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繹法 演繹法──從普遍性結(jié)論或一般性事理推導出個別性結(jié)論的論證方法。是演繹推理在議論文中的運用。
在演繹論證中,普遍性結(jié)論是依據(jù),而個別性結(jié)論是論點。演繹推理與歸納推理相反,它反映了論據(jù)與論點之間由一般到個別的邏輯關(guān)系。 比如毛澤東在《為人民服務》一文中有一段著名的論述:“人總是要死的,但死的意義有不同。中國古時候有個文學家叫做司馬遷的說過:‘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癁槿嗣窭娑?,就比泰山還重;替法西斯賣力,替剝削人民和壓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鴻毛還輕。張思德同志是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泰山還要重的?!边@段話中就包含著一個完整的演繹論證?!盀槿嗣窭娑溃捅忍┥竭€重”,是普遍性原理,是論據(jù),是R20;大前提”;“張思德同志是為人民利益而死的”,是已知的判斷,是“小前提”;而“他的死是比泰山還重的”則是結(jié)論,也是論點。 演繹推理的主要形式是三段論,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結(jié)論。大前提是一般事理;小前提是論證的個別事物;結(jié)論就是論點。用演繹法進行論證,必須符合演繹推理的形式。但在寫作時,根據(jù)文章表達生動簡潔的要求,對三段論推理過程的表述可以靈活處理,有時省略大前提,有時省略小前提。比如“馬克思主義是一種科學真理,它是不怕批評的”,就省略了大前提。又如,“魯迅曾說:‘愿中國青年都擺脫冷氣,一直往前走。’我們不正該煥發(fā)朝氣,勇往直前嗎?”就省略了小前提。 運用演繹推理,作者所根據(jù)的一般原理即大前提必須正確,而且要和結(jié)論有必然的聯(lián)系,不能有絲毫的牽強或脫節(jié),否則會使人對結(jié)論的正確性產(chǎn)生懷疑。 在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中,福爾摩斯用的方法之一就是演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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