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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需要什么樣的治理結構
![]() 《中國大學治理結構研究》,嚴文清著,人民出版社2011年6月出版
有幸拜讀嚴文清教授的專著《中國大學治理結構研究》,該書深刻揭示了我國大學治理結構的真實內涵與發(fā)展特征,在批判并吸收西方大學治理的理論與經(jīng)驗基礎上,提出了我國大學治理結構的改革路徑。 大學為什么需要治理?正如書中所言,大學是一個“利益主體多元化”的組織。就我國大學而言,在公立高校的舉辦權與辦學權分離以后,大學與其利益主體之間的“委托-代理關系”便建立了。大學的治理結構旨在回應沖突和多元利益要求的大學決策權安排問題,進而探討怎樣建立合適的組織框架及其機制,有效管理其一般事務。 大學需要什么樣的治理結構?企業(yè)治理理論是大學治理的理論基石,但大學與企業(yè)又存在著本質的不同。在書中,作者用了較多的篇幅,對二者進行了深入探討和區(qū)分。大學與企業(yè)在社會構成及組織目標上的差別,決定了大學校長與企業(yè)經(jīng)理所負有的責任有很大的不同。概括來說,企業(yè)經(jīng)理關注經(jīng)濟利益最大化,而大學校長關注社會利益最大化;企業(yè)是資本決定制度,而大學是理念決定制度。 大學的所有者和經(jīng)營者并沒有企業(yè)那樣得到清晰界定,這是因為大學是一個利益主體多元化組織。在眾多利益相關者中,行政主體對制度設計首先要求考慮如何提高組織動員力,如何增強組織執(zhí)行力等管理系統(tǒng)機能。而學術主體首先考慮的可能是如何擴大學術自由,如何確保學術自主權等學術機能的需要。就我國而言,高等教育改革的目標之一是建立現(xiàn)代大學制度。現(xiàn)代大學制度的核心是:國家宏觀調控、大學依法自主辦學、校內科學民主管理。現(xiàn)代大學制度涉及規(guī)范和理順大學與政府、大學與社會的關系,涉及大學內部治理結構的完善和改革。設計中的制度構架包括宏觀層面(學校與外部的關系)和微觀層面(學校內部之間的關系)。前者包括政府宏觀管理、市場適度調節(jié)、社會廣泛參與、學校依法自主辦學,后者包括黨委領導、校長負責、教授治學、民主管理。 政府對大學的控制和管理是必要的,但大學的政治色彩過濃,控制和管理過嚴,會傷害大學。完全的大學自治必然要求完全的經(jīng)費獨立,這種意義上的獨立是根本不可能的。另外,大學卷入社會事務中越多,就越有必要用政治的觀點來看待它。所以,盡管贊成大學自治的論據(jù)看來很合乎邏輯,但傳統(tǒng)的大學自主現(xiàn)在不是,也許從來都不是絕對的。 也正是基于這種認識,作者在書中將大學治理結構中的權力分為政治權力、行政權力和學術權力,并由此衍生出政黨的政治權力、政府的行政權力等10項權力。某種意義上,此種劃分具有理論上的創(chuàng)新意義。據(jù)此,作者提出改革我國大學治理結構的10條思路,對實踐也具有深刻的指導意義。■武漢大學教育科學學院 程斯輝《中國教育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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