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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亡命與埋葬
人生于天地之間,其興衰成敗決定于天體能量場與地球力場對人作用的總和,然生命個體之間差參不齊,千差萬別,故吉兇迥異。天地人和則一生昌達,不和則一生蹇滯多厄,此即天人感應。
葬者欲使先人骸骨得安,感應及于生人,而后代昌盛也。欲使先人安于九泉,必拋絕“風水蟻”三害而葬于有氣之地,此地道之于人也,擇吉日良辰以安厝之,此天道也;亦即天體能量場滋生骸骨之意。然非地之不善,亦非葬日犯兇,而葬后吉兇各別者,亡人之命也。術者只知葬地吉,葬日吉而不知此地此日是否宜于此亡命,狁如“他鄉(xiāng)花似錦,我去不逢春”,故吉者不葬,葬者不吉。 以言地道,山家不可克亡命,即透地納音不可克亡者年命;以言天道,葬日時不可與亡命相沖犯而宜于生合,若犯刑沖,則任憑吉日良辰化為泡影。 諸書所謂吉日良辰,不過是大眾通書,具體到個體的人,則未必是全吉的。如同一日有多人出行,他們的結局未必相同,此間差別在于個人與此日的關系,故葬必須考慮到這種差別,故不同的亡命應有其相應的吉日吉時,不完全在于通用吉日。 葬地亦然,氣脈有五行,亡命有五行,雖氣脈旺盛而與亡命相戰(zhàn)克,狁如向火而被燒傷,覓友反遭荼毒,求福不至禍先招,誰之過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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