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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證券業(yè)首次出現托管銀行舉報托管基金管理人事件。 本已是多事之秋的證券市場又爆出冷門。上周末,作為融通新藍籌基金的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將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在銷售中的違規(guī)行為向中國證監(jiān)會進行了舉報。這也成為中國證券史上首次基金托管銀行舉報托管基金管理人違規(guī)的事件。 據了解,建行舉報融通基金違規(guī)主要是指融通基金在銷售中對部分客戶免去有關申購贖回費用。根據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辦理開放式基金份額的贖回,應當收取贖回費,贖回費率不得超過基金份額贖回金額的百分之五,贖回費在扣除手續(xù)費后,余額不得低于贖回費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并應當歸入基金財產。在此前的融通新藍籌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中,規(guī)定“其贖回費按照贖回總額的0.5%收取,最低贖回費為5元,從中扣除注冊登記費(贖回費總額的20%)、其它手續(xù)費后,余額歸基金資產”。 據悉,目前我國獲得基金托管資格的銀行不足10家,而基金公司已經接近50家,基金產品更是多達180只,且目前等待發(fā)行的基金也不在少數。這就使基金銷售中形成了僧多粥少的局面。通常,作為基金托管人的銀行與基金公司之間一般都保持著緊密合作、利益共享的關系?;鹪阡N售過程中,托管行通常也會想盡辦法為基金公司宣傳、銷售。 “托管行居然會舉報基金公司,這可是誰都想不到的。”一位業(yè)內人士對記者說,“現在幾乎所有的基金在銷售中都會給大客戶在手續(xù)費上給予一定的優(yōu)惠,試想一下,一兩萬元的投資者購買基金和一兩千萬元的機構大戶購買基金的待遇怎么可能一樣,這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了,其中很可能另有隱情?!?
劉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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