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我要去制作一個空間,現(xiàn)在為止我會直接運用墻壁圈起。當然墻壁的材質可以多種多樣,它可以是石頭堆積,可以是清水混凝,更可以是玻璃。最多我會發(fā)展到用“場”來規(guī)劃區(qū)域——コート,顏色,甚至是光影。但是カーン告訴我,如果你想去制作一個空間,可以先去制作別的東西,然后讓他們有所聯(lián)系,從而得到一個空間。這里的“東西”可以包括以上我說的任何事物。可以是墻一類的物理物體,也可以是顏色、氣味、溫度和光影,更可以是另一個“空間”。這樣,做成一個空間的手法就有了一個進化,通過對它的運用,我不止是多了一個建筑語法,而是通過相乘效果,讓自己可以運用的手法提升了一個境界。 
 對于“柱”的運用柯羅彼耶把它們平均配置在自己的建筑物里;密斯因為要“無柱的空間”,所以把那些“難看的柱子”放到了最不起眼的墻角;而カーン則把它們堂堂得放置在大空間內,用“柱”來分割空間。 
 西方建筑家們在尋求變化。而這種行為在東方人眼里并沒有被重視。這是東西方文化背景不同造成的。文化背景造成的認識上的差異是潛意識的,比大多數(shù)人想象的都深刻,都隱秘。 在東方建筑家還在模仿歌德建筑的時候,當東方建筑家還在驚嘆文藝復興和巴洛克樣式甚至是解構主義的時候,西方建筑家們卻有意無意的模仿與他們截然相反的建筑樣式——東方建筑。 西方建筑被稱之為“石頭的建筑”“堆積的建筑”“墻的建筑”。但是從密斯一生建筑樣式的變遷來看,卻是突破“墻的建筑”的過程。密斯思想的變遷被原口秀昭分為4個階段: 1,1907到1921年——用墻圍成明確的輪廓(7件) 2,1921到1931年——復雜的輪廓(從強調統(tǒng)一構架轉到強調部分功能構架,從而組成了復雜的輪廓)(17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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