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論焦點法院管轄權起爭議,審判長也被要求回避作者:只向真理低頭之伍2012年01月10日 08:30 更令人費解的是,黎案再審的一審法院被確定為貴陽市中院下屬的貴陽市小河區(qū)法院,公訴機關相應變更為小河區(qū)檢察院。 昨天上午,在多名被告提出6名公訴人的公訴資格問題后,公訴人代表稱,6位公訴人中5名來自貴陽市檢察院,是由貴陽市檢察院黨組決定,指派至下屬的小河區(qū)檢察院,并由小河區(qū)檢察院院長任命來專門辦理黎案的。 由于法庭屢次駁回了出庭律師關于6名公訴人應當回避的意見,黎慶洪等多名被告依法申請了“復議”。審判長黃敏(音)被迫兩度宣布休庭。 在下午的庭審中,小河區(qū)法院是否對該案具有管轄權又成為法庭攻防的焦點。由于再審相對于首次審理案情更為重大,加之貴陽市中院無權將自己審理的案件隨意移交下級法院審理,律師們普遍懷疑,貴陽市中院突然將審理權下移的決定,是在刻意回避貴州省高院的審判監(jiān)督。 “由小河區(qū)法院一審,終審權就到了貴陽市中院手里,而若仍由貴陽市中院一審,終審權又會交到貴州省高院手里?!崩钁c洪的辯護律師周澤表示,鑒于貴州省高院對于黎慶洪案首次審理作出的“發(fā)回重審”裁決,貴陽中院的決定可謂“司馬昭之心”。 法院管轄權之爭,加上審判長黃敏對于被告人黃陸兵提出的申請6名公訴人回避的“復議”當庭處理錯誤,導致遲夙生、朱明勇等辯護人直接要求審判長也自行回避,退出法庭。庭審陷入僵局。 在近兩個小時的休庭之后,更多的被告人再次提出了要求審判長等3名法官回避的復議申請。黃敏稱,被告人的復議申請將由小河區(qū)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至昨日下午6時許,公訴人尚未來得及宣讀起訴書,四度休庭的首日庭審即宣告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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