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的定義
弱視在希臘文中有“視力遲鈍”的含義。國內(nèi)、外學者對弱視的定義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中華眼科學會全國兒童弱視斜視防治學組1985、1995年提出弱視的大意是:眼部無明顯器質性病變,矯正遠視力低于0.9。目前大多數(shù)學者認為弱視是指:在視覺發(fā)育的敏感期內(nèi),由于各種原因使眼內(nèi)、外部視覺環(huán)境發(fā)生異常,造成各級視細胞的有效刺激不足,從而導致單眼或雙眼矯正遠視力低于正常同齡兒童,伴有雙眼單視功能異常。
弱視的分類
(一)斜視性弱視 患者有斜視或曾有過斜視,由于眼位偏斜而發(fā)生復視,為了解除或克服斜視所造成的復視,大腦視皮質中樞就抑制由斜視眼傳入的視覺沖動。斜視眼的黃斑功能長期被抑制而導致弱視。這種弱視是斜視的后果,是繼發(fā)的,功能性的,因而早期適當治療,弱視眼的視力可以提高,但也有少數(shù)頑固病例,雖經(jīng)長期治療,視力改善不多。
弱視的分類
(二)屈光參差性弱視 由于兩眼屈光參差較大,在兩眼黃斑形成的物象清晰度不同或大小差別太大,融合困難,腦皮質中樞只能抑制來自屈光不正較大的眼的物象,日久發(fā)生弱視。這種弱視是功能性的,經(jīng)過治療有可能恢復視力。如果早期矯正屈光不正有可能防止其發(fā)生。
弱視的分類
(三)形覺剝奪性弱視 在嬰幼兒期,如有角膜混濁、上瞼下垂、先天性白內(nèi)障,甚至不恰當?shù)恼谏w一眼,使得光線不能充分進入眼內(nèi),剝奪了該眼黃斑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機會,視功能發(fā)育受到抑制而發(fā)生弱視。這種弱視,不僅視力低下,而且預后也差。
弱視的分類
(四)屈光不正性弱視 多為雙側性。發(fā)生在沒有戴過矯正眼鏡的高度屈光不正者。戴合適眼鏡后,能使視力逐漸提高,但為時較長,一般需2~3年。
弱視的分類
兒童弱視的配鏡治療
大部分弱視兒童均為屈光不正性弱視和屈光參差性弱視,即使在斜視性弱視和先天性弱視中,亦有不少患兒存在屈光異常。因此矯正屈光,予以一個比較清晰的聚焦視網(wǎng)膜成像以改善黃斑區(qū)的功能,實是治療兒童弱視的首要步驟。它可以矯正屈光不正以促進視功能發(fā)育,還可以減輕或消除眼位的偏斜,改善空間頻率的敏感度。
兒童弱視的配鏡治療
弱視兒童的配鏡種治療性配鏡和一般的光矯性配境完全不同。它必須以阿托品散瞳驗光的屈光度數(shù)為基礎(應以檢影為主、電腦驗光的數(shù)據(jù)為參考),參照弱視兒童的相關年齡和弱視的程度,扣除其生理性屈光范圍,考慮雙眼平衡,再結合原瞳孔的實際試戴效果,才可設定配境度數(shù)。隨著兒童年齡的增長和治療效果的進退,每半年或一年應作阿托品散瞳驗光復查屈光度的改變,適時的更換相應的鏡片。
兒童弱視的配鏡治療
配戴矯正屈光不正的眼鏡:多數(shù)弱視患者存在各種不同程度的屈光不正,首先需要配戴矯正眼鏡,其配鏡原則如下:
配鏡原則
一、無斜視的弱視 按驗光結果,以矯正視力最佳為原則,根據(jù)屈光狀態(tài)、視力、年齡、給予配鏡處方。在試鏡基礎上,在獲得最佳視力的鏡片中進行篩選,遠視眼中可選其中較高屈光度鏡片,近視眼選較低屈光底鏡片。
配鏡原則
1、遠視:根據(jù)患兒年齡,扣除其生理性遠視度數(shù)配鏡。
例如:
(1)年齡 4~5歲 驗光 +5.0DS 配鏡 +3.0DS或+3.50DS
(2)年齡 6 歲 +5.0DS +4.0DS
(3)年齡 5 歲 +5.0DS^+1.25DC*90 +3.50DS^+1.0DC*90
(4) 年齡 5歲 +5.0DS 三周復驗 +3.50DS→0.2、+2.0DS→0.5,仍應配鏡+3.50DS。
(5)若年齡< 4歲,阿托品散瞳驗光,其遠視度數(shù)<+2.50DS者,一般不予配
鏡,可隨訪觀察。
配鏡原則
2、高度遠視
最好配兩副眼鏡,足矯鏡用以訓練時戴和近用;平時戴鏡度數(shù)則以扣除相關年齡的生理遠視度數(shù)來配。如:驗光+8.0DS,配鏡:訓練或近用取+8.00DS,平時戴+6.50DS。若矯正視力< 0.1,首次配鏡應予足矯,配鏡+8.0DS,每1~2個月復查,6個月根據(jù)視力的進步,另配一副扣除生理屈光度(如減去2.0D)平時戴用。高度遠視戴鏡者在眼球轉動測試或上下視時,視線會偏離鏡片光學中心而產(chǎn)生三棱鏡效應,易致視疲勞和不適應。因此,兩眼鏡片光學中心距離最好取看遠和看近時的平均值。
配鏡原則
3、屈光參差
兩眼眼球相差在3.0DS以上,或者散光相差> 2.0DC,則應認為有屈光參差。兒童的參數(shù)為球鏡≥1.5D、柱鏡為≥1.0D。
配鏡時原則上兩眼度數(shù)不能相差3.0DS以上,否則易因雙眼像差明顯而不適應。
配鏡原則
如:
(1)驗光:右眼 +2.0DS
左眼 +5.50DS^+0.75*90
配鏡:①右眼 +1.0DS 或② 右眼 平光(遮蓋)
左眼 +4.0^+0.50*90 左眼 +5.0^+0.50*90
(2)驗光:右眼 +1.50DS→1.2
左眼 +7.0DS→0.2
配鏡:右眼 平光
左眼 +6.0DS或+6.50DS
配鏡原則
若不遮蓋右眼,雖不會引起復視,但因左眼視功能被右優(yōu)勢眼所抑制,實際上左眼的戴鏡不起效應,不能引起興奮刺激作用。
附:兒童不同年齡的生理屈光度數(shù)。
配鏡原則
4、散光
循規(guī)與斜規(guī)散光在配鏡時應稍減度數(shù),一般取低矯到最好視力,對于較高散光度數(shù)更應在第一次配鏡時予以適度降低。
例如:
(1)4~5歲 驗光 +1.50DS^+1.00DC*90 配鏡 +0.75DC*90
(2)4~5歲 +4.0DS^+2.50DC*90 +2.50DS^+2.0DC*90
(3)4~5歲 +3.50DS^+1.50DC*65 +2.00DS^+1.25DC*65
(4)逆規(guī)散光應予足配或第一次稍低配,待適應后再予調(diào)整。如:
驗光+2.0DS^+3.5DC*180、配鏡+0.50DS^+2.50DC*180,待3~6個月后,再換鏡 +0.50DS^+3.50DC*180
驗光 +1.0DS^+2.0DC*180、配鏡 +2.0DC*180或+1.75DC*180。
配鏡原則
5、近視
兒童的近視性弱視一般都是病理性近視,應及早診治,并因其近視程度發(fā)展較快,可以早在2歲前就予以阿托品散瞳驗光配鏡矯正。起初,它常以混合性散光的形式出現(xiàn),以后轉為復性
近視散光,且散光度數(shù)較大,它往往與先天性弱視同存或與其他先天性眼病同存,可有明顯內(nèi)斜。因此,配鏡矯正僅為其治療的第一步,應考慮有其它治療的配合。
第一副鏡片可以配得稍淺,以使患兒能適應肯戴,若短期內(nèi)患兒戴鏡適應好,即應改為足矯。以后應每隔半年或一年作阿托品散瞳復驗,予以基本足配。
配鏡原則
二、伴內(nèi)斜視的弱視 首次配鏡要給予足度鏡矯正,配鏡后要定期復查視力,每半年至1年重新散瞳驗光1次。調(diào)節(jié)性內(nèi)斜視在維持眼位正、視力好的情況下酌情減低球鏡片,通常1年減少1D;部分調(diào)節(jié)性內(nèi)斜視或非調(diào)節(jié)性內(nèi)斜視再次驗光時應適當減少遠視度數(shù),避免出現(xiàn)調(diào)節(jié)麻痹。
配鏡原則
這種內(nèi)斜常與看近時過度調(diào)節(jié)有關,因此對中度以下的遠視,原則上應予以足矯。高度遠視者,若矯正視力> 0.1,可足矯或稍減去部分生理性遠視度數(shù);而低度遠視者則除應予足矯,還應考慮其弱視是否另有原因。
如:
1、年齡4~5歲 驗光 +4.50DS 配鏡 +4.0DS或+4.50DS
2、年齡 6歲 +8.50DS +8.0DS或+8.50DS
3、年齡4~5歲 +8.0^+1.0*90 +7.50DS^+0.75DC*90或+8.0DS^+0.75DC*90
配鏡原則
三、伴外斜視的弱視 學齡前兒童,如遠視度≤+2.50D,且對視力影響不大,可暫不配鏡。超過+2.50D時應獲得最后矯正視力較低度數(shù)處方,但一般減少不超過1/3。如果屈光不正為近視性,按散瞳驗光結果給鏡。 遠視者應給最好視力的最低度數(shù),學齡前兒童外斜弱視≤+2.50DS則一般不予配鏡,近視者應予最好視力的較高度數(shù)。
配鏡原則
如外斜10度:
1、年齡 5~6歲 驗光 +4.0DS 配鏡 +2.0DS
2、年齡5~6歲 -1.0DS^-2.50DC*180 -1.0DS^-2.0DC*180
3、年齡5~6歲 -1.0DS^-2.50DC*90 -1.0DS^-2.50DC*90
配鏡原則
四、帶有散光的弱視
原則上不予增減,按實際結果處方。對高度遠視散光與近視散光,可酌情減量。應半年至1年驗光1次,根據(jù)屈光狀況、斜視度及矯正視力情況的變化而變換眼鏡度數(shù)。
配鏡原則
這類弱視兒童的屈光異常比較常見,日后多演變?yōu)閺托越暽⒐?它的配境有以下幾個特點:
1、近散易使視力提高,但因主要度數(shù)為近視范疇,其以后演變的近視度數(shù)上升可能也較快。
2、驗配原則上應盡可能配戴遠散,但其弱視的視力提高相對較慢。
3、先配近散,待視力上升穩(wěn)定后再轉換成遠視。但有些弱視兒童的近視不一定可以轉換成遠散,或者達不到近散的矯正視力。
配鏡原則
例如:年齡:4~6歲:
(1)驗光+0.75DS^-1.25DC*80 配境-1.0DS*180或+1.0DC*90
(2)驗光+1.0DS^-1.50DC*180 配境-1.25DC*180或-0.25DS^+1.25DC*90
(3)驗光+1.75DS^-2.75DC*180 配境-0.50DS^+2.25*90或+0.50DS^-2.25DC*180
(4)驗光+1.75DS^-4.50DC*180 配境+0.50DS^-4.0DC*180
(5)驗光+2.0DS^-2.50DC*180 配境+2.0*90或+0.50DS^-2.0DC*180
配鏡原則
配境后隨訪復診
配境后一個月應復查戴鏡效果,以后每隔3~6隔月復查,必要時可作適當調(diào)整。隨訪中應注意雙眼矯正的屈光度平衡,注意因戴足矯鏡而引起的外斜。要考慮到患孩戴鏡的幾種不適應可能性:
1、驗光不準,或處方時換算差錯;
2、鏡片安裝位置不合適,或鏡架變形;
3、鏡片光學中心制配不準確。
配鏡原則
注意:
輕度和中度弱視兒童經(jīng)配境矯正屈光后,視力有逐漸恢復正常的可能;而高度遠視和混合散光者則除戴鏡矯正屈光,還必須進行綜合訓練治療。
遮蓋法在兒童弱視治療中的應用
遮蓋療法的作用機理:
1、通過遮蓋,暫時壓抑優(yōu)勢眼(或健眼、主導眼),可給弱視眼有用眼機會,并給以適當?shù)牧夹源碳ぁ?br>2、減緩或消除來自優(yōu)勢眼對弱視眼的長期抑制,使之再興奮起來,從而提高視力。
3、有助于調(diào)整和建立雙眼正常的視網(wǎng)膜對應,逐步恢復雙眼視功能。
遮蓋法在兒童弱視治療中的應用
遮蓋療法的應用概況
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臨床醫(yī)生的個人經(jīng)驗。
依據(jù)弱視程度、患兒年齡和患兒對遮蓋健眼的耐受性來選定具體方法。
多應用優(yōu)勢眼的完全遮蓋和不完全遮蓋(每天遮蓋數(shù)小時或鏡片貼半透明薄膜)。
若為雙眼程度不等的弱視,在特殊情況下也可考慮雙眼交替遮蓋法,但雙眼遮蓋的強度與時間應有不同。若雙眼弱視的程度相仿,則一般不予遮蓋,弱視程度相仿的雙眼作等比例的交替遮蓋并不恰當。
反轉遮蓋法(蓋弱視眼)雖也有提出應用,希望能抑制弱視眼的旁中心注視,但相反地,反遮蓋法經(jīng)常不能轉變注視性質,有些患兒甚至使弱視眼更加難治。[1]
遮蓋法在兒童弱視治療中的應用
三歲以下的弱視患兒必須慎用遮蓋療法:
3歲遮3天放1天;
4歲遮4天放1天;
5歲遮5天放1天;
6歲遮6天放1天。
療法的療效與患兒的年齡、最初的視力程度、屈光的程度,以及患兒對遮蓋的配合密切相關。患兒年齡越小,所需的遮蓋時日就越短,療效也就越好。若治療晚了,遮蓋就長,且療效也不太理想。
單眼斜視性弱視,斜視明顯且恒定時,以完全遮蓋為好,并應早期實行。而交替性斜視因較少發(fā)生異常視網(wǎng)膜對應,故不必早期遮蓋,且以部分遮蓋為好。
在遮蓋治療期必須密切隨訪,以便觀察療效和調(diào)整治療方案。若發(fā)現(xiàn)優(yōu)勢眼視力下降,應即停止遮蓋。
遮蓋療法的時間選擇
遮蓋療法雖是一個簡單有效的方法,但弱視患兒對遮蓋健眼(或優(yōu)勢眼、主眼)、單獨使用視力很差的弱視眼,會感到極不習慣,難以適應,明顯地影響患兒的生活與學習,因此用健眼偷看時有發(fā)生。再加上幼兒園或小學里周圍小朋友的好奇舉止與言論,也會給患兒造成心理上的壓力,使遮蓋療法難以真正實施,影響療效。有些敏感的弱視患兒甚至可以引發(fā)精神癥狀。因此,對患兒家長介紹弱視遮蓋的相關知識,靈活安排遮蓋強度和減少遮蓋時間,以求換取患兒、家長、老師的合作。為此,對每天的有效遮蓋時間、一周的遮蓋量、遮蓋方法、總的療程等等作些探討。對確實是因依從性差致遮蓋失敗者,應及時發(fā)現(xiàn),另作他法醫(yī)治。
1、遮蓋療法的時間——效應關系雖非十分明確,但若采用完全遮蓋,多傾向于首選全日遮蓋,適用于學齡前兒童,以求弱視眼很快達到較好的視力。對于已上學的弱視兒童最好選用依從性的遮蓋,在確定一周內(nèi)總遮蓋時間的前提下,可有家長和患兒來選擇每天的遮蓋時間。
如每周35~40小時的總遮蓋時間,可分解為:
5~6小時/天×7天
8~9小時/天×4~5天
4小時/天×5天,再加上周六和周日8~10小時/天。[2]
每天有效的遮蓋時間
Moseley (1997)[3]認為每天遮蓋時間至少>1小時方有效。
Flynn (1998)[4]認為全日遮蓋和短時遮蓋的療效沒有區(qū)別。
7.Cllary (2000)[5]全日遮蓋(每天≥8小時,建議8~12小時)比短時遮蓋(每天<7小時,建議2~6小時)視力提高要快,但總遮蓋量不足200小時者,未見區(qū)別。
8.美國兒童眼病研究小組(Pediatie Eye Disease Investigater Group)(2003)[6]采用多中心隨機對照研究,將419名樣本,按遮蓋時間分6~8小時和>10小時兩組;將視力分為20/40~20/60和20/80~20/100兩組。結果顯示:20/80~20/100視力的弱視組,其長時遮蓋比短時遮蓋的視力要提高要快:但6個月后二者的視力改善程度沒有區(qū)別。兩組均不受年齡和弱視程度的影響,卻與遮蓋的依從性密切相關。
9.PEDIG(2003)[7]:中度弱視189名(3~7歲)隨機分成二組:95人每天遮蓋2小時;另組94人,每天遮蓋6小時,治療4個月,二組的視力提高程度經(jīng)統(tǒng)計學處理無明顯差異。
10.Dorey(2000)[8]:39例弱視兒童遮蓋療法門診觀察9個月無效,均因患兒不耐遮蓋健眼而失敗。作者把他們?nèi)杖氩》?,強制遮蓋三周,結果31例有效。
11.即使遮蓋使弱視眼視力提高到20/20,仍有46%患兒的視力可以繼續(xù)提高。
12.劉家琦(1997)[9]:遮蓋主眼必須徹底,每天遮1~2小時很少起作用。
13.總遮蓋時間 理想、統(tǒng)一的總遮蓋時間尚無統(tǒng)一的標準。
(1)1997年美國眼科學會建議[10]:健眼遮蓋不少于日間3/4的前提下,一般按每歲增延遮蓋一療程(1療程為3個月)。
(2)Hiscox (1992)[11]:總遮蓋時間200~500小時者占48%,>500小時者占28%。
(3)Lithander (1991)[12]、Clery(2000)等觀察遮蓋初3~6個月效果最好,總遮蓋時間400小時,過分延長,療效不見更好/
14.終止遮蓋的時間選擇
1、視力提高到一定程度,再繼續(xù)3個月仍無效者。
2、遮蓋訓練一般到7歲可止,但對重度弱視者可延長到9~10歲,甚至更大。
3、劉家琦(1999)[13]認為當遮蓋治療使患兒弱視眼視力獲最好時,可改全日遮蓋為部分遮蓋,每天打開主眼時間逐漸由2小時增加到8小時,到全日不遮。終止時間約為9歲。但9~13歲組最后獲得≥1.0視力者仍可達46%。
3、若按遮蓋3個月為一療程,則應以3個療程結束為宜。[14]
4、對屈光參差性弱視,在綜合訓練配合下,遮蓋時間可延續(xù)到3年。
遮蓋療法強度的選擇
1、遮蓋療法所呈現(xiàn)的劑量——效應關系與弱視類型無關,但年齡影響較大。<6歲的療效較好,且在頭6周至6月效果最好,視力可提高到85%。劑量效應在遮蓋160小時內(nèi)呈線性關系。6個月后為平臺期。
2、完全遮蓋:用特制的黑眼罩直接貼在眼前,不讓光線入眼,為遮蓋最強度,用于重度弱視。但弱視為形覺剝奪影響視功能發(fā)育,并非光線感覺障礙。因此,應強調(diào)全遮,而不一定要黑色無光。
3、次完全遮蓋:把眼罩串在眼鏡架上,不直接貼著眼瞼。多用于中度弱視。
不完全遮蓋:用半透明的塑料片或貼片或一定屈光度的鏡片,使健眼的視力降低到低于弱視眼的視力。
遮蓋效果鞏固問題
1、弱視的發(fā)生、發(fā)展及治療康復,均經(jīng)歷一個視功能的發(fā)育過程,在此期間有進步與反復的可能。已見明顯療效且已有較長的療程者,可以降低遮蓋強度和減少遮蓋時間,但不能一下終止??砂才胖餮勖刻煜却蜷_2~4小時,再后每隔一個月逐漸增加打開的時間。
2、健眼鏡片貼薄膜:薄膜的透明度逐步增加,以對應于弱視眼的視力。
3、在弱視眼的視力逐漸提高時,應同時注意其他指標的進步,如眼位、注視性質、立體視和空間頻率的檢測等。
弱視兒童治愈后脫鏡指標
脫鏡的標準應符合以下四項指標或無遠視散光符合以下三項指標者:1.雙眼裸遠近視力≥1.0半年以上,視力不下降或沒有降至1.0者。2.眼位:正常 3.遠視屈光度≤+3.00DS 4.遠視散光度≤+1.25DC
弱視的常見問題
什么是弱視?
眼球內(nèi)外部無器質性變而矯正視力不到正常(小于0.9)。
弱視有哪幾類?
(1)弱視按照病因可分為:斜視性弱視;屈光參差性弱視;形覺剝奪性弱視;屈光不正性弱視;先天性弱視。
(2)弱視按程度可分為:輕度弱視:原始矯正視力0.6~0.8;中度弱視:原始矯正視力0.2~0.5;重度弱視:原始矯正視力小于等于0.1。
弱視有哪些表現(xiàn)?
視力減退;擁擠現(xiàn)象;眼位偏斜;異常固視;眼球震顫。
發(fā)現(xiàn)弱視要作哪些檢查?
視力檢查;屈光檢查;斜視檢查;固視性質檢查;外眼及眼底檢查;雙眼單視檢查;視網(wǎng)膜對應檢查;融合功能檢查;立體視覺檢查;其他方法還有對比敏感度;P-VEP和P-ERG;全視野或半視野刺激多導視覺誘發(fā)電位地形圖。
嬰幼兒可以長期遮眼嗎?
不可以。會引起視覺剝奪性弱視。
眼鏡前貼一塊黑紙是否就達到了遮眼目的?
眼鏡前貼一塊黑紙不能達到了遮眼目的,因為光線還可以從旁邊進入眼睛,達不到訓練患眼的目的。正確的遮眼是用一塊黑布做外層,紅布做內(nèi)層制成一個簡單的眼罩,完全遮蓋健眼,不讓光線進入健眼,在眼罩外面再戴眼鏡。
家長怎樣發(fā)現(xiàn)幼兒視力缺陷?
根據(jù)日常觀察:視物喜近;眼球震顫;頭位異常(偏斜);看電視瞇眼;孤獨;熟視無睹”現(xiàn)象(3個月左右嬰兒不注視目標不隨人或物體運動而轉動眼睛)。以上情況要懷疑視力異常。當然也可到醫(yī)院檢查。
孕期患病或用藥會影響孩子視覺嗎?
可能影響,如:病毒感染;營養(yǎng)不良;酗酒;藥物。
治療弱視的實用方法有哪些?
有傳統(tǒng)遮蓋法+家庭精細作業(yè),遮蓋必須完全性遮蓋;后像療法;紅色濾光膠片法;壓抑療法;光柵刺激法。
弱視為什么要早期發(fā)現(xiàn)?
弱視主要在1~3歲形成,因此原則上弱視治療愈早愈好,但由于6個月以內(nèi)好眼的視力還很差,發(fā)育還不完善,即使弱視也不宜采取遮蓋治療,否則易引起好眼的弱視。一般來說遮蓋的適當年齡為3~6歲,超過6歲效果很差,超過12歲者很難取得療效。但由于現(xiàn)代科學的進步,弱視治療方法的進展,治療的有效年齡可能會延長。
怎樣才能早期發(fā)現(xiàn)孩子的弱視?
作父母的發(fā)現(xiàn)孩子看書寫字時兩眼是否離書本太近;看人看物時是否兩只眼睛一齊注視,有無一眼注視,另一眼偏斜的情況;看人時是否總歪著腦袋。無論有無以上情況,都應常規(guī)定期到醫(yī)院檢查,是早期發(fā)現(xiàn)弱視的最有效辦法。
弱視治療特點?
時間長。需要:兒童的耐心堅持、家長的耐心監(jiān)督;定期復查。
弱視患兒怎樣復查?
一般半年復查一次。復查時需要驗光,檢查裸眼視力、屈光度和矯正視力。如果屈光度變化很大,應重新配鏡。
單純配戴眼鏡即能治療弱視嗎?
不。當有屈光不正時,當然需要配戴眼鏡,但更 重要的是進行弱視訓練。
怎樣區(qū)分弱視的嚴重程度?
屈光不正矯正以后,遠視力≤0.1者為重度弱視;矯正視力為0.2-0.5者為中度弱視;矯正視力為0.6-0.8者為輕度弱視。
發(fā)現(xiàn)弱視后不治療會怎么樣?
弱視的兒童如不及早地發(fā)現(xiàn)和治療,都將會導致單眼或雙眼視力低下,嚴重影響其視功能,終生成為立體盲。
弱視治療年齡越大越好,還是越小越好?
很多家長認為,弱視應等上學以后再治療,那時孩子也懂事了,治療起來容易配合,其實這是錯誤的。弱視治療與年齡密切相關,年齡越小,效果越好。一些研究表明:2歲以內(nèi)為關鍵期,8歲以前為敏感期,超過14歲后治療效果就可疑。成年以后再治療,幾乎沒有什么效果。
弱視小孩能看電視嗎?
應該提倡讓弱視的小孩在戴上驗配準確的眼鏡的基礎上看
弱視眼經(jīng)治療后,視力恢復到正常是不是該停止治療呢?
兒童弱視經(jīng)治療后,視力恢復到正常,很多家長認為從此可以不用治療,這是錯誤的。使弱視眼視力恢復正常,僅是治療的第一步,以后還要訓練雙眼單視,融合,立體視功能,如不作進一步訓練,原來取得的正常視力也將是不穩(wěn)固的。
弱視兒童在飲食上應注意哪些問題?
飲食對弱視兒童的視力影響不大,只要注意不挑食,多吃些粗糧以及新鮮水果和蔬菜,適當增加蛋白質攝入,必要時補充些維生素。
驗光配鏡基本原則
斜視眼的配鏡原則
斜視患者的配鏡既要矯正眼位,又要兼顧雙眼視功能,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才能保證斜視治療的正常進行。
調(diào)節(jié)性內(nèi)斜視的配鏡原則
斜視眼的配鏡原則
(1)屈光狀態(tài)為低、中度遠視者:可以給予足度矯正或過矯眼鏡。一般戴足度鏡不得超過1年,過矯鏡不超過半年,無論戴鏡后眼位是否正位,斜視度變化與否,均應調(diào)整降低眼鏡度數(shù)。
斜視眼的配鏡原則
(2)屈光狀態(tài)為高度遠視者:采用逐漸遞增法,先由4-5.00D~+6.00D給起,早期1個月,3個月復診1次,如果眼位已經(jīng)矯正至正位,則不再增加眼鏡度數(shù);如果仍舊偏斜,則半年增加1次屈光度數(shù),直到戴到足度或近足度,增加幅度以每次增加+0。5D~4-1。50D為宜。如果眼位已正,則需堅持戴此度數(shù)眼鏡1年后才逐漸降低其度數(shù)。每年減低+1.00D為宜;如果戴足度鏡后,眼位仍有偏斜,1年后則減低其度數(shù),以獲得最佳視力的屈光度配鏡為準。
斜視眼的配鏡原則
(3)屈光狀態(tài)為復合遠視散光時,優(yōu)先矯正散光,其次才考慮遠視度數(shù),但遠視與散光度數(shù)之和一般不能超過+6.00D,以后逐漸增加球鏡度。
斜視眼的配鏡原則
(4)屈光狀態(tài)為近視者,在調(diào)節(jié)型內(nèi)斜視較少見,配鏡原則是以獲得最佳視力的最低度數(shù)為準。調(diào)節(jié)性內(nèi)斜視患者戴鏡一段時間后,眼位可以出現(xiàn)變化,在保持雙眼正位不至于斜視復發(fā)前提下,逐漸地減少眼鏡度數(shù),每半年到1年減少1次,每次不超過+1.00D,不然會使異向性融合反射的發(fā)育受影響,大幅度的降低眼鏡度數(shù),極易導致內(nèi)斜復發(fā),造成視物模糊。有些兒童戴鏡后,眼位可以得到顯著改善,但會出現(xiàn)戴鏡視力不如不戴鏡視力。調(diào)節(jié)性內(nèi)斜視的早期戴鏡是最重要的,往往可以挽救患兒單眼視力,消除斜視,獲得雙眼視力的正常發(fā)育,避免手術矯正。
無晶體眼的配鏡原則
1.晶狀體摘除后,眼的總屈光力就會明顯降低,只相當于角膜本身的屈光力(+43.05D),若要矯正到正視眼的狀態(tài),原來為正視眼者,則眼前需加凸球鏡+10.00DS左右。實際上晶狀體本身的屈光力大約為+19.00DS,因為它介于房水與玻璃體之間,故屈光力量明顯降低。如原為近視眼,則要看是屬于軸性還是屬于彎曲度性的,若屬軸性,所加凸球鏡度就會低,或是要加凹球鏡片,這就決定于手術前近視的高度了。
無晶體眼的配鏡原則
2.現(xiàn)在存在兩種意見:有的人認為原一8.00D~26·00D范圍的近視,摘除晶狀體后為正視,也有人認為原一16·00D 24.00D范圍的近視,摘除晶體狀體后為正視。若近視屬彎曲度性的,所加凸球鏡就會比軸性的高;如果原為遠視眼,這就與近視眼恰恰相反,屬軸性者所加凸球鏡度就高,屬彎曲性者所加凸球鏡度就低。
無晶體眼的配鏡原則
3.施行白內(nèi)障手術的切口在上方角膜緣,所以術后角膜垂直徑向彎曲度明顯增加,故形成高度散光,術后8~10天,散光可高達8.00D~10.00D,6周后可降低到2.00D~3·00D·3個月后可降低到很輕的程度,故一般于手術3個月后配鏡最適宜;若病人行動不便,急需配鏡,也得等到術后6周,萬一病人情況+8.00DS+6.00DS改為+11.00D。
無晶體眼的配鏡原則
4.無晶狀體眼視近物用的眼鏡,應在視遠用的屈光矯正基礎上加+3.。0D~4-4.00D。若為看清中距離的目標,將視遠用的眼鏡稍向前移動即可看清。如因外傷單眼無晶體,如配戴光學鏡片眼鏡,則會產(chǎn)生嚴重的兩像不等,復視明顯,應配戴親水角膜接觸鏡。無晶狀體眼戴用高度凸球鏡者,物體變形,空間誤差干擾現(xiàn)象嚴重,視物還會顯現(xiàn)紅光,病人無法適應時,最好配戴角膜接觸鏡。
無晶體眼的配鏡原則
5.對施行白內(nèi)障手術植入人工晶狀體者,如存在屈光不正,則根據(jù)試鏡結果給予矯正。為視近用,則在試鏡結果的基礎上再加+3.00~4-4.00DS。如病人需看清中等距離的物體,則應在試鏡結果的基礎上加+1.00DS,可配雙光或三光眼鏡。
屈光不正配鏡的幾個原則
眼鏡是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的重要醫(yī)療用品, 是保持良好的視覺功能,從事工作學習的重要條件。屈光不正是造成視力下降的主要原因。發(fā)病率占正常人的20-40%,都需要配戴矯正眼鏡,以保持良好的視覺功能。因此配眼鏡對保護人民身體健康,促進四化建設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目前我國經(jīng)濟狀況好轉,人民生活水平不斷上升,對配眼鏡要求不斷提高。如何配制一副合適的眼鏡。以適應四化建設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美化生活的要求呢?現(xiàn)將我們在工作中的個人體會和看法介紹一下:
屈光不正配鏡的幾個原則
①近視眼:要求以最小屈光度,最好的矯正視力,配戴合適的眼鏡。(如患者在不使用調(diào)節(jié)情況下, 使用-5.000D矯正視力是5.0使用調(diào)節(jié)試鏡時用-4.500D矯正視力是5.0,一般用-4500D配鏡為佳。) 以免矯正過度,(特別是近距離工作較多的患者)引起視物疲勞癥狀。高度近視眼首次配鏡時,患者接受不了全部矯正屈光度??蛇m當減低屈光度,使之適應一段時間后,再予以增加。
屈光不正配鏡的幾個原則
②遠視眼:一般以最高數(shù),最佳視力為佳。以便最大限度減少過度調(diào)節(jié),而解除視疲勞癥狀。如果兒童有遠視并伴有內(nèi)斜視癥狀的,必須配戴全部矯正眼鏡。
屈光不正配鏡的幾個原則
?、凵⒐庋郏狠p度無癥狀的可不配鏡。如有視力下降,視物疲勞,無論癥狀多輕均應配制合適的眼鏡。高度散光和軸位偏斜時,患者不易接受時,可適當減低屈光度。散光的一般原則是配戴全部矯正眼鏡。散光眼在試鏡片時,一定要注意軸位的調(diào)整。往往軸位差50就會影響矯正視力。而解除不了,視疲勞癥狀。
屈光不正配鏡的幾個原則
④屈光參差:一般兩眼屈光度相差不超過-4.00D者,可按以上原則配鏡。超過-4.00D,無復視現(xiàn)象患者能接受的可配鏡。有復視現(xiàn)象可適當減低較高眼屈光度,把較低眼屈光度配足。如屈光參差較大,如白內(nèi)障術后無晶體眼可配角膜接觸鏡給予矯正。兒童有屈光參差的盡可能全部矯正。以免影響視覺功能的正常發(fā)育。
兒童配眼鏡注意事項
兒童頭部與成人頭部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是兒童鼻峰的角度、鼻梁的曲度更與成人有明顯的差異。因此,挑選兒童用鏡架,要注意觀察兒童的臉部胖瘦、鼻梁的高低等特征。兒童鼻梁大多數(shù)比較低,應選鏡架鼻托高的,或選鼻托可調(diào)的活托架。否則,鏡架鼻托低,戴上眼鏡,鏡框會貼在面部、甚至碰到睫毛上,造成眼鏡無法使用。所以,一般來講兒童眼鏡選用塑料架較好。
兒童配眼鏡注意事項
第一,因兒童眼睛屈光度變化較快,往往一年左右就要更換新鏡,從經(jīng)濟角度考慮較實惠。
第二,大多數(shù)兒童頑皮好動,對眼鏡的摘戴、擺放不太在意。使用金屬架容易歪扭變形、摔壞,影響外觀和使用效果。然而塑料架則不易損傷。如喜歡金屬架,一定要按使用要求去做。最好不要選用打孔架和半框架。因這兩種眼鏡架較易損壞。
兒童配眼鏡注意事項
第三,兒童眼鏡應有足夠的視線領域。由于兒童活動范圍很廣,所以盡量不要選擇會產(chǎn)生陰影及視線死角的鏡框,也要避免太大的鏡框或太長的掛角。
第四,選擇兒童眼鏡須注意重量。兒童用眼鏡,首先要考慮的是眼鏡適于兒童鼻子的重量,一般而言兒童用眼鏡在13克至19克之間最為適合。
如何給孩子選鏡架
許多兒童在驗光配鏡過程中不能很好配合,醫(yī)生要費很大勁才能完成驗光檢查和鏡架測量,有時醫(yī)生只能觀察兒童的鼻梁特征,判斷是否顳距與瞳距不成正比等。這時可鼓勵孩子自己挑選喜歡的顏色,盡可能征求孩子的意見,然后根據(jù)鼻梁的量度、瞳孔距離與家長商量配鏡。
如何給孩子選鏡架
鏡架一定要挑選合適,如果是遠視眼,瞳孔距離過大,將產(chǎn)生底向外三棱鏡效果;若是近視瞳距過大將產(chǎn)生底向內(nèi)的三棱鏡效果。瞳距過小則效果與上述情況恰好相反。兩片鏡片的光學中心不在一條水平線上時,將產(chǎn)生底向上、下三棱鏡效果。特別是幼兒不會訴說,家長往往誤認為孩子調(diào)皮不愛戴眼鏡。這樣持續(xù)配戴對眼位不利,所以必須認真對待,不能使孩子產(chǎn)生厭惡戴眼鏡的情緒。對幼兒患者,年齡才2-5歲,還不太懂事,要多加鼓勵。學齡兒童,6-8歲以上,他們懂得戴眼鏡的重要,會很好配合。
如何給孩子選鏡架
幼兒的眼鏡架需要輕,鏡架的鼻托應該低一些,因為幼兒的鼻骨還未發(fā)育全,不能與成人一樣。由于生長過程中變化較快,所采用的鏡架特征要掛耳,它的環(huán)扣樣未端呈垂直方向,通過未端穿入松緊帶,然后繞扣在幼兒后腦勺上。綁的帶子不宜太松,以免眼鏡從幼兒頭上滑下來。
如何給孩子選鏡架
學齡兒童眼鏡架式樣及花色較多,兒童對眼鏡架選擇也很重視,他們追求美不亞于成人。但是,為兒童配鏡也要從實際出發(fā),多數(shù)兒童頑皮貪玩,因鏡片打碎傷眼的事常有發(fā)生。因此,選擇鏡片最好是樹脂片,鏡架為塑料架,能與鼻面相貼為合適。兒童不適合戴金屬架,因為金屬架的鼻托易引起過敏及壓迫鼻骨。如果金屬架的鼻托調(diào)整得不準確時,其壓迫鼻骨現(xiàn)象就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