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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書:書法術(shù)語。指有較高藝術(shù)水平的書法作品。古代將書寫于縑楮紙帛而有法度的書法作品均稱“法書”,或稱“書”?!稌ㄈ痢罚?#8220;作字之要,下筆須沉著,雖一點(diǎn)一畫之間,皆須三過其筆,方為法書。”北宋王安石有“好事所傳玩,空殘法書帖”詩句。今通稱所作之書法作品為法書,還含有尊重作者之意。 翰墨:義同“筆墨”。原指文辭。三國魏曹丕《典論•論文》:“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見意于篇籍。”后世亦泛指書法和中國畫?!端问?#8226;米芾傳》:“特妙于翰墨,沈著飛翥,得王獻(xiàn)之筆意。” 金石:古銅器、石刻的總稱。金,指鐘鼎銅器之類;石,指碑碣石刻之類。是撰文于金石上,記創(chuàng)造,勒箴銘,頌揚(yáng)功德等而產(chǎn)生的一種鐫刻品。 真跡:真實可靠的手跡而不是出于他人的假托和偽造。唐代張懷瓘《書斷》:“開元十六年五月,內(nèi)出二王真跡,及張芝、張昶等書付集賢院。” 墨跡:用墨書寫的手跡。唐代張籍《和左司元郎中秋居》之二有“學(xué)書求墨跡,釀酒愛朝和”詩句?!端螘?#8226;范曄傳》也有“上示以墨跡,曄乃具陳本末”的記載。 拓本:從碑刻、銅器上墨拓下來的書跡或圖像。實物最早見于唐代。方法用宣紙受濕蒙于器物碑刻上,敲打,使宣紙呈凹凸,蘸墨拓成。古時用豎紋紙,油煙墨,拓后砑光,墨色烏黑有浮光的,稱“烏金拓”;用橫紋紙,松煙墨,色青而淺,不和油臘的,稱“蟬翼拓”。又以朱紅色拓出的稱“朱拓”;碑石初成,或剛出土?xí)r所拓的稱“初拓”。 刻石:專指鐫刻于碑石和摩崖上的字畫。如秦代《會稽刻石》,東漢《石門頌》摩崖刻石。桓譚《新論》:“泰山之上,有刻石,凡八百余處,而可識者七十二。” 鳳墅帖 :上海圖書館藏宋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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