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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鎮(zhèn)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補繳辦法,2009年5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經(jīng)請示市政府同意,出臺了《關于城鎮(zhèn)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參保繳費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09〕21號)?,F(xiàn)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適用對象
從渝人社發(fā)〔2009〕21號文件實施之日起,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職工: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工人年滿50周歲,干部年滿55周歲。機關事業(yè)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個人參保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參加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年滿50周歲,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參加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且無視同繳費年限的,年滿55周歲)的下列人員,申請辦理補繳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經(jīng)參保地社會保險局審核符合條件的,可辦理補繳手續(xù):
(一)申請補繳的應參保單位和職工;
(二)申請補繳的個人參保人員;
(三)因用人單位少報、瞞報、漏報職工繳費基數(shù)等,按照規(guī)定申請辦理繳費基數(shù)維護的參保單位和職工。
二、申請辦理補繳所需資料
(一)參保單位職工
1. 經(jīng)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的《重慶市參加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維護申報表(漏投補繳)》或《重慶市參加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維護申報表(繳費基數(shù)維護)》;
2. 《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 區(qū)縣社會保險局指定時段裝訂成冊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原件及復印件或《職工檔案》原件。
(二)個人參保人員
1. 失業(yè)職工
(1)經(jīng)本人簽字認可的《重慶市個人參保人員補繳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提供本人《職工檔案》原件;無視同繳費年限的,提供與原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原始材料。
2. 已破產(chǎn)、解體、關閉的企業(yè)職工
(1)經(jīng)本人簽字認可的《重慶市個人參保人員補繳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yè)破產(chǎn)、解體、關閉的有效文書原件及復印件;
(5)《職工檔案》原件。
3. 靈活就業(yè)人員
(1)經(jīng)本人簽字認可的《重慶市個人參保人員補繳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 城鎮(zhèn)個體工商戶雇主
(1)經(jīng)本人簽字認可的《重慶市個人參保人員補繳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參保時仍從事個體經(jīng)營且有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和《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5)補繳各年度從事個體經(jīng)營的《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或《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即提供一年補繳一年)。對不能提供原件的,應提供工商行政部門收取個體登記費(開業(yè)、變更)、行管費的發(fā)票、個體協(xié)會收取會費的發(fā)票、個體協(xié)會會員證、原始的完稅憑證、工商注冊登記資料或繳納工商注冊登記費的發(fā)票等原始資料。
5. 城鎮(zhèn)個體工商戶雇工
(1)經(jīng)本人簽字認可的《重慶市個人參保人員補繳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參保時其雇主仍從事個體經(jīng)營且有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和《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5)與雇主建立或形成勞動關系的原始材料。
6. 曾在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2006年10月1日前與機關事業(yè)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臨時聘用人員
(1)經(jīng)本人簽字認可的《重慶市個人參保人員補繳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書面勞動合同(協(xié)議)原件及復印件。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協(xié)議)的可參照下列憑證:繳納其他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考勤記錄等;
(4)區(qū)縣社會保險局指定時段裝訂成冊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原件及復印件。
(三)按規(guī)定申請辦理繳費基數(shù)維護
1. 經(jīng)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的《重慶市參加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維護申報表(漏投補繳)》或《重慶市參加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維護申報表(繳費基數(shù)維護)》;
2. 根據(jù)不同的原因提供相應的材料:
(1)申報變更用人單位少報歷年繳費基數(shù)的,提供區(qū)縣社會保險局指定時段裝訂成冊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
(2)審計稽核補繳,提供相關部門下達的《稽核通知書》;
(3)行政訴訟補繳,提供《行政訴訟判決(裁決)書》;
(4)行政復議補繳,提供《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復議決定書》;
(5)行政復查補繳,提供《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復查決定書》。
四、補繳辦法的具體規(guī)定
新的補繳辦法,對本人申請補繳時間在5年內(nèi)(含)的(以本人申請辦理補繳時的上一年計算),按原規(guī)定計算應補繳費用(以下簡稱“原標準”);對本人申請補繳時間超過5年的,按新規(guī)定確定應補繳費用(以下簡稱“新標準”)。具體為:
(一)原標準
應補繳金額=應繳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本金+應繳個人賬戶利息+應繳統(tǒng)籌基金利息。
(二)新標準
應補繳金額=5年內(nèi)應補繳金額+超過5年部分應補繳金額
其中:5年內(nèi)應補繳金額=應繳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本金+應繳個人賬戶利息+應繳統(tǒng)籌基金利息;
超過5年部分應補繳金額=申辦補繳手續(xù)上年度全市城鎮(zhèn)經(jīng)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本人補繳各年度繳費指數(shù)之和×繳費比例(20%)。
五、補繳時間在5年內(nèi)和補繳時間超過5年的計算原則
以本人申請辦理補繳的上一年度作為起始年度,以此按自然年度往前推算(含已繳費年度)判斷是否超過5年。以2009年申辦補繳為例,從2008年起往前推算至2004年為5年內(nèi),2003年及以前則為超過5年的時間。
六、補繳資金來源
用人單位及職工應補繳的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本人共同承擔。其中,職工按本人各年度繳費基數(shù)乘以對應年度我市企業(yè)職工同時期的個人繳費比例進行補繳,其余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
個體工商戶雇工應補繳的費用,由個體工商戶和雇工本人共同承擔。其中,雇工按本人各年度繳費基數(shù)乘以對應年度我市企業(yè)職工同時期的個人繳費比例進行補繳,其余部分由個體工商戶承擔。
其他參保人員應補繳的費用由本人承擔。
七、補繳后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記入
參保人員完清以上應補繳的費用后,參保地社會保險局按參保人員各年度繳費基數(shù)分別乘以我市歷年規(guī)定的記賬比例記入個人賬戶本金,同時按規(guī)定的記賬利率記息。
八、各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城鎮(zhèn)經(jīng)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以下統(tǒng)稱“社平工資”)、繳費比例
1992年至2008年度社平工資及繳費比例詳見下表(國家和市里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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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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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平工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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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單位職工繳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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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雇工繳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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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參保人員
(含個體工商戶雇主)繳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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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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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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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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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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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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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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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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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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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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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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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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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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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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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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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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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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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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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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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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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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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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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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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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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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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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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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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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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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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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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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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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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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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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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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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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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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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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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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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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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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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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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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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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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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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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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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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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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3.5%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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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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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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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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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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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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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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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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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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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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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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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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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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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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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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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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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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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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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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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3
|
20%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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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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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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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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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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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40
|
20%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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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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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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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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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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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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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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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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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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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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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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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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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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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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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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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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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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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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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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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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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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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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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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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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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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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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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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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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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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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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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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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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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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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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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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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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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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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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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實例說明(以下示例僅供參考,具體補繳金額以參保地社會保險局計算結果為準)
例一:某單位于2009年5月申請為其職工張某補繳1994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間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張某各年度繳費基數(shù)分別為對應上年度全市社平工資的60%。問:如何計算應補繳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應補繳的費用單位和張某個人應承擔多少?完清費用后張某的個人賬戶如何記錄?
答:計算張某應補繳的費用,應先確定其補繳各年度的繳費指數(shù)、繳費基數(shù)和繳費比例。具體如下:
(一)繳費指數(shù):張某1994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間各年度的繳費指數(shù)均為0.6。
(二)繳費基數(shù)
1. 計算應補繳總額時使用的補繳基數(shù):張某補繳1994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間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屬補繳時間超過5年的部分,其各年度繳費基數(shù)均為其申辦補繳上年度即2008年全市社平工資26985元×0.6;補繳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間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屬補繳時間在5年內(nèi)的部分,其各年度的補繳基數(shù)分別為7464元(對應上年度即2003年全市社平工資12440元×0.6,下同)、8614元和9978元。
2. 計算張某個人應補繳額時使用的繳費基數(shù)(即記入個人賬戶的繳費基數(shù)):1994年1月至2006年12月各年度分別為1887元、2557元、2910元、3225元、3301元、3426元、3780元、4188元、5004元、5918元、7464元、8614元和9978元。
(三)繳費比例:1994年1月至2003年12月的繳費比例為20%,2004年至2006年期間的比例為28%。其中,張某個人繳費比例為對應年度企業(yè)職工個人繳費比例。
(四)應補繳總額(約40329元)=1994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間按新標準計算的應補繳金額32382元(26985元×0.6×10年×20%)+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間按原標準計算的應補繳金額約7949元(2004年至2006年補繳基數(shù)之和×28%共7296元+應補繳個人賬戶利息約200元+應補繳統(tǒng)籌基金利息約450元)。
其中:張某個人應承擔的費用3708.46元=∑(張某各年度個人應繳費的基數(shù)×以對應年度企業(yè)職工個人繳費比例);
其所在單位應承擔的費用36620.54元=應補繳的費用總額40329元-張某個人應承擔的費用3708.46元。
例二:王某分別于1993年3月至1995年12月和1999年1月至今以參保單位職工身份參加了我市城鎮(zhèn)企業(yè)職工基本保險,現(xiàn)于2009年5月在其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局申請以個人身份,按照社平工資100%的標準補繳其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期間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問:如何計算應補繳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完清費用后王某的個人賬戶如何記錄?
答:計算王某應補繳的費用,應先確定其補繳各年度的繳費指數(shù)、繳費基數(shù)和繳費比例。具體如下:
(一)繳費指數(shù):王某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期間各年度的繳費指數(shù)均為1。
(二)繳費基數(shù)
1. 計算應補繳總額時使用的繳費基數(shù):王某補繳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期間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屬補繳時間超過5年的部分,其各年度繳費基數(shù)均為申辦補繳上年度即2008年全市社平工資26985元×1。
2. 記入個人賬戶的繳費基數(shù):王某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期間各年度的記入個人賬戶的繳費基數(shù)分別為:4850元、5375元和5502元。
(三)繳費比例: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的繳費比例為20%。
(四)應補繳總額=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期間按新標準計算的應補繳金額16191元(26985元×1×3年×20%)。
由于王某以個人身份申報補繳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期間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因此應補繳的費用16191元應全額由王某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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