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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實世界延伸到網絡世界,政府也應當提供網絡公共服務,滿足網民在網絡上的“基本生存需要”、“基本尊嚴和能力需要”和“基本健康需要” 潘洪其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19日發(fā)布的《第27次中國互聯網絡發(fā)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0年底,中國網民規(guī)模達到4.57億人,較2009年底增加7330萬人,互聯網普及率攀升至34.3%,較2009年提高了5.4個百分點。最引人注目的是,網絡購物用戶年增長48.6%,是用戶增長最快的應用,預示著更多的社會經濟活動步入互聯網時代。 早在2008年6月底,中國網民規(guī)模就達到2.53億,首次超過美國躍居世界第一?,F在,中國網民規(guī)模高達4.57億,這個數字比2010年美國的總人口還多出1.5億。 作為一個數量龐大且仍在快速擴大的群體,中國網民組成了一個“全球最大網民社會”。中國如何面對“全球最大網民社會”的存在和挑戰(zhàn)?這是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 在現實世界,政府要履行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職能,包括滿足公民基本生存需要的最低生活保障、就業(yè)保障、養(yǎng)老保障,滿足公民基本尊嚴和能力需要的教育和文化服務,滿足公民基本健康需要的醫(yī)療保障和公共衛(wèi)生建設,等等。從現實世界延伸到網絡世界,政府也應當為網民提供網絡公共服務,滿足網民在網絡上的“基本生存需要”、“基本尊嚴和能力需要”和“基本健康需要”。
具體而言,政府提供網絡公共服務,首先是要規(guī)范互聯網的市場秩序,優(yōu)化網絡發(fā)展環(huán)境。打破壟斷,鼓勵競爭,降低網絡經營門檻,降低網絡資費,使參與各方(都是網民)均從中受益。再次,完善網絡立法,加大監(jiān)管執(zhí)法力度,切實保障網絡安全,保護未成年網民免受色情淫穢網絡信息的侵害,懲治侵犯公民名譽權、隱私權以及惡意造謠、誣陷、誹謗的非法網絡行為。同時,本著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以更加開放的姿態(tài),充分保障網民的言論自由,維護網民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維護網民為捍衛(wèi)公共利益、監(jiān)督公權力而“風聞言事”和“人肉搜索”的權利。
一個規(guī)模高達4.57億的“全球最大網民社會”,理當享受到最完善的網絡公共服務。最關鍵的一點,政府提供網絡公共服務,應當切實轉變觀念,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重在善意理性的因勢利導,切忌簡單粗暴的封堵打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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