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言“多難興邦”,讓國民幸福生活的國家才會強大!
地震災難發(fā)生之后,相關報道與評論以及網(wǎng)友跟帖中常常使用“多難興邦”一詞,個人以為不妥,因為詞意中,著實包含了對于亡靈的不敬。
“多難興邦”一詞,源出自《左傳·昭公四年》,說的是在春秋亂世,晉、楚、齊等諸侯國爭雄天下時,楚王約晉王會盟于宋,準備強行確立自己的盟主地位,但晉王不準備與楚王會盟,發(fā)狠說:我們晉國地勢險峻,又有很多高頭大馬,加上齊、楚二國還常常遭遇災難,我用不著怕他們。于是有大臣勸諫晉王道:災難對其他國家的影響難以預料,有些國家,因為常常遭受災害、面臨麻煩,反而能上下一心,變得更加強大。
但多難與興邦之間,并沒有必然聯(lián)系。就是這位大臣,同時還勸諫晉王說:楚國現(xiàn)在勢力強大,大王您自己先“修德”以觀其變,如果楚王也將自己強大的國力落實在“修德”上,我們晉國不能不暫時服從其號令。反而,如果楚王持國力強盛而驕奢淫逸、殘暴不仁,楚國會遭到天譴,國力將持續(xù)衰退,不再有與晉國爭奪盟主地位的實力。就是說,真正與興邦有必然聯(lián)系的,是“修德”,而不是多難。所謂“修德”,在中國古代是君王要善于納諫,要懂得克制自己的欲望,要整飭吏治、愛惜民力,讓老百姓的生活過得好一點。
歷史上,如果國家遭受了大的天災,或者當一些特殊的自然現(xiàn)象被認定為兇兆,君王就要下“罪己詔”,全面檢討自己的錯誤,向上天,向所有百姓承諾一定會改正錯誤,并要求天下人務必要勸諫、監(jiān)督自己,以此來獲得上天原諒,免得上天降罪、百姓受苦。自然,這樣的“罪己詔”基本會淪于形式。
強調“多難興邦”,是因為在專制時代,能否“修德”,決定權在于最高統(tǒng)治者,而最高統(tǒng)治者基本都脫離底層民眾,非經(jīng)大災大難,不肯對自己的行為有所反省。用多難,用老百姓無邊的痛苦來感動統(tǒng)治者稍微發(fā)一下善心,中國的老百姓,真苦。何況,不要說感動的希望渺茫,便是感動的愿望能偶爾實現(xiàn),也不具有絲毫的持續(xù)性保障。同一個君王統(tǒng)治時期,“修德”在先,淫虐在后,這樣的傷痛填滿了中國史書的一頁又一頁。
但現(xiàn)代社會不應該是這樣的,《憲法》規(guī)定了“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身為現(xiàn)代社會的公民,不需要跪求誰將“修德”恩賜給我們,而是要主動地爭取,爭取使個人的意志、群體的意志上升為法律意志、國家的意志,要盡一切力量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神圣不可侵犯,無論在任何時候。
災難,就是災難,數(shù)萬同胞在瞬息間離我們而去,悲傷,為了我們遠去的同胞,讓我們純凈地悲傷。不要說什么“多難興邦”,不要將過多悲傷以外的意義強行賦予悲傷,不要一次又一次將,這樣的代價,我們支付不起;這樣的寄望,多么懦弱、多么縹緲。
5月19日至5月21日,是全國哀悼日,國旗,正為我們遠去的同胞而降。降旗除有表示國家哀悼、尊重生命的象征意義以外,還能通過這種儀式,告慰、警醒所有人:國民,每一個國民,都是國家真正的主人,只有尊重國民,讓國民幸福生活,邦才可興,國才會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