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注冊建筑師
1.參加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2005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
專業(yè)
|
學歷
|
職業(yè)實踐最少時間
|
|
中專 (不含職業(yè)中專)
|
建筑學 (建筑設計技術)
|
四年制畢業(yè) (含高中起點三年制)
|
5年
|
|
建筑學 (建筑設計技術)
|
三年制畢業(yè) (含高中起點二年制)
|
7年
|
|
相近專業(yè)
|
四年制畢業(yè) (含高中起點三年制)
|
8年
|
|
相近專業(yè)
|
三年制畢業(yè) (含高中起點二年制)
|
10年
|
|
建筑學 (建筑設計技術)
|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yè)
|
8年
|
|
相近專業(yè)
|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yè)
|
10年
|
|
大專
|
建筑學 (建筑設計技術)
|
畢業(yè)
|
3年
|
|
相近專業(yè)
|
畢業(yè)
|
4年
|
|
本科 及以上
|
建筑學
|
大學本科 (含以上)畢業(yè)
|
2年
|
|
相近專業(yè)
|
大學本科 (含以上)畢業(yè)
|
3年
|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yè)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可以報考。 3.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其他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以前未參加上述考試的擬報考人員,應參照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結(jié)合自身情況,自行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確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經(jīng)所在單位審查同意后,方可報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
考試報名提交材料: 1.考試報名表及報名信息卡(必須貼黑白照片); 2.學歷正書原件及復印件; 3.從事職業(yè)年限證明; 4.匯總表及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