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舉報案件分為保護權益舉報和檢舉揭發(fā)舉報。保護權益舉報是指舉報人認為單位或個人違反勞動保障法律行為直接侵害其合法權益,申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保護其人身權利、財產(chǎn)權利的案件。 檢舉揭發(fā)舉報是指任何組織或個人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檢舉揭發(fā)單位或個人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案件。 (一) 保護權益舉報 1、 舉報條件: (1)舉報人是認為其合法權益直接受到侵害的個人或組織。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舉報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代為舉報; ?。?)有明確的被舉報人、被舉報人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行為與舉報人受到侵害的合法權益有直接關系; (3)屬于勞動保障監(jiān)察職權范圍和受理舉報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保護權益舉報應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遞交保護權益舉報書:一是要有舉報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被舉報人的姓名(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是要有具體的保護請求事項及其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的事實。 2、保護權益舉報人書寫保護權益舉報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舉報,要簡述主要問題,事實和理由及本人的愿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將舉報情況寫成筆錄,向舉報人宣讀或者交舉報人閱讀,經(jīng)確認無誤后,由舉報人簽名。 3、下列保護權益的舉報不予受理: ?。?)舉報人已就舉報的同一事實和請求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 ?。?)舉報的違法行為已終了2年以上的; ?。?)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由其他機關處理或不屬于本勞動保障部門管轄的。 ?。ǘz舉揭發(fā)舉報案件 1、檢舉揭發(fā)舉報可以采用書信、口頭、電話或者舉報人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2、提供被舉報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住址和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事實; 3、盡可能提供舉報人的姓名、住址、單位和職業(y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