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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管思想政治工作,有計劃地組織干警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學習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對干警經常進行共產主義、遵紀守法和職業(yè)道德教育,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二)嚴格警容風紀,密切警民、警政關系,積極開展為民辦好事、辦實事活動,提高干警政治素質和做群眾工作的本領,樹立執(zhí)法為民的理念; (三)認真抓好黨、團支部建設,健全組織生活制度,充分發(fā)揚民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增強黨支部戰(zhàn)斗力,使全所干警團結一致,出色完成各項任務; (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教育民警廉潔自律,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及時糾正不正之風,確保隊伍無違法違紀; (五)建立健全考勤考績制度,加強崗位責任制的考核評比,表彰好人好事,調動干警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并注意對干警的教育培養(yǎng)和合理使用; (六)從政治、工作和生活上關心愛護民警,掌握民警的思想狀態(tài),及時進行疏導,做好家屬工作,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增強民警身體素質; (七)經常檢查民警遵紀守法情況,定期召開廉政監(jiān)督員座談會,了解干警執(zhí)法情況,及時糾正不良傾向,維護公安機關形象; (八)協助所長抓好業(yè)務工作,及時了解全面情況,把思想政治工作滲透到業(yè)務中去,保證工作任務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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