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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最高法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三),用法律的形式干涉了婚后房產的歸屬。規(guī)定原文如下: 讀者的心情大概是有喜有悲。 問題還是房價過高引發(fā)的。 誰結婚都不想離婚,現(xiàn)在的狀況大部分是男方買房,男方付出比較多,但離婚后女方又要分走一半財產,這樣顯失公平。若是女方買房,離婚后男方也要分走一半房產,女方是不是也感覺不公平。若運氣不佳,離了幾次婚,豈不是要變成窮光蛋了。 感情雖然是維系婚姻的紐帶,但人只靠感情是吃不飽肚子的。不實際點也不行啊。 新婚姻法規(guī)定確實是傷害了不僅是女人的感情,同時也傷害了男人的感情。應該再把方法細化一點,盡量不讓感情和經(jīng)濟都受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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