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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積金的建立
1.什么叫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定向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職工離退休時本息余額一次結清,退還職工本人。
2.住房公積金的所有權屬于誰?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
3.建立住房公積金對職工個人有什么益處?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按有關規(guī)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后,擁有以下權利:
一是職工住房公積金按人民銀行規(guī)定進行計息。
二是職工住房公積金免繳個人所得稅。
三是職工住房公積金免征利息稅。
四是可以按規(guī)定提取本人帳戶內住房公積金。
五是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資金不足時,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貸款。
六是職工可以查詢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使用情況。
七是職工有權監(jiān)督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對住房公積金的
4.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范圍和對象是什么?
①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均屬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范圍;
②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和三資企業(yè)中方員工,均屬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對象。
5.住房公積金由什么部門管理?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代表市政府對全市房改資金進行統一管理。按照“管委會決策、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jiān)督”的原則,負責全市各區(qū)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提取、核算和編制使用計劃等管理工作。并接受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財政、審計、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
6.住房公積金的金融業(yè)務由誰承辦?
根據我國金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經重慶市政府批準,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同意。特工、建、農、交四家銀行承辦我市住房公積金金融業(yè)務。
7.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經辦網點有哪些? 銀行
網點名稱
地址
電話
工商銀行
直屬支行
渝中區(qū)新重慶廣場F座
63788177
渝中區(qū)支行
渝中區(qū)民族路 177號
63821074
九龍坡支行
楊家坪珠江路20號
68435598
沙坪壩支行
小龍坎新街78號
65304827
南岸區(qū)支行
南坪新街15號
62918196
江北區(qū)支行
建新北路37號
67852069
北碚區(qū)支行
北碚區(qū)中山路2號
68218643
大渡口支行
鋼花路分理處350號
68845723
渝北區(qū)支行
渝北區(qū)雙龍大道164號
67823294
巴南區(qū)支行
漁洞鎮(zhèn)解放街2號
86992799
雙橋區(qū)支行
雙龍東路1號附2號
43332534
高科技支行
石橋鋪渝州路60號
68791822
建設銀行
中山路支行
渝中區(qū)中山三路130號
63875745
渝中支行(兩路口)
渝中區(qū)兩路口重百大酒店1樓
63507706
上清寺分理處
上清寺渝中大廈底樓
63894282
大坪分理處
大坪長江二路96號
68890075
楊家坪支行
楊家坪正街20號2樓
68825812
觀音橋支行
觀音橋建新北路23號
67757301
沙坪壩支行
沙區(qū)小新街82號
65303398
南坪萬壽橋分理處
南坪萬壽橋1區(qū)1棟
62983027
北碚天生分理處
北碚中山路72號
68864367
渝北城南分理處
渝北區(qū)兩路鎮(zhèn)雙龍大道
67813042
大渡口鋼花路分理處
大渡口鋼花路154號
68903697
雙橋區(qū)支行
雙橋區(qū)雙龍西路31號
43332993
巴南區(qū)支行
巴南區(qū)巴縣大道61號
66221659
高新開發(fā)區(qū)支行
石橋鋪科園一路5號
68606894
農業(yè)銀行
較場口支行
渝中區(qū)民權路51號
63701616
沙坪壩區(qū)支行
沙坪壩區(qū)小新街33號
65346737
巴南區(qū)支行
巴南區(qū)漁洞鎮(zhèn)魚輕路1號
66222258
交通銀行
分行營業(yè)部
渝中區(qū)中山三路158號
63639888-8102
渝中支行
渝中區(qū)鄒容路149號
63792295
南坪支行
南坪西路雙石街1號
62800754
江北支行
江北建新東路27號-2號
67705982
沙坪壩支行
小龍坎新街22號
65310609
九龍坡支行
謝家灣正街102號
68852261
北碚支行
北碚碚峽街2號
68860686
8.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的簡單步驟有哪些?
①單位到就近的銀行經辦網點申請登記;
②開設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
③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匯繳。
9.住房公積金歸集年度如何確定?
住房公積金歸集年度是指自每年的七月一日至下一年的六月三十日。
二、住房公積金的登記開戶
10.新設立的單位應何時辦理住房公積金?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經辦網點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11.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是指按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金額的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確定是政策性很強的一項工作,既要考慮到單位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包括心理承受能力和經濟承受能力),又要考慮到個人住房支出占消費結構的比重;既要考慮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又要考慮到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的培育。因此,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確定,要結合一個城市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住房制度改革的實際情況和職工收入狀況綜合考慮。目前,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7%,有條件的單位可提高到15%。
12.計算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如何確定?
單位職工月工資總額的構成按1990年國家統計局1號令規(guī)定執(zhí)行,職工工資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13.如何確定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14.實行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如何替職工開設公積金帳戶?
①單位到經辦網點或市管理中心領取《重慶市公積金登記表》和《重慶市公積金匯繳清冊》;
②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確定本單位實行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范圍,工資基數及匯繳金額,按填表要求認真填寫;
③單位將填妥的《重慶市公積金登記表》、《重慶市公積金匯繳清冊》加蓋公章后,送交經辦網點;
④經辦網點發(fā)給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印鑒卡二張,單位在印鑒卡上予留單位印鑒,一張由經辦網點留存,另一張由單位存檔。
⑤上述二表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核無誤加蓋公章后,由經辦網點返回一份給單位自存,單位替職工開設公積金帳戶即完成。
15.單位如何確認開戶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與繳存額的準確性?
①由經辦網點將單位填妥的《重慶市公積金登記表》、《重慶市公積金匯繳清冊》的有關內容錄入計算機;
②經辦網點打印出有單位及職工個人賬號的《公積金基數核對清冊》,返回一份給單位;
③單位與經辦網點核對《公積金基數核對清冊》,單位憑核對無誤的《公積金基數核對清冊》進行住房公積金的首次繳存。
16.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為什么要記住房公積金帳?
住房公積金帳是連續(xù)、系統地反映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記錄。它除了能接受職工和有關方面的查詢,并準確反映單位和職工履行住房公積金繳存義務以及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增減變化外,還便于單位內部工作的銜接。另外,由于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歸職工個人所有,因此,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必須用有關部門專門設計的帳頁,對住房公積金單獨記帳,進行專門管理。
17.單位是否應給職工建立個人住房公積金帳?如何建帳?
單位應給職工建立個人住房公積金帳。單位可采取計算機記帳和手工記帳兩種方式。
18.單位應記哪幾種住房公積金帳?記帳憑證有哪些?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記《公積金單位帳》、《公積金個人分戶帳》、《公積金單位月應繳額人數變更記錄》三種帳。其記帳的憑證有《重慶市公積金匯(補)繳書》、《重慶市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住房公積金補交清冊》、《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清冊》、《重慶市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重慶市公積金支取申請書》、《職工公積金存款利息清單》等。
19.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如何列支?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下列規(guī)定列支:機關在預算中列支;事業(yè)單位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后在預算或者費用中列支;企業(yè)在成本中列支。
20.住房公積金存儲利率是多少?
住房公積金不同于一般的居民儲蓄,住房公積金實行政策性的利率政策。所謂政策性利率政策體現在住房公積金雖是一種長期住房儲金,但存儲利率相對較低。具體為:當年存儲的住房公積金比照居民儲蓄活期存款利率記息,上一年結轉的住房公積金存儲本息比照三個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記息。之所以實行低利率政策,是因為住房公積金是互助性的住房資金,相對較低的存儲利率,可以實行相對較低的貸款利率,從而提高職工住房自住能力。如果住房公積金存儲利率與一般居民的存款利率相同,貸款利率也隨之提高,與商業(yè)性住房貸款利率沒有區(qū)別,就失去了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意義。
21.住房公積金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職工在繳存住房公積金、提取住房公積金本息余額時,免繳個人所得稅。
三、住房公積金的匯繳、補繳
22.什么叫住房公積金的匯繳?
單位一次性繳存以前年度月份或本年度月份的住房公積金稱為公積金的匯繳。匯繳要求如下:
①由單位按月匯繳;
②在發(fā)放工資之日起五日內(遇節(jié)假日順延),到經辦網點辦理匯繳手續(xù)。
23.單位如何進行住房公積金的首次匯繳?
單位按核對無誤后的《公積金基數核對清冊》所列金額作為繳存額填寫《重慶市公積金匯(補)繳書》》,并簽發(fā)轉帳支票,到經辦網點辦理首次匯繳。
24.單位如何進行住房公積金的首次匯繳后各月的匯繳?
若單位當月匯繳住房公積金人員和金額與上月沒有發(fā)生變動,只須按上月住房公積金的人員人數及匯繳額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匯繳。
若單位當月繳交住房公積金的人員和金額與上月發(fā)生變動時,應參見本解答“住房公積金的變動”的規(guī)定進行匯繳。
25.什么叫住房公積金的補繳?
單位職工在住房公積金匯繳后,因故未繳納住房公積金時應進行補繳,另外一部分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以后需要歸還復繳時,也應通過補繳辦法繳交住房公積金。
26.單位職工在哪些情況下應進行住房公積金的補繳?
若發(fā)生以下情況之一者,應進行住房公積金的補繳。
①新增加職工或調入職工未按時繳交住房公積金;
②單位職工因故漏繳住房公積金;
③職工用住房公積金購建住房出售后,而將原動用的住房公積金重新復繳時;
④職工錯提住房公積金后需要復繳;
⑤職工工資增加或繳存比例上調未按時繳交住房公積金。
單位未按時按月匯繳住房公積金的,不在此列。
27.單位如何為職工進行住房公積金的補繳?
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補交清冊》和《重慶市公積金匯(補)繳書》(將“匯”字劃去)并據此簽發(fā)轉帳支票到經辦網點辦理補繳手續(xù)。
四、住房公積金的變動
28.單位錄用職工的,應何時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經辦網點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xù)。
29.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應何時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經辦網點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手續(xù)。
30.單位因職工人員變動引起住房公積金變動的應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匯繳?
對職工調出和調入引起住房公積金增減變動的,均應通過“公積金暫存部”進行記錄和管理?!肮e金暫存部”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了正確記錄和反映因職工人員變動引起的住房公積金的轉移以及對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住房公積金進行管理而專設的一個帳務科目。
31.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在“公積金暫存部”暫存期間是如何管理的?
職工住房公積金在“公積金暫存部”暫存期間,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政策規(guī)定代替職工原單位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進行管理,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住房公積金的計息、支取等核算管理工作。
32.因職工調出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減少單位當月應繳人數、金額時,單位應如何匯繳當月的住房公積金?
①單位填寫《重慶市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和《重慶市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同時填寫《重慶市公積金匯(補)繳書》,簽發(fā)轉帳支票,一并交到經辦網點;
②經辦網點打印出《公積金調出憑證》交單位二份,單位將調出憑證交一份給調出職工,作為職工到新單位匯繳住房公積金的調入憑據。
33.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何時繳存住房公積金?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34.單位對新參加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如何匯繳公積金?
單位在經辦網點辦理手續(xù)如下:
①填寫《重慶市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②填寫《重慶市公積金匯繳清冊》;
③根據上述二表填寫《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并簽發(fā)轉帳支票;
35.單位新調入的職工何時繳存住房公積金?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fā)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36.單位因職工調入增加應繳人數或金額時,單位應如何匯繳住房公積金?
①填寫《重慶市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和《重慶市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并攜帶調入職工原持有的《公積金調出憑證》或“住房公積金卡”到經辦網點辦理住房公積金調入手續(xù);
②經辦網點打印出《公積金調入憑證》;
③單位根據增加后的匯繳人數和金額填寫《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并簽發(fā)轉帳支票;
④經辦網點將《重慶市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重慶市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公積金調入憑證》和《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的第一聯退還給單位,作為單位記帳依據。
37.當職工臨時中斷工資關系但仍保留勞動關系時,單位如何匯繳當月的住房公積金?
①填寫《重慶市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到經辦網點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封存手續(xù);
②經辦網點根據單位交來的《重慶市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在計算機里作封存處理;
③單位根據減少后的匯繳人數和金額填寫《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并簽發(fā)轉帳支票;
④經辦網點將《重慶市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和《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的第一聯退還給單位作為記帳依據。
38.對原臨時中斷工資關系(仍保留勞動關系)停繳住房公積金現又恢復工資關系的,單位如何匯繳當月的住房公積金?
①單位填寫《重慶市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到經辦網點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啟封手續(xù);
②經辦網點根據單位交來的《重慶市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在計算機里作啟封處理;
③單位根據增加后的匯繳人數和金額填寫《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并簽發(fā)轉帳支票;
④經辦網點將《重慶市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和《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的第一聯退還給單位作記帳依據。
五、住房公積金每年度基數的調整
39.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年度如何確定?
所謂年度,一般都指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當年的12月31日。但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年度是指自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之所以這樣規(guī)定,主要考慮到計算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金額是依據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乘以職工和單位的繳存比例之后確定的。而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往往在每年的二、三月份才能統計出來,如果住房公積金采用自然年度的話,那么,每年的一、二月份,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會因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沒有統計出來而無法繳存。
40.職工工資調整后,應如何匯繳住房公積金?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匯繳基數只能一年核定一次,住房公積金匯繳年度為上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繳存單位應在每年的7月1日前作好職工新一年度住房公積金匯繳基數的核定工作,在核定后的匯繳月份內,職工個人當年(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增加(減少)工資不得調增(調減)匯繳基數。
41.單位應如何進行住房公積金匯繳基數的調整?
①單位在6月30日前到經辦網點領取并填寫《公積金基數調整核對清冊》后,到經辦網點辦理基數調整手續(xù);
②經辦網點接到單位送來的《公積金基數調整核對清冊》后,在7月1日前將《公積金基數調整核對清冊》的有關內容錄入計算機,由計算機生成并打印帶有單位及職工賬號的《公積金基數核對清冊》,與單位進行核對;
③經辦網點將《公積金基數調整核對清冊》退還一份給單位。
六、住房公積金的對帳
42.單位應如何與經辦網點進行住房公積金對帳?
單位在季末后到住房公積金經辦網點按季領取住房公積金單位帳戶對帳通知單與單位進行住房公積金單位總帳目的核對。
43.單位職工個人應如何進行住房公積金對帳?
①職工可隨時用“住房公積金卡”到經辦網點查詢本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每月打印一次余額對帳單;
②在每年6月30日后,由經辦網點按年打印出《( )年度職工公積金存款年度結息單》給單位,由單位與職工個人進行對帳。
七、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調整
44.單位經濟效益好,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否上調?
單位經濟效益好,可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過15%。
45.申請?zhí)岣咦》抗e金繳存比例的程序是什么?
單位需上調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超過本市最低比例的,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報送《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請示》,其內容應明確調整時間、調整后的繳存比例,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后下達批復,單位持此批復到經辦網點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變更手續(xù)。
八、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46.哪些情況下職工可以提取存儲的住房公積金?
職工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②離休、退休的;
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④戶口遷出所在的市、縣或者出境定居的;
⑤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⑥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達到成本租金的;
⑦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上崗的。
其中符合②、③、④、⑦項規(guī)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47.職工在那些情況下,將不予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手續(xù)?
①購買房屋使用權的;
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未達到當前規(guī)定比例的;
③未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未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的。
48、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哪些要件?
①購買商品房的職工,需提供經產權部門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購)合同”(以下簡稱“購房合同”)、購房繳款憑據進行住房公積金的提??;
購買房改房的職工,需提供“重慶市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或“重慶市全額集資合作建房協議”或“重慶市單位資助職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協議”、房改辦批文、購房繳款憑據進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②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職工,應出具原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預算或決算等有效文件進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49.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哪些要件?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需提供“借款合同”、“購房合同”或“集資建房協議”或“資助購房協議”、還款證明進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50.離、退休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哪些要件?
離、退休的職工,應出具勞動、人事部門頒發(fā)的本人《離休證》或《退休證》,未取得離退休證的出具區(qū)以上勞動、人事部門審批的離退休手續(xù)進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5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哪些要件?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應出具勞動、人事、衛(wèi)生、安全等部門組成的勞動鑒定委員會簽章認可的《重慶市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表》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進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52.戶口遷出所在市、縣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哪些要件?
戶口遷出所在的市、縣的職工,應提供市人事局、市勞動局簽章認可的《重慶市職工調動報批表》、單位出具的工資關系介紹信或調函及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等有關證明文件進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53.出國、出境定居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哪些要件?
出國、出境定居的職工,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私普通護照、前往國出具的移民(定居)簽證、公安機關出境管理部門出具的出國定居證明,前往港澳通行證或港澳身份證等證明文件進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54.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哪些要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應出具當地公安部門、司法部門提供的死亡證明。屬于亡者的法定繼承人的提供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法定繼承證明,屬于亡者的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經公證的指定繼承證明、身份證進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55、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guī)定比例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哪些要件?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guī)定比例的職工,需提供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房屋租賃合同》進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58.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哪些要件?
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上崗的,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進行住房公積金的提??;未滿兩年的,其住房公積金進入“住房公積金暫存部”,由資金中心代為管理。
59.職工能否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及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其配偶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存儲余額。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xù)時,除出具購、建房及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有關證明外,應提交結婚證或戶口簿。其他情況下不予提取職工配偶住房公積金。
60.職工個人支取住房公積金的具體手續(xù)怎么辦?
職工個人支取住房公積金的辦理程序和手續(xù)如下:
①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應根據住房公積金支取條件,向單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積金的書面申請,并附上有關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②單位審核同意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后,填寫《重慶市公積金支取申請書》,由單位領導簽字并加蓋預留印鑒;屬于銷戶支取對象的,由經辦網點辦理支取手續(xù);屬于使用支取對象的,需經資金中心審核同意后方可支取;
③經辦銀行網點對單位送來的《重慶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和各種證明文件,進行認真審核無誤后,打印《公積金支款憑證》、《公積金銷戶利息憑證》,單位或職工憑銀行支款憑證和利息憑證辦理支取手續(xù)。
九、住房公積金單位銷戶和變更
61. 單位發(fā)生被撤銷、合并、改制、重組、兼并、破產的情形時,職工住房公積金怎么處理?
單位發(fā)生合并、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fā)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并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xù)。
62.因故被撤銷、合并、改制、重組、兼并、破產的單位,怎樣辦理銷戶手續(xù)?
單位辦理銷戶的具體要求如下:
①銷戶單位應當自發(fā)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⑴單位申請銷戶的書面報告;
⑵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復,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復印件);
⑶撤銷、破產清算小組的報告或合并、改制、重組、兼并的協議、文件(復印件);
⑷銷戶單位在原工商注冊登記部門的《企業(yè)注銷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⑸銷戶單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及單位變更后職工住房公積金去向的說明;
⑹其他有效證明文件、資料。到銀行經辦網點領取填寫《重慶市公積金單位銷戶登記表》,及時報送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②銷戶單位報送的有關文件資料經資金管理中心認真審查同意后,在《重慶市公積金單位銷戶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申請單位在辦妥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到經辦網點辦理銷戶手續(xù)。
63.單位如何辦理更名手續(xù)?
單位因故更名時,必須填寫《重慶市公積金單位更名登記表》,連同單位更名文件三份(復印件)給銀行經辦網點,經辦網點收到更名文件及登記表后,發(fā)給單位印鑒卡二張,由單位在印鑒上,預留下更換后單位全稱的印鑒,經辦網點對印鑒審核確認后,在計算機里作更名處理。單位新填的印鑒卡由經辦網點和單位各留存一張,同時將單位更名文件及《更名登記表》轉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市分行房貸部存查。
十、住房公積金的緩繳
64.企業(yè)單位嚴重虧損且已停發(fā)職工工資可否申請緩繳?
企業(yè)單位嚴重虧損且已停發(fā)職工工資,單位無售房款,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批準后,可以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補繳緩繳。
65.單位怎樣辦理住房公積金緩繳手續(xù)?
嚴重虧損企業(yè)單位辦理緩繳的具體程序如下:
①企業(yè)單位法人代表必須提出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書面申請,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同意;
②到資金管理中心領取填寫《住房公積金緩繳申請表》連同單位書面申請、主管部門批復,財務年度或季度報表等有關文件,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審查同意后,方可辦理緩繳手續(xù)。
十一、住房公積金的查詢
66.住房公積金有哪些查詢方式?
①電話查詢:職工通過電話16899189,根據語音提示,可隨時查詢本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及相關政策解答;
②磁卡查詢: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卡在查詢機上查詢本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
(3)網上查詢
67.電話語音查詢電信部門如何收費?
電話語音查詢收費標準為每分鐘0.20元。
68.住房公積金卡有哪些功能與作用?
住房公積金卡是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行的一種個人住房公積金磁卡,是一種方便、快捷的查詢工具,也是保障繳存職工合法權益的有效憑證。其功能如下:
①持卡人可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及受理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的銀行經辦網點的查詢機上,查詢并打印本人住房公積金余額、利息、每月繳存時間及繳存金額等內容。
②在符合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情況下,憑本卡及有效申請,職工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依法支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部分或全部余額。
③符合職工購房抵押貸款條件的職工,可憑本卡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有關文件,到受托承辦住房公積金金融業(yè)務的銀行,申請政策性購房抵押貸款。
④住房公積金卡增強了職工繳存的透明度,調動了職工關心、參與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積極性,有利于職工監(jiān)督單位、經辦銀行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推行規(guī)范化管理工作。
69.單位和職工怎樣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卡?
凡我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包括暫時封存的),均可向所在單位申請住房公積金卡,由單位到住房公積金經辦網點統一代職工辦理。
住房公積金卡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制作,并通過受托銀行發(fā)放到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再由單位發(fā)放給職工本人。
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卡,除由職工支付工本費外,不再收取任何附加費用。
70.職工住房公積金在暫存部的,怎樣辦理住房公積金卡?
職工個人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自謀職業(yè),其住房公積金由資金中心代管的,可直接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
71.住房公積金卡的保管有哪些要求?
住房公積金卡的保管要注意:
①本卡可長期使用,無需換卡。持卡人應妥善保管,保護好卡片和磁條,防止卡片被刮傷,卡片磁條不能接近磁性物質。
②卡片被損壞或磁條損磁,本人應及時持身份證到領卡銀行登記重新寫磁或重新制卡。
③若卡片遺失,應及時重新申請辦理補發(fā)手續(xù)。
職工按有關規(guī)定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同意后,在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經辦網點辦理銷戶支取時,應交回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卡。
十二、住房公積金的抵押貸款
72.什么是職工住房抵押貸款?
職工住房抵押貸款是指由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銀行向購買的自住住房并用其為抵押,作為償還貸款保證的住房公積金交存人發(fā)放的貸款。
73.我市開辦職工住房抵押貸款業(yè)務依據是什么?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銀發(fā)[1998]190號)、重慶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印發(fā)的《重慶市職工購房抵押貸款試行辦法》(渝住改發(fā)[1997]11號)和《重慶市個人住房抵押組合貸款辦法(試行)》(渝銀發(fā)[1999]118號)執(zhí)行。
74.住房公積金與職工住房抵押貸款有什么關系?
住房公積金是發(fā)放職工住房抵押貸款的資金來源,凡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連續(xù)繳存無欠繳的職工,在本市購買已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立項準予發(fā)放“個貸”的住房時,可以申請政策性住房貸款。
75.住房公積金的貸款對象為哪些?
住房公積金的貸款對象為參加重慶市住房制度改革并按規(guī)定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按月向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連續(xù)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的各單位職工, 且無欠繳。
76.申請職工住房抵押貸款需具備哪些條件?
1、有正當職業(yè)和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資信良好;
2、有經登記合法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3、有不少于購房總價款30%的自籌資金;
4、同意用所購住房作抵押;
5、同意辦理貸款綜合保險;
6、有保證人(售房單位)同意為其擔保至領取《房地產權證》,并進行房屋他項權利抵押登記后交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收存;
7、公積金管理中心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77.職工住房抵押貸款的申辦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有購房意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向所購房屋的售房單位(開發(fā)商或組織實施集資建房的單位,以下同)詢問,如該項目為經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則可向售房單位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第二步:借款人準備以下資料交售房單位,由售房單位核實其是否為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一)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含配偶)、參貸人的身份證、戶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二)合法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三)已繳納不低于購房總價款30%自籌資金的憑據;
(四)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五)婚姻狀況證明(含單身證明);
(六)產權共有人(含配偶)同意抵押的書面意見;
(七)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第三步:到經辦人員通知的地點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個人住房貸款保險,由承辦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的銀行進行貸款審查。
第四步: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抵押登記。
第五步: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所有貸款資料進行最后審核后,通知承辦銀行放款。
78.職工住房抵押貸款期限是多少?
職工住房抵押貸款的期限為: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且貸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齡最長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79.職工住房抵托貸款額度是多少?
根據可貸款額度和最高限額,確定實際貸款額度。
貸款最高限額由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年年初公布同時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購買一套住房費用總額的70%。
可貸額度=(貸款當月借款人及其同戶家庭成員住房公積金月工資基之和)*30%*12(月)*貸款期限(年)
80.職工住房抵押貸款年利率是多少?
5年以內(含5年):4.50%;5年以上:4.95%。
政策性抵押貸款利率隨人民銀行利率的調整而調整。
81.職工如何償還住房抵押貸款?
一、貸款本息采用按月等額本息法或按月等額本金法償還。
(一)按月等額本息法
月利率×(1+月利率)貸款期限(月)
月均還本息 = 貸款額×
(1+月利率)貸款期限(月) -1
其中:月還利息 = 貸款余額×月利率
月還本金 = 月均還本息 - 月還利息
(二)按月等額本金法
月還本息 = 月均還本金 + 月還利息
其中:月均還本金 = 貸款額÷貸款期限(月)
月還利息 = 貸款余額×月利率
二、借款人應從發(fā)放貸款后次月起按時將還款資金足額存入個人還款帳戶(單位代扣款的由單位每月從個人工資中扣出),如當月未能及時還款,則次月存入的資金除含每月正常還款外,還應包括罰息部分。
三、月超額還款或提前還款,按實際貸款余額計收利息。
四、貸款清償完畢后,應到承辦銀行處及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貸款清償證明,憑此證明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解除房屋抵押。如系提前還款,還可憑此證明到保險公司按實際貸款期限退保。
82.什么是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是指由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商業(yè)性銀行運用信貸資金,對購買自住住房的同一借款申請人使用同一抵押物,采用同一貸款期限、執(zhí)行不同貸款利率發(fā)放的住房抵押貸款,是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和商業(yè)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組合。
83.怎樣確定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的比例、額度?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比例的確定原則是:每筆組合貸款中,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和商業(yè)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額度不超過當年公布的單筆貸款最高限額,同時不得超過購房價款總額的70%。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和商業(yè)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總額不得超過購房價款的70%。
84.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的貸款年限為多少?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的貸款年限是: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和商業(yè)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一致、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貸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齡最長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85.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的貸款利率如何執(zhí)行?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的貸款利率分別按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和商業(yè)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貸款利率執(zhí)行。
十三、住房公積金的管理
86.住房公積金監(jiān)督管理包括哪些內容?
住房公積金監(jiān)督管理體制是整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組成部分,也是住房公積金制度健康有序發(fā)展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住房公積金監(jiān)督作為一種體系來說,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對職工繳存、使用、提取住房公積金行為的監(jiān)督;對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行為的監(jiān)督;對住房公積金金融業(yè)務承辦銀行的監(jiān)督;對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行為的監(jiān)督。
87.單位不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怎么辦?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單位有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如果單位沒有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沒有為職工代扣代繳住房公積金,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權益就受到了侵害。遇到這種情況,職工可以向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請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法行政。
89.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原則是什么?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管委會決策、中心運作、銀行專戶、財政監(jiān)督”的原則進行管理。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了這一管理原則。
90.住房公積金的運行機制是什么?
住房公積金實行低存低貸、封閉互助的運行機制。這是住房公積金的運營不同于其他金融資金運營的地方。
所謂低存低貸,是指住房公積金的存貸款利率均比金融機構經營的商業(yè)性資金的相同期限的存貸款利率要低。低存低貸的利率政策體現了住房公積金政策性的特征。
所謂封閉互助,是指住房公積金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定向使用,專項用于發(fā)放住房貸款,不與受托銀行其他信貸資金融合,在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之間形成互幫互助的利益共同機制。住房公積金的受托銀行,按照封閉運作的要求,對住房公積金實行單獨計帳和會計核算。
91.歸集住房公積金的受托銀行應履行哪些義務?
歸集銀行應當對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存儲余額在每年6月30日結算利息,并且送交結算清單,告知職工繳存、提取住房公積金等情況;當職工向歸集銀行查詢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或單位向歸集銀行查詢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時,受托銀行應當無償受理;當職工及其所在單位發(fā)現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存儲余額與實際情況不符時,歸集銀行應當無償受理他們的復核申請。
9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單位的違法行為有那些制裁措施?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依法賦予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行政處罰權。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xù)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薄皢挝挥馄诓焕U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93.職工或者單位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行政行為不服時,能否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授權的管理住房公積金的事業(yè)組織,其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事務上具有行政管理職能和行政處罰權,當事人對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十四、其他
94.我市強化住房公積金管理有什么要求?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1996 ]35號)及《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市住房公積金規(guī)范化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重府發(fā)[1997]1號)的有關規(guī)定,我市要運用先進的管理手段和方法,逐步實現“三化二建立”的目標,即住房公積金管理實現規(guī)范化、科學化、電算化;建立計算機網絡系統,建立個人住房公積金卡查詢管理系統。在工、建、農、交四家銀行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我市住房公積金規(guī)范化、科學化、電算化取得了可喜進展,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工、建、農、交四行及經辦網點的計算機網絡系統已建立,住房公積金卡個人查詢系統、住房公積金語音查詢系統16899189已正式開通運行。
95.單位由于資金緊缺,可否動用存入專戶的住房基金繳交住房公積金?
①根據國家有關房改文件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是推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的重要而有效形式,單位可以用住房基金(含售房資金)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②單位必須提出書面報告,并填寫《住房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查同意后,方可作為單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啟動資金??顚S?。
96.企業(yè)單位分流下崗,進入再就業(yè)服務中心的職工,其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如何處理?
為保障下崗職工的合法權益,可按三種方式辦理:
①企業(yè)單位(服務中心)和下崗職工必須按規(guī)定繼續(xù)繳存住房公積金;
②企業(yè)單位(服務中心)和下崗職工,由于經濟承受能力有限,確實無力繼續(xù)繳存的,應及時提出書面報告,經上級主管部門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準,其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可暫時封存;
③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國家規(guī)定辦理退休手續(xù)的,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本息。
97.出國留學、培訓、考察、探親的職工可否支取住房公積金?
出國留學、培訓、考察、探親的職工不能支取住房公積金,若出國期間仍在單位發(fā)放工資的,應繼續(xù)按規(guī)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停發(fā)工資的,其住房公積金暫時封存。
98.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自謀職業(yè)的可否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及其所在單位按國家規(guī)定繳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義務性的職工個人長期住房儲金,只能專項用于家庭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因此,職工在解除勞動關系并自謀職業(yè)時住房公積金不能支取,只能調入“住房公積金暫存部”。在暫存部期間,若職工新進入工作單位已建立住房公積金,則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由暫存部調入新單位公積金帳戶繼續(xù)繳交;若新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則由資金中心繼續(xù)代為管理,職工若要購買、建造或大修自住住房,可憑購房合同,建房批文等有效文件在資金中心辦理支取其暫存部的住房公積金。
99.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身份證號碼或姓名錯誤,如何辦理更改手續(xù)?
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身份證號碼或姓名錯誤,需到銀行經辦網點領取并填寫《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繳交人員姓名及身份證號變更表》,加蓋單位公章后,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更改手續(xù)。
100.企業(yè)依法破產清算的,其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本息如何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1996]35號)第十三條的有關規(guī)定,企業(yè)欠繳的住房公積金本息,作為職工工資列入破產財產的第一清償順序清償。<--/home/apache/www/focus/cqhouse/newscenter/disp_content.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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