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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 1971年我被下放到定遠縣倉鎮(zhèn)公社,可以說當時我是個快樂的「單身漢」,妻子與孩子都不在我身邊,對那些全家下放的干部來說,他們十分發(fā)愁。而對我來說,乃是我此生最輝煌與得意的,我與社員關系,情同魚水,住在廟西隊,此隊第一年增產糧食5萬斤,第二年增產糧食3萬斤,社員們認為其中有我一份功勞。我還被評為先進。我雖是個「摘帽右派」,一則我的檔案在農場,二則換了一個新環(huán)境,除極少數人事部門干部之外,其它的人并不知曉的。所以對我和其它下放干部沒有兩樣,是一視同仁,因而我在精神上也是很愉快而樂觀。我們雖是下放干部,卻有個好聽的名義,即「省超綱要宣傳隊」,這也能起到提高威信的作用。我所在的農場,已被部隊接管為軍墾農場,部隊在人民心中有崇高的威信,我雖不是醫(yī)生,但后來有人把我看成部隊派來為人民義診的醫(yī)生。當然,我既不能宣揚,也不好解釋。因為我覺得只要問心無愧,解釋是不必要的。我的思想正在解放。當年我在農場,即使完完全全,地地道道是義診,也像小偷似的怕被人發(fā)現。到了定遠,我看到人們缺醫(yī)少藥的痛苦,便認為我首先只要不收費,不收禮,完全是義診,那就是學習雷鋒做好事的性質,是合法的,是無需有什么顧慮的。其次,一定要注意安全,那怕是一丁點兒事故也不能出,盡量爭取出效果。有了這兩條,事情就好辦了。對于學醫(yī),我非常重視實踐,我把我自己的身體當成學醫(yī)的實驗室,無論大病小病,都要自己動手用銀針為自己治療??偨Y出經驗,再為他人治病,大凡沒有在自己身上扎過的穴位,決不在他人身上扎,這是避免出事故的重要原則。對人體一些要害部位,如內臟、頭腦等穴位,既不在自己身上下針,更不允許在病人身上下針。強烈的為人民解除痛苦,努力地追求中醫(yī)真理,即使是以自己犧牲為代價也是值得的,但無論如何要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在這種思想指導之下,我在定遠義診的五年,是安全的五年,勝利的五年,也是奠定我寫《人體×形平衡法》一書基礎的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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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ChenYimi > 《火柴棒醫(yī)生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