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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系統(tǒng)科學的教學設計 1.作為聯(lián)系科學的教學設計
聯(lián)系科學的提出
長期以來,教學設計領域研究的深入始終依賴于教育心理學,尤其是學習心理學領域的研究成果。直至今天,在西方的教學設計領域中,很多學術項目依然附屬于教育學院的教育心理學研究綱要。這樣做的好處是把教學設計研究的焦點放在教育心理學所提供的有關學習的理論基礎上,并應用這些理論去解決教學實踐領域的問題。
這種將教學設計的性質(zhì)定位于聯(lián)系科學的看法從歷史的角度至少可以追溯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當時科學之風盛行,學術界普遍認為,心理學中的進步可以被應用于教學實踐,從而將教學實踐置于科學的基礎上。1890年,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在他對美國學校教師所做的著名講話(后以《對教師的講話》為題發(fā)表)中說:“在世紀的轉折關頭,人們對正確地應用心理學的發(fā)現(xiàn)有可能指引學校中更好的教學寄予很高的希望”。美國著名心理學家愛德華·桑代克在其經(jīng)典著作《基于心理學的教學原理》(1906)一書中也曾雄辯地表達了自己的信念與信心:心理學科學可以被應用于改善教育實踐。他和美國另一位著名的教育與心理學家約翰·杜威都提出了有關在心理學的理論與教育的實踐之間搭建橋梁的設想,并隨后在各自領域中對此進行了早期的探索。在19世紀與20世紀交替之際,持進步主義教育立場的杜威在實用主義方法和真理觀的基礎上提出了有關知識與實踐關系的實驗主義主張。該主張強調(diào)了實驗的決定意義,確定是實驗建立了“知”與“知的對象”的關系?;谶@樣的思考,杜威提出構建一種特殊的聯(lián)系科學(1inking science)以聯(lián)結理論與實踐。在研究動物行為的基礎上建立起“刺激一反應”聯(lián)結學習理論的桑代克則試圖將影響刺激與反應間關系建立的三大法則:練習律、效果律、準備律直接應用于教學過程。無獨有偶,在同一時期,提倡實驗教育學的德國教育家梅伊曼(ErnstMeumann)和拉伊(WilhelmLay)等也在嚴厲批判傳統(tǒng)教育學體系是思辨的產(chǎn)物,直觀思維的結果,不能以科學的、實驗的方法進行嚴密的論證的基礎上,主張利用當時與兒童發(fā)展有關的各方面的科學研究成果及研究方法來推動教育的科學化,強調(diào)采用心理實驗的方法來分析和研究教育過程中的問題,并據(jù)此提出將實驗教育學看做一個“聯(lián)系科學”。顯然,在20世紀初葉,樂觀的心理學家們十分重視心理學理論對教學實踐的單方面的影響,心理學與教學之間的最佳關系被認為是單向通道的,即心理學中的進步可以被應用于教學實踐,因而,這種聯(lián)系科學在本質(zhì)上應該是一種應用性的科學。
描述性理論與處方性理論
承繼著有關聯(lián)系科學的設想,在教學設計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yè)領域出現(xiàn)以后,在各種學習理論及其教學實踐的運用之間尋找起橋梁作用的一種知識體系,即建構一種聯(lián)系科學的設想,更是教學設計領域很多學者所追求的目標。然而,從20世紀60年代末開始,行為主義逐漸讓位于認知學習理論,心理學與教學進入了它們之間關系的一個全新時期——即雙向影響的時期。在這一時期,心理學與教學在互動的過程中彼此為對方作出貢獻。教學實踐為心理學提供了具有挑戰(zhàn)性的課題,從而有助于心理學理論接近真實世界。事實上,作為獨立專業(yè)領域的教學設計自身就是為解決急迫的實踐問題而興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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