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四經》對《老子》“道”論的繼承與發(fā)展及原因
| 內容提要:本文首先說明《黃帝四經》是先秦道家現(xiàn)代化的結果,接著通過對比《黃帝四經》與《老子》,詳細闡述了《黃帝四經》對《老子》“道”論的繼承與發(fā)展,并且從內外兩個方面闡述了《黃帝四經》對《老子》“道”論發(fā)展的原因,最后揭示了其現(xiàn)代意義。
關鍵詞:繼承發(fā)展原因 正如白奚先生所言,“黃老之學是戰(zhàn)國時期一部分熱衷于為政之道的道家學者為適應當時的政治需要,將老子之學同春秋以來流行的‘皇帝之言’結合起來進行綜合改造的結果。[①]”陳鼓應先生則將此稱之為“古代道家的現(xiàn)代化[②]”?!饵S帝四經》作為黃老之學的一部重要著作,在先秦道家思想的發(fā)展中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而對于《老子》思想中一個最重要觀念的“道”,《黃帝四經》不僅繼承下來,還有所發(fā)展。 一、《黃帝四經》對《老子》“道”論的繼承 雖然“道可道,非常道”,[③]但是《老子》并不認為“道”是無法認識的,如果那樣的話,就陷入了不可知論的泥潭,老子認為通過“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④]就完全能夠認識“道”。《黃帝四經》雖然也認為“上道高而不可察也,深而不可則也”,[⑤]但同《老子》一樣,它認為天道也是可知的:“與天地同極,乃可以知天地之禍福。”[⑥]“唯圣人能察無刑,能聽無聲。明者固能察極,知人之所不能知,服人之所不能得”。[⑦]在《老子》那里,“道”是“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⑧]“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⑨]道不僅是萬物的最終根源,而且無法用通常的名稱去稱呼,雖然看不見、摸不著卻實實在在的存在著?!?/font>黃帝四經》可以說對這些思想完全保留,“虛無刑,其裻冥冥,萬物之所從生。”[⑩]“大盈冬天地之間而莫知其名。”[11]“顯明弗能為名,廣大弗能為刑。”[12]“道無始而有應,其未來也,無之;其已來,如之。”[13]兩者用語雖不盡相同,所要表達的涵義卻是完全一致。在《老子》那里,“道”不僅是萬物的最終根源,還是萬物運行的最終法則。“物壯則老”,[14]“曲則全,枉則直,洼則盈,敝則新,少則多,多則惑”。[15]老子認為任何事物發(fā)展的極點便會向反方向運動。《黃帝四經》對此也是完全保留,“極而反,盛而衰,天地之道也”,[16]“極而反者,天之生也”,[17]“如燔如卒,事之反也”。[18]在老子那里,萬物還具有循環(huán)運行的規(guī)律,“反者道之動”,[19]“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20]《黃帝四經》則用“天地之恒常,四時、晦明、生殺、柔剛。”[21]來說明事物運行的這一規(guī)律。在《老子》那里,“道”更是人們的生活準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2]人們應該效仿天道的運行來安排自己的生活和行為??梢哉f《黃帝四經》比《老子》更注重人之道,“參之于天地”,[23]“天有恒日,民自則之,”[24]這和《老子》效仿天道的思想并無差別。 二、《黃帝四經》對《老子》“道”論的發(fā)展 在《老子》那里,片面的強調“天道”,認為人應該無條件的順應、服從天道。它認為人應該“處無為之事”[25],“不爭”[26],只有這樣,才能“無為,則無不治”[27],“天下莫能與之爭”[28]。《老子》忽略了人是有主觀能動性的,人和其他萬物的不同就在于人不是完全依靠本能一味的順從自然,人對自然的主動利用正是人之為人的原因。當然《黃帝四經》也不主張人類與外在世界的對抗和對立,“天有恒日,民自則之,爽則損命,環(huán)自服之,天之道也”[29]。但是《黃帝四經》認為人類應該順應天道不錯,在順應天道的基礎上人可以更進一步,它提出了“因”的重要概念,這一概念充分重視人的主觀能動性,認為“弗因則不成”[30],只要能夠“得道之本”、“得事之要”[31],就完全能夠“握少以知多”、“操正以政畸”[32]。先秦時期,人們從抱怨天命,盲從天命,到認識并因順天命,這是符合思想發(fā)展的內在邏輯的。如果說“這種積極主動的進取精神乃是對老子學說的重大修正[33]。”將社會等級秩序天然化,則更是《皇帝四經》的一大發(fā)展。《老子》認為萬物平等、人人平等,“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圣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34]《黃帝四經》則認為“天地有恒常,萬民有恒事,貴賤有恒立。[35]”它把人與人之間的貴賤等級看作天地間不可動搖的自然規(guī)則,“天地運轉,本來是人們推斷季節(jié)節(jié)氣的天文依據(jù),但投影于人間,就成了安排人間社會秩序不言而喻的規(guī)則[36]”。同時,《老子》雖然提出人應該效法自然,并沒有為人間社會及統(tǒng)治規(guī)則“法”找到合理的依據(jù),而《皇帝四經》認為“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屈直者殹。故執(zhí)道者,生法而弗敢犯殹,法立而弗敢廢殹。”[37]“周遷動作,天為之稽。”[38]“人主者,天地之稽也,號令之所出也,為民之命也。”[39]人間之“法”同樣是“道”所生,統(tǒng)治者進行統(tǒng)治同樣是依照天命,是不可置疑的,是天然合理的,這為人間社會及統(tǒng)治規(guī)則“法”、還有統(tǒng)治者的統(tǒng)治找到了合理的依據(jù)。這是《黃帝四經》引天道入人道的結果。雖然此理論在今天已經不符合社會的發(fā)展規(guī)律,但是在當時,無疑為社會等級差別找到了合理的依據(jù),為社會分工的合理性提供了理論支持,在當時對維護社會的穩(wěn)定起了一定的作用。 三、《黃帝四經》對《老子》“道”論的發(fā)展的原因 《黃帝四經》對《老子》“道”論的發(fā)展既有學術自身發(fā)展的內在原因,又有社會發(fā)展的外在影響與要求。就其學術自身發(fā)展的內在原因來說,每一種學說都不可能從問世之初就完美無缺,都是在不斷的自我完善中不停發(fā)展。在先秦時期,資訊和交通及不發(fā)達,各種思想的交流極不頻繁并且十分緩慢。而稷下學宮的興起,“不僅各家學說都獲得了發(fā)展壯大的良機,更為重要的是,它們經過了充分的交流和爭鳴,不僅互相影響和吸取,而且互相啟發(fā)和激蕩。”[40]儒家思想的發(fā)展軌跡是從關注具體的人間世界到逐步關注抽象的形而上之世界。道家則正好相反,是從關注抽象的形而上之世界到逐步關注具體的人間世界。《皇帝四經》對《老子》“道”論的發(fā)展正是道家完善自己理論發(fā)展自己理論的必然結果。從其外因來說則有以下幾點:首先,道家為了避免被邊緣化,為了在百家爭鳴中處于有利的地位,選擇與當權者合作,并為其提供理論支持。正是由于這點,“‘黃老’之名,要點在 ‘老’不在‘黃’,其與老莊的主要不同在于它的積極用世,探討治國之道。”[41]其次,春秋之時,戰(zhàn)爭規(guī)模小,持續(xù)時間短,“大敗戎師,獲其二帥大良、少良,甲首三百”,[42]“子元以車六百乘伐鄭”,[43]“晉車七百乘”,“獻楚俘于王:駟介百乘,徒兵千”,從《左傳》的記錄可以推斷當時的戰(zhàn)爭規(guī)模并不大。春秋之世,諸侯無權向耕種之民直接收受賦稅或者攤派兵役,他們的直接義務人是地位不等的貴族,對貴族的約束靠的是“禮”,對貴族以下階層才使用“法”。到戰(zhàn)國之時,兼并戰(zhàn)爭比之春秋已頻繁且規(guī)模大的多,“白起為左更,攻韓、魏于闕,斬首二十四萬。”“昭王三十四年,白起攻魏,拔華陽,走芒卯,而虜三晉將,斬首十三萬”,[44]“楚使春申君及魏公子將兵數(shù)十萬攻秦軍”,[45]”“君以齊為韓、魏攻楚九年”,[46]從《史記》的這些數(shù)字,我們可以推斷當時戰(zhàn)爭所動員的人口數(shù)已經很大了。如果要直接有效的動員國家的人口,就必須打破原來的層層義務,加之科學技術的發(fā)展,土地私有化先后在各國完成,為直接征用人力鋪平了道路。在這個時候,為了管理的方便有效,就需要降低“禮”的效用而擴大“法”的地位及范圍。而如《皇帝四經》這樣的“新道家”,就正好為“法”的應用提供了有利的理論支撐。 中國人常常貶義的看待“保守”,然而中國人一向傾慕并學習的“西方學術界并沒有一面倒的‘趨新’的風氣,一味‘趨新’的人往往被同行看作是淺薄的表現(xiàn)。西方人誠然重視‘創(chuàng)新’,但是他們同時也承認‘創(chuàng)新’之前必然有一個‘保守’的階段,‘創(chuàng)新’之后也必然要加以‘保守’。”[47]正如余英時先生所言:“真正的關鍵不在‘創(chuàng)新’和‘保守’的本身,而在于‘創(chuàng)新’什么、‘保守’什么。”“文化‘生命’是循著‘創(chuàng)新’(‘動’)和‘保守’(‘靜’)互相交替的方式而‘流行’的。” [48]《黃帝四經》對《老子》“道”論的繼承與發(fā)展給我們今天的啟示意義正在于合理的繼承,積極地發(fā)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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