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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 《 人民文摘 》(2010年第2期)
樓下又開了一家便利小店,主營煙酒、飲料、方便面之類。老板是個中年男子,戴著眼鏡,斯斯文文的。小店開業(yè)十來天,生意清淡,因為大家都習慣在不遠處的便利店買東西。雖然兩家店相隔不遠,但生意差距很明顯。我想,這個老板恐怕站不住腳。 不久,新開小店門口貼了一張用紅紙寫的一則招領(lǐng)啟事:本人于某月某日在店門口拾到錢夾一個,內(nèi)裝有大量現(xiàn)金和信用卡,請失主前來認領(lǐng)。落款人是店主。這張招領(lǐng)啟事非常醒目,字也寫得很大,老遠就能看見。我每次路過這里,看到啟事,就對這個新來的老板多了份好感和敬意。 一看老板斯文的樣子,就知道他可能不善于做生意。撿到的錢夾還交出去,肯定是老實人。有幾個老實人做生意會賺大錢?俗話說,無商不奸。不過這種人倒很讓顧客放心。至少他不會欺詐顧客。每看到啟事,我都有一種想進去買東西的沖動。 啟事貼了半個多月才撕下來??赡苁е饕褋碚J領(lǐng)。不過這以后,小店的生意漸漸好起來了。 后來,我常到這家小店買東西,漸漸地跟這個老板熟悉起來。一次閑聊中,我偶然得知,他的小店在開業(yè)時貼的那張招領(lǐng)啟事是假的。他壓根就沒有撿到過什么錢夾。他湊到我耳邊,神秘地說,這是商業(yè)手段。我愣了半天沒反應(yīng)過來。透過那雙玻璃鏡片,我看到一雙深邃的眼睛,終于明白,他是個商人,一個精明的商人。 摘自《北方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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