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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臺州建行原行長因受賄被判15年
臺州 通訊員王先富 記者孫自鳴播報 1月18日,建設(shè)銀行臺州分行原行長蔣達強因受賄453萬元,被臺州市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建行原為國有獨資商業(yè)銀行,蔣達強在國有公司中從事公務(wù),建行改制為國有控股的商業(yè)銀行后,蔣達強擔任副行長、行長,均系建行股份公司浙江省分行黨委研究決定聘任,任職的性質(zhì)為受委派從事公務(wù),應(yīng)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此外,法院還判決,沒收蔣達強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30萬元;沒收扣押在案的贓款259萬元,上繳國庫;不足部分人民幣194萬元,繼續(xù)予以追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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