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國大革命中一度實行的歷法。1793年10月5日國民公會決定廢止基督教的格里歷法(即公歷),采用革命歷法,即共和歷(見表共和歷與公歷對照表) 共和歷以法蘭西第一共和國建立之日(1792年9月22日)為歷元,每年分四季、12個月,每月30天,每10天為一旬,每旬第10日為休息日。12個月之外余下的5天(閏年為 6天,包括1796、1800、1804)作為“無套褲漢日”。
根據(jù)10月24日P.N.F.法布爾·戴格朗丁的提議,共和歷借用當(dāng)時一本小冊子作者想象的富有詩意的名稱,將12個月依次定為葡月、霧月、霜月、雪月、雨月、風(fēng)月、芽月、花月、牧月、獲月(或收月)、熱月、果月。附在格里歷日期上的圣徒名字則用種子、樹木、花和水果的名字加以替換。
法國大革命中發(fā)生的熱月政變、芽月起義、牧月起義、葡月暴動、果月政變、花月政變、霧月政變等事件以及牧月法令、風(fēng)月法令等等,就是按共和歷的月份命名的。
1806年元旦開始,拿破侖一世政權(quán)恢復(fù)格里歷法,正式廢止了共和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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