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庭前準備
書記員檢查庭審設施是否完備,標志牌是否齊全、擺放到位。
書記員查明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是否到庭。
書記員宣布: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入庭,按席位就坐。
書記員宣布:請大家肅靜,現在宣布法庭紀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guī)則》的規(guī)定,下列人員不得參加旁聽:
一、未成年人(經法院批準的除外);
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三、其他不宜旁聽的人。
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旁聽人員必須遵守以下紀律:
一、旁聽人員必須保持肅靜,不準鼓掌、喧嘩、吵鬧,不得有其他妨礙審判活動的行為;
二、旁聽人員不得隨便走動,不得進入審判區(qū);
三、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經審判長同意,不得發(fā)言、提問,發(fā)言時應注意文明禮貌,不得攻擊、辱罵他人;
四、未經法庭許可,任何人不得錄音、錄像和攝影;
五、不準吸煙、嚼檳榔、嚼口香糖和隨地吐痰;
六、關閉移動電話等通訊設備。
對違反法庭紀律的,法庭將給予口頭警告、訓誡。對不聽勸告的,經審判長決定,可以沒收錄音、錄像、攝影器材,責令退出法庭,或者經院長批準予以罰款、拘留。對哄鬧、沖擊法庭等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書記員宣布: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和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入庭。
審判長和合議庭組成人員入庭就座后,書記員: 報告審判長,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均已到庭,庭前準備已經就緒。
審判長:請坐下。
第二章 庭 審
審判長宣布開庭:(敲法槌)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今天在此公開審理原告XXX訴被告XXXXXXXXX糾紛一案,現在開庭。
第一節(jié) 核對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身份和資格
審判長:現在核對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身份和資格。
原告(法人)向法庭報告自己的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
原告訴訟代理人向法庭報告自己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及代理權限。
被告(自然人)向法庭報告自己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被告訴訟代理人向法庭報告自己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及代理權限。
審判長詢問當事人:
原告,你方對對方出庭人員的身份和資格有無異議?
被告,你方對對方出庭人員的身份和資格有無異議?
當事人均表示無異議后,審判長宣布:經核對,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身份和資格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可以參加本案訴訟。
?。ū桓鎄XX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審判長應宣布:
被告XXX經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的規(guī)定,法庭對被告XXX進行缺席審理和裁判。)
第二節(jié) 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名單
審判長:下面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和書記員名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guī)定,本院依法適用普通程序,由審判員(或代理審判員)XXX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或代理審判員、人民陪審員)XXX、XXX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書記員XXX擔任庭審記錄。
原告,聽清了嗎?
被告,聽清了嗎?
第三節(jié) 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
審判長:現在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享有以下訴訟權利:
1、申請回避的權利。當事人如認為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鑒定人、勘驗人、翻譯人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者與本案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有其它關系,可能影響本案的公正審理,有權申請回避,但申請回避應當說明理由。
2、提供證據的權利。當事人有權提供證據證明自己陳述的事實和主張。
3、經法庭許可,當事人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提問,可以依法申請重新調查取證、組織勘驗和鑒定。
4、進行法庭辯論和請求法庭主持調解的權利。
當事人有權對對方的主張?zhí)岢鲎约旱目捶?,闡述自己的觀點,論述自己的主張,以及對應該如何認定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展開辯論。
在案件開始審理后直至宣判前,當事人都可以根據自愿、合法的原則,請求法庭主持調解。
5、原告有放棄、變更、增加訴訟請求的權利,被告有反駁和反訴的權利。
6、陳述最后意見的權利。
法庭辯論結束后,當事人有權向法庭陳述自己對案件應該如何處理的最后意見。
當事人必須自覺履行以下訴訟義務:
1、依法正確行使訴訟權利;
2、遵守法庭紀律和訴訟秩序,聽從審判長指揮;
3、對自己提出的訴訟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4、如實陳述案件事實,不得歪曲事實,不得提供虛假證據,更不得偽造證據。否則,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5、自覺履行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
審判長詢問當事人:
原告是否聽清法庭告知的當事人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是否申請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回避?
被告是否聽清法庭告知的當事人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是否申請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回避?
【當事人提出回避申請的,審判長應要求當事人陳述申請回避的法定理由,然后宣布:由于當事人XXX對合議庭組成人員XXX(或書記員XXX)提出回避申請,現在休庭,待依法作出是否回避的決定后繼續(xù)開庭。
作出決定后繼續(xù)開庭,由審判長宣布決定:
1、(當事人對合議庭組成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提出回避申請的)審判長:
?、?當事人XXX申請書記員XXX回避,經審查,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對當事人XXX提出的回避申請不予準許;或⑵當事人XXX 申請書記員XXX回避,經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對當事人XXX提出的回避申請予以準許。本案更換書記員,另定日期開庭。
2、(當事人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提出回避申請的)審判長:
?、女斒氯薠XX申請合議庭組成人員XXX回避,經本院院長(或本院審判委員會)審查,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對當事人XXX提出的回避申請不予準許;或⑵當事人XXX申請合議庭組成人員XXX回避,經本院院長(或本院審判委員會)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對當事人XXX提出的回避申請予以準許。本案更換合議庭組成人員,另定日期開庭。
當事人對不予準許回避申請的決定不服,申請復議的,不影響案件的開庭審理。對復議申請應當在三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并通知復議申請人?!?BR>
第四節(jié) 法庭調查
審判長宣布:現在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調查是通過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陳述、答辯、舉證、質證,查明案件事實,重點是當事人爭議的事實以及法庭認為應當查明的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反駁對方的主張也應當提供證據或說明理由。
當事人陳述和答辯:
原告向法庭陳述訴訟請求以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可宣讀《民事起訴狀》),詢問訴訟代理人有無補充意見;
【原告提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審判長應詢問被告:原告主張XXX(陳述增加或變更訴訟請求),當庭對其原來《民事起訴狀》上的訴訟請求作了增加(變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的規(guī)定,原告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未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的,被告可以同意合并審理,也可以不同意合并審理。被告是否同意合并審理?】
被告對原告的起訴進行答辯(可宣讀《民事答辯狀》),詢問訴訟代理人有無補充意見。
當事人舉證和質證:
審判長:現在進行法庭舉證和質證。當事人舉證和質證必須按照下列規(guī)則和要求進行。
一、當事人所舉證據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的七種證據形式要求,即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
二、舉證時應向法庭及對方當事人提交證據目錄及證據副本;書證應提供原件,以供法庭核對;物證要提供原物,原物確實無法提供的,要說明原物存放的地點。
三、出示和宣讀證據時,應向法庭陳述證據的名稱、來源及基本內容,并說明所要證明的對象。
四、質證時首先要對證據的真實性發(fā)表意見,其次要對證據的形式和取得是否合法發(fā)表意見;同時還要對證據與本案有無關聯性,能否證明對方所要證明的問題發(fā)表意見。否認對方的證據,應當說明理由或提供反駁證據。
五、對對方的舉證不作肯定或否定表態(tài)的,視為對證據無異議。
六、對一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對方當事人質證時可以就相關問題提問,但必須先經審判長許可。
先由原告就自己的訴訟主張向法庭舉證,由被告進行質證。
后由被告就自己的答辯主張向法庭舉證,由原告進行質證。
證人出庭作證:
一、傳證人 XXX出庭;
二、要求證人向法庭出示有效身份證件,詢問證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以及與當事人的關系。
三、向證人告知證人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第一百零二條的規(guī)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證人要如實向法庭陳述案件事實,不得作虛假陳述,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證人依法出庭作證受法律保護,法律禁止任何人對證人作證進行打擊報復。
四、證人簽署《證人出庭作證保證書》。
五、證人向法庭如實陳述自己親身感知的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六、經審判長許可,當事人可分別向證人提問。所提問題必須與案件有關,且不得涉及證人的隱私,否則證人有權拒絕回答。
七、合議庭組成人員向證人詢問。
八、證人退庭。休庭后由證人在庭審筆錄上簽名。
審判長宣讀勘驗筆錄、鑒定結論,征詢雙方當事人對勘驗筆錄、鑒定結論的意見。
審判長詢問雙方當事人有無新的證據出示。
對當事人所舉證據能夠當庭認證的,合議庭當庭認證。不宜當庭認證的,審判長宣布休庭后由合議庭在評議時進行認證。
審判長詢問雙方當事人就本案事實部分有無需要補充陳述的。
審判長詢問雙方當事人有無需要向對方當事人提問的問題。
審判長:現在法庭就本案的爭議焦點向雙方當事人發(fā)問,要求當事人如實回答。
審判長征詢其他合議庭組成人員有無需要向當事人發(fā)問的問題。
審判長宣布法庭調查結束,開始法庭辯論。
第五節(jié) 法庭辯論
審判長宣布:下面進行法庭辯論。法庭辯論的目的是在法庭調查的基礎上,通過當事人發(fā)表辯論意見,提出法律依據,分清是非責任。雙方當事人應當圍繞本案雙方當事人爭議的焦點問題及法庭確認的事實和證據,提出支持自己訴訟主張或反駁對方訴訟主張的辯論意見。在法庭辯論中,應實事求是,闡明法律依據,講明道理;應理性表達意見,不得純情緒化地表達,更不得進行人身攻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第一輪法庭辯論按下列順序進行:
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表辯論意見;
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表辯論意見。
根據案件審理需要,審判長可宣布進行第二輪辯論,但應強調不得重復上一輪的意見。
法庭辯論時,當事人又主張新的事實或提供新的證據,審判長可視情況宣布中止法庭辯論,恢復法庭調查。
審判長視辯論情況詢問雙方當事人是否有新的補充辯論意見。如無新的補充意見,宣布法庭辯論結束。
第六節(jié) 當事人陳述最后意見
審判長:現在由當事人陳述最后意見。
原告陳述最后意見。
被告陳述最后意見。
第七節(jié) 法庭調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條、第八十五條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自愿、合法的原則,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主持調解。
審判長分別征詢雙方當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庭主持下進行調解的意見。雙方當事人均同意調解的,應由雙方當事人分別提出調解方案。法庭可根據案情提出調解方案供當事人參考,也可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時間安排,宣布休庭后進行庭外調解。
雙方當事人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法庭應當宣布調解結果,告知當事人調解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當事人不愿意調解,或經調解不能達成協議的,法庭應當宣布終止調解程序。
第八節(jié) 評議和宣判
審判長宣布:休庭,由合議庭對案件進行評議,XX分鐘后繼續(xù)開庭。(敲法槌)
?。ê献h庭進行評議……)
書記員宣布: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和合議庭組成人員入庭。
(審判長和合議庭組成人員入庭就座后)審判長:請坐下。
審判長:(敲法槌)現在繼續(xù)開庭。
審判長根據當事人的起訴和答辯、舉證和質證、法庭辯論及合議庭評議情況,對證據進行認證,對案件事實進行認定,并簡要說明裁判糾紛的法律依據和裁判理由。
當庭宣判的,審判長宣布“判決如下:“時,書記員宣布:“全體起立”后,審判長再宣告判決主文。
審判長在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法院后,宣布:原告XXX訴被告XXXXXXXXX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閉庭。(敲法槌)
【一、經合議庭評議,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能夠當庭宣判的,應當當庭宣判。宣告判決結果,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法院后,宣布閉庭。(敲法槌)
二、經合議庭評議,不宜當庭宣判的,審判長宣布休庭,本案定期宣判,宣判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敲法槌)
三、合議庭評議時如發(fā)現案件事實尚未查明,需要當事人補充提交證據或者需要人民法院另行調查核實的,或還需鑒定、勘驗的,或適用法律依據不明確,因而無法當庭宣判的,審判長宣布休庭,本案延期審理,下次開庭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敲法槌)】
書記員宣布:請審判長和合議庭組成人員退庭。
?。▽徟虚L和合議庭組成人員退庭后)書記員宣布:請旁聽人員退庭,請雙方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閱讀核對庭審筆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認為庭審筆錄對自己的陳述有筆誤和遺漏的,有權申請補正。如果不準補正,應當將申請記錄在案。
庭審筆錄由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拒絕簽名蓋章的,記明情況附卷。
?。ㄗⅲ罕静牧嫌砷L沙市芙蓉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閆靜、鐘建林、張朝暉等三位法官編輯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