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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陽明心學中的生命智慧——直覺下的內在超越 作者:李發(fā)耀 一、良知之“場”的圓融與和諧 在傳統(tǒng)儒學的社會,“人”是整個社會秩序設計的核心,對每一個活性的個體生命的安排(從內圣到外王),可以說是社會既定的基本內容。作為整個社會秩序的最高追求目標“禮”的實現(xiàn),一直是儒家的社會理想。從孔子提出以“仁”釋“禮”(仁者愛人),孟子提出以“心”釋“仁”(良知四端),朱熹提出“存天理,滅人欲”,王陽明提出“致良知”,最終是以陽明心學構建和實踐了個體生命完美的秩序世界。 陽明心學是以“良知”為核心展開的,換句話說,陽明心學是一個關于“良知”的“場”的哲學,在這個“場”內,良知是生命的本體,良知安排生命秩序,良知牽引善惡,良知是萬物的主宰。在王陽明看來,人的生命之所以能夠生生不息,川流不止,就在于人心中有良知,良知是生命的源泉,良知“是造化生生不息之理,雖彌漫周遍,無處不是,然其流行發(fā)生,亦只有個漸,所以生生不息?!保ā秱髁曚浬稀罚┝贾恰疤熘察`根”,它在人的心中是須臾不可間斷的。如果“著了私累”,把它蔽害伐賊了,生機就不能顯發(fā);如果喪失了良知,人也就成了徒有人形的禽獸。圍繞“至善”的社會理想,王陽明構建了一個完整的生命之場:以良知為核心,天、地、人、物、我之間,萬物一體,一體同善,心物之間,身心之間,神形之間,能質之間是有機聯(lián)系、相互關聯(lián)、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體,強調整體的動態(tài)平衡,而每一層面又都是圓融無礙的。 在這個生命秩序的世界里,“道”統(tǒng)攝一切,支配一切,心與道通,心與道合,心即理,心即道?!啊艚庀蚶飳で螅姷米约盒捏w,即無時無處不是此道。亙古亙今,無終無始,更有甚異同?心即道,道即天,知心即知道,知天?!保ā秱髁曚浬稀罚┬耐ㄓ诘?,然后能辨是非,于是一個良知彰顯的禮教社會就自然形成。“馬子莘問:修道之教。先生曰:道即性即命。…天命于人,則命便謂之性;率性而行,則性便謂之道;修道而學,則道便謂之教。”(《傳習錄上》)個體生命因為形影于“道”,“禮”的秩序頓然而生,整個“場”內和諧之光四處流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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