實,并及時將實施情況向校長匯報。每位領導都要團結(jié)協(xié)作,認真貫徹執(zhí)行,不能隨意推翻或改變決定事項。在貫徹執(zhí)行中因?qū)嶋H問題必須更改決定的,應及時向校長匯報或在下次會議中提出討論和修改。 七、校長布置任務,各部門、各條線應積極主動接受任務,不推諉,并按時、保質(zhì)保量完成。 八、學校行政會議由專人記錄并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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