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意義及人生中的境界》(節(jié)選) 馮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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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自然境界的人,不論干什么事情,不是依照社會習慣,便是依照其本性去做,他們從來未曾了解做某種事情的意義。往好處說,這就是“天真爛漫”。往差處說便是“糊里糊涂”。他們既不懂得為什么要這樣做,又不明白做某種事情有什么意義,所以他們可說沒有自覺。有時他們縱然是整天笑嘻嘻,可是卻不自覺快樂。這,有如天真的嬰孩,他雖然笑逐顏開,可是卻一點不覺得自己快樂,兩種情況,完全相同。這一類人,對于“生” “死”皆不了解,而且亦沒有“我”的觀念。 功利境界中的人,對于人生的了解,比較進了一步,他們有“我”的觀念,不論做什么事,都是為著功利,為著自己的利益打算。這一批人,大抵貪生怕死。有時他們亦會為社會服務,為國家做點事,可是他們做事的動機,是想換取更高的代價,表面上,他們雖在服務,但其最后的目的還是為著小我。 在道德境界中的人,不論做什么事,皆以服務社會為目的。這一類人既不貪生,又不怕死;他們曉得除“我”以外,上面還有一個社會,一個全體。他們了解個人是社會的一部分,個人與社會是部分與全體的關系。就普通常識來說,部分的存在似乎先于全體,可是從哲學來說,應該現(xiàn)有全體,然后始有個體。例如房子中的支“柱”,是有了房子以后,始有所謂“柱”,假使沒有房子,則柱不成為柱,它只是一塊大木料而已。同樣,人類在有了人倫關系以后,始有所謂“人”,如沒有人倫關系,則人便不成為人,只是一團血肉。不錯,在沒有社會組織以前,每個人確已先具有一團肉,可是我們之成為人,卻因為是有了社會組織的緣故。道德境界中的人,很清楚的了解這一點。 天地境界中的人,一切皆以服務宇宙為目的。他們對生死的見解,既無所謂生,復無所謂死;他們認為在社會之上,尚有一個更高的全體——宇宙。科學家的所謂宇宙,系指天體,太陽系及天河等,哲學家的所謂宇宙,系指一切,所以宇宙之外,不會有其他的東西,我人絕對不可能離開宇宙而生存。天地境界的人能夠徹底了解這些道理,所以他們所做的事,便是為宇宙服務。
(原載《新力》創(chuàng)刊號,1947年6月1日)
作者: 馮友蘭(1895-1990),字芝生,河南南陽唐河人,著名哲學家,1924年獲哥倫比亞大學博士學位,歷任中州大學、廣東大學、燕京大學教授、清華大學文學院院長兼哲學系主任,西南聯(lián)大哲學系教授兼文學院院長,清華大學校務會議主席,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 他所著的《中國哲學史》多次重印,為國內外學習哲學的標準教科書。馮友蘭為中國哲學史的學科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被譽為“現(xiàn)代新儒家” 。
背景: “境界”是一個哲學問題,儒教、道教、佛教都有自己的境界說。馮友蘭提出了作為其人生哲學的核心的人生境界說,即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該學說一提出就 在中國哲學界引起很大反響。本文借助人生四種境界的層次差異分析,闡發(fā)了自己對哲學功能的獨到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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