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M與OEM的區(qū)別IT Technology 2010-01-23 19:21:23 閱讀104 評論0 字號:大中小 OEM和ODM的主要區(qū)別就在于前者是由委托方提出產品設計方案——不管整體設計是由誰完成的——且被委托方不得為第三方提供采用該設計的產品;而后者從設計到生產都由生產方自行完成,在產品成型后貼牌方買走的。生產方是否能為第三方生產同樣的產品,取決于貼牌方是否買斷該設計方案。OEM產品是為品牌廠商度身訂造的,生產后也只能使用該品牌名稱,絕對不能冠上生產者自己的名稱再進行生產。而ODM則要看品牌企業(yè)有沒有買斷該產品的版權。如果沒有的話,制造商有權自己組織生產,只要沒有企業(yè)公司的設計識別即可。說白了,OEM和ODM的不同點,核心就在于產品究竟是誰享有知識產權,如果是委托方享有產品的知識產權,那就是OEM,也就是俗稱的“代工”;而如果是生產者所進行的整體設計,那就是ODM,俗稱“貼牌”。
在工業(yè)社會中,OEM和ODM可謂司空見慣。因為出于制造成本、運輸方便性、節(jié)省開發(fā)時間等方面的考慮,知名品牌企業(yè)一般都愿意找其他廠商OEM或ODM。在找別的企業(yè)進行OEM或ODM時,知名品牌企業(yè)也要承擔不少責任。畢竟產品冠的是自己的牌子,如果產品質量不佳的話,少則有顧客找上門投訴,重則可能要上法庭。所以,品牌企業(yè)在委托加工期間肯定會進行嚴格的質量控制。但代工結束后,質量不敢保證。故此,當有的商家告訴你某件產品的生產商是某大品牌的OEM或ODM產品時,絕不要相信其質量就等同于該品牌。你唯一能夠相信的,是這家制造商有一定的生產能力。 ODM,即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原始設計商)的縮寫
OEM生產,即貼牌生產,也稱為定牌生產,俗稱“貼牌”,由于其英文表述為Original Equipment/Entrusted Manufacture(譯為原始設備制造商或原產地委托加工),因此簡稱為OEM?;竞x為品牌生產者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關鍵的核心技術負責設計和開發(fā)新產品,控制銷售渠道,具體的加工任務通過合同訂購的方式委托同類產品的其他廠家生產。之后將所訂產品低價買斷,并直接貼上自己的品牌商標。這種委托他人生產的合作方式簡稱OEM,承接加工任務的制造商被稱為OEM廠商,其生產的產品被稱為OEM產品??梢?,貼牌生產屬于加工貿易中的“代工生產”方式,在國際貿易中是以商品為載體的勞務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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